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按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算,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了,但还是办理不了退休手续?
答案:因为按你档案中出生日期算,还不到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
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怎么算?
1.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原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最早材料记载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怎么办?总原则:认先认早,认大不认小
最早材料记载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出生日期一致的,要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不能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
对最早材料记载出生日期小,后期记载大且本人后期填写一致,与组织现掌握也一致的,继续按组织现掌握的出生日期予以认定,不接受个人要求更改的申请。
认先认早举例:某档案中最早材料《入团申请书》记载出生日期为1970年1月,后期一致记载为1971年1月,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其出生日期为1970年1月。
认大不认小举例:某档案中最早材料《入团申请书》记载出生日期为1962年1月,其后材料包括入学、入党、招工、任免等材料一致记载为1961年1月,本人一直填写1961年1月,组织也按1961年1月认定。认定其出生日期为1961年1月。
其他跟档案年龄认定有关的问题
1.公农历换算
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注明农历的,可以按换算后的公历(阳历)时间认定。没有注明农历的,组织也没有认定的,不得按农历公历进行换算和认定。
2.最早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涂改
填写时即时修改的不视为涂改。
a.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能查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
b.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须调阅档案早期材料以及本人出生证明、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
3.最早材料记载出生日期只有年份,没有月份
参考档案中的其他材料,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人员出生日期与最早材料记载均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月份均一致,可按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来认定。
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最早材料记载不一致,或其他材料记载月份不一致,组织人事部门要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调查结果,集体研究、综合研判认定其出生日期。
4.最早材料记载只有年龄
应把这份材料作为认定出生日期的辅助材料,再查阅档案中次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换算后(含虚实岁)一致的,可按次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来认定。
举个例子——某档案最早材料1985年9月《入团申请书》记载出生时间为“15岁”,次早材料1986年7月《初中毕业生登记表》,记载出生日期为1970年11月,认定其出生日期为1970年11月。(假如上述案例中《入团申请书》记载出生时间为“18岁”,即换算后不相符,则需进行调查核实)。
5.最早材料将年龄填大
对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作出认定。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身份证和档案的年龄不一致,一般有以下原因造成的:
1.为了参加工作后,多上几年班,晚点退休。因为那些年很多人除了工作没有别的想法,那时下海的人很少,都想找个铁饭碗,让自己多端几年。现在形势不一样了,年龄大了,孙子有了,工作任务重了,各方面都吃不消了,想退休却退不了。
2.填写错误。一些人的档案中出现多个年龄,有的是自己当时大意了,没有太看重年龄的重要性,不是年错就是月错,没当回事儿,过去有些单位档案审核不严,所以,没有及时改正。
所以在怀疑自己的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一至时,最好提前一两年去档案代管处查询一下,否则虽然到退休年龄了你不知道,多缴纳了养老保险,否则退费就比较麻烦了。不退费的话,就得按缴费最后那个月办理手续,因为缴费期的人是不能办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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