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一身能杀虎,浪言三碗不过冈。
报兄诛嫂真奇特,赢得高名万古香。
在我国众多古典小说人物之中,武松算得上是最有魅力的人物之一。
只要是中国人,不管大人还是孩子,有没有看过《水浒传》,都不可能不知道打虎英雄武松。
金圣叹评点水浒人物时,盛赞鲁智深为“人中绝顶”,可到了武松出场时,他又把武松称之为“天人”。
虽然金圣叹说不出为什么,但他就是觉得鲁智深有点不及武松。
从艺术成就上来说,武松也确实比鲁智深更加复杂,更加接近普通人的心理变化。
因为武松不像鲁智深心思单纯,无欲无求,他和普通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情绪很容易被个人恩怨所左右。
鲁智深的侠义形象是始终如一的,而武松则是从一个有仁有义打虎英雄,逐步转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星。
比起鲁智深从头爽到尾的故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武松的惊天转变?确实是一件值得深思的问题。
武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几千年前,庄子曾经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但实际上这话有些绝对了。
这个世界有些人不图利,只求一个“名”。
而武松,就是这样一个不图利,只求“名”的人。
他视金钱如粪土,为朋友舍生忘死,图的是什么?就是“平生一片心事,只是要人叫声‘好男子’”。
武松景阳冈打虎之后,知县让人送上本地富户凑的一千贯赏钱。
这个时候武松只是一个穷屌丝(事实上他一直挺穷),一千贯钱在当时来说也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二十几万现金。
这个钱,可以说是武松自己拿命拼出来的!是他应得的。
但武松是怎么处理这笔钱的呢?
武松禀道:“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小人闻知这众猎户,因这个大虫受了相公责罚,何不就把这一千贯给散与众人去用?”知县道:“既是如此,任从壮士。”
他在打完老虎下山的时候,听猎户们说吃了不少“限棒”的苦头,就决定把这一千贯赏钱分给众猎户,以做补偿。
一个穷屌丝,能拒绝几十万的诱惑,去周济别人。
如果这都不算“仁义”,还有什么算“仁义”?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他那是为了名声,不算“仁义”!
这种说法除了暴露自己的浅薄之外,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人家一个穷屌丝拒绝几十万钱财,连名声都不能求,这是人说的话吗?
但凡是个人,总有七情六欲,都会有喜好爱憎。
如果有谁真做到无欲无求了,能不能上天不好说,但却可以确定他绝对不会在网络上瞎蹦哒了。
武松求名,那是凭真金白银,凭真本事在求,并没有什么不妥。
景阳冈上打老虎,快活林里打蒋门神。
那都是靠自己的真本事在拼,本事稍微差点就有性命之忧,不是耍嘴皮子玩花活儿就能搞定的。
武松好名不好利,谁对他好,他就不要命地对谁好。
这就是为什么金圣叹说不上来,却依然觉得武松比鲁智深更鲜活的原因。
鲁智深的侠义,是高于凡俗的。
他没有任何私欲,一腔热血只为他人。
所以他没有父母兄弟,也没有家庭的牵绊。
而武松则不一样,他有自己牵挂的亲哥哥,有贫穷但却温馨喧闹的家庭生活。
他因为有私欲,才显得更生动,更有血有肉,更贴近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他跟普通人一样,会因为被人称颂而高兴,会因为受人恩惠而心存感激。
可是这样一个武松,是怎么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星的呢?
武松的转变
在武松的人生故事里,有两件杀人案是绕不过去的。
一件是为兄报仇的杀嫂案,一件是鸳鸯楼张都监全家灭门案。
这两件案子,分别是让武松“封神”,以及让他饱受争议的重大事件。
在杀嫂案中,武松全程表现得十分沉着冷静。
他先是收集了哥哥武大郎被谋杀的充分证据,走正常流程告官,可是官府已经被西门庆收买。
在确定官府已经无法给他死去的哥哥正义后,武松召集四邻,先让潘金莲和王婆在街坊四邻年前认罪招供,然后才开始行凶报仇。
这一次杀人案中,武松真的做到了“冤有头,债有主”,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而且作案以后他也没有逃走,而是冷静的向街坊四邻交代后事,让他们跟着自己一起去自首,以免他们受到牵连。
因此武松这一次虽然连伤两条人命,但阳谷县的人不但不厌恶他,反而非常敬佩他,大户们也愿意替他在县令面前求情。
而在另一场杀人案“血溅鸳鸯楼”中,武松就显得血腥狂暴得太多了。
这是一场真正的“灭门案”。
武松在这个案子中,一口气连杀了十五个人!
