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继承法知识遗产保管的具体方法(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遗产管理人)(1)

在特定情况下,应当由法院直接指定遗产管理人:

(1)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争议的。

(2)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下落不明,遗嘱中又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

(3)对指定遗产管理人的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的。

(4)遗产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将要损害其利益的。

继承法知识遗产保管的具体方法(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遗产管理人)(2)

出现上述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为保证遗产的安全,避免遗产被损毁,人民法院在指定遗产管理人之前,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对遗产进行必要的处分,即在紧急情况(如遗产有毁损、灭失危险)下,法院可代行遗产管理人的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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