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某通过某旧机动车经销商购得一台二手车,合同约定该车辆行驶公里数为139000。购车后,曲某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结论为:该车里程表被人为更改,实际公里数应在22万以上。之后,曲某以欺诈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定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旧机动车经销商退还购车款、赔偿购车款3倍赔偿金,并支付车辆检测费5000元。(11月14日《北京日报》)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手车的行驶里程属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应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被告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商应审慎查明,并如实告知消费者。在检测公司出具的车辆认证报告中写明“表显里程”不作为判定实际行驶里程依据的情况下,被告却未向曲某出示上述检测报告,使消费者丧失了对于涉案交易进行客观评价或取舍的机会,显然具有欺诈的故意。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根据这款规定,上述经销商被法院判决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罚当其责。
目前,二手车交易正在成为我国汽车销售行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仅2021年上半年全国二手车交易量就达到843.42万辆。然而,信息不对称、商家诚信缺失、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虚假广告宣传、隐性收费、平台数据造假等交易乱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经销商更改二手车里程表欺骗消费者最为普遍,也最受诟病。
上述经销商被法院判决重罚,具有警示意义。一般而言,二手车交易离不开经销商。实际交易中,部分经销商为了赚取更多差价,通过更改交易车辆里程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广大消费者或被蒙在鼓里浑然不觉,或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或自觉维权成本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上述判例,有助于激活消费者维权意识,警示二手车经销商须诚信“赚差价”,否则,有被法院依法判决重罚的风险。
扩大汽车消费,是国家实施拉动内需战略重要支点,是经济增长新引擎。消费市场上,二手车交易已占汽车交易总量40%以上,销售规模惊人。遗憾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二手车经销商花样百出欺诈消费者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妨碍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净化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旧机动车消费,已成当务之急。这需要消费者长出一双“慧眼”,也需要司法机关提供更多判例,警示经销商千万别“剑走偏锋”,以免“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东方网)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