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真做到了 “老幼不留”的地步。
为什么先前沉着冷静的武松,会变得这么疯狂?难道真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武“恼羞成怒”杀红眼了吗?
其实并不是。
武松在“血溅鸳鸯楼”的表现,依旧非常冷静清醒,他之所以会“老幼不留”,不是出于愤怒,而是为了活命。
在杀嫂案中,武松之所以能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伤害一个好人,是因为他是阳谷县的英雄,而且还做了一段时间的都头。
说到底西门庆不过是阳谷县一个有钱的恶霸,他在阳谷县认识的人,武松也认识。
西门庆可以掏钱买通县令,但武松本人也跟县令有交情。
武松只要在杀人以后及时把真相公之于众,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不但县令会同情他,连阳谷县的人民也会站在他这一边。
他舍掉的不过是官位和前程,几乎没有被定死罪的可能。
可张都监就不一样了。
张蒙方不但是位高权重的孟州兵马都监,他跟整个孟州的官场中人,从知府到团练都有交情,在孟州可以说是“树大根深”。
别说武松这个外乡人,就是在本地当了多年“地头蛇”的施恩父子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一点,武松从决定报仇的时候就心知肚明了。
所以他才会在飞云浦脱身以后,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回孟州城去张都监家。
因为张都监一旦知道他越狱逃走,有了防备,以武松当时的身份来说,基本上一辈子都没有复仇的指望了。
张都监的家是在孟州城内,武松只有自己一个人报仇。
只要张都监家有一个人喊出了声,引起了地方的注意,那别说报仇,武松连脱身都不可能。
所以武松从潜入张都监家里开始,见一个杀一个,不留一个活口!
无论张都监家里的人愿不愿意,从武松踏入张都监家开始,双方就进入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状态。
因为武松如果不杀他们,他们一旦叫喊起来,死的就是武松自己了。
张蒙方全家怎么死的?真的是牛批死的!
如果他在孟州没有那么大的势力,武松即使要报仇,也不会那么冒险的急于一时。
因为武松并不是一个冲动的人,更没有滥杀无辜的爱好。
以他的个性,要报仇肯定会选一种更加稳妥,更加光明正大的方式进行。
他是一个爱面子,渴望被人称颂的人。
如果张蒙方不是兵马都监,在孟州官场没有那么深厚的影响力,而是一个跟西门庆一样的土财主。那么武松要报仇也肯定不会急于一时,更不至于灭他满门。
双方势力的严重不对等,才是激发武松凶性的主要原因。
因为弱势方反噬强势一方的机会实在太难得,所以弱势的一方一旦得到机会,通常都会变更加不顾一切。
张都监靠通天的势力陷害武松,但最终也因为通天的势力被武松灭门。
“势力”这个东西虽好,但也有它的“副作用”。
张蒙方张都监全家的死,可以说都是因为这个“副作用”……
结语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
势不可使尽,福不可享尽。
事不可做尽,话不可说尽。
在“血溅鸳鸯楼”一案中,张都监可以说把四条全都用尽了。
为了骗取武松的信任,他让武松住到自己的家里,还让武松去见他的老婆孩子,让全家上下都成了他的行骗的“道具”。
所以在武松的眼里,张都监全家上下没有谁是“无辜”的,每一个人都是张都监欺骗他的“同谋”。
他陷害武松,官府也已经定了武松的发配远方的罪,但他还要勾结蒋门神要武松的命。
这种赶尽杀绝的行为,也是武松决定夜返孟州报仇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论是张都监还是他的家人,只要对武松心存一点善意,稍留一点余地,“血溅鸳鸯楼”的惨案,就有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做人做事一定要留点余地,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自己。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越是弱势的人,疯狂起来反而越不顾及后果。
因为他们除了一条命,拥有的本来不多,一旦他们到了豁出命不要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约束他们了。
即使是在法律健全的情况下,疯狂的人被判处了死刑,可安慰的其实还是活人,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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