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中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加大的情况6月20日,应急管理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约谈了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广宇,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出席约谈并讲话。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投集团、中粮集团、中国中化、中盐集团、国药集团、中国航油等10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约谈会议。

约谈指出,中石化近年来事故多发,今年6月份,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中石化广东茂名石化、上海石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与中央骨干企业的形象极不相称。

在约谈中石化集团主要负责人时的讲话提纲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广宇

(2022年6月20日)

同志们: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是必须全力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对安全生产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先后16次对安全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连续两次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期,又特别强调:当前,要把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作为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必须狠抓的三件大事,要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石化作为国有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二大化工公司和国内最大的石油石化产品生产商、供应商,相对其他企业而言,在人财物、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2021年以来,中石化事故多发,尤其是近期相继发生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灾事敌等多起典型事故,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这与中央骨干企业的形象,是极不相称的。

中石化主要领导公示(约谈中石化集团主要负责人)(1)

特别是,这两起事故发生在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事故情况和可能引发的后果让中央领导同志非常担心,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今天,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石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时请相关中央企业负责司志一并到场,目的就是总结事故教训,深入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扭转中央企业近期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对此,我从推动中央企业特别是中石化集团认清问题挑战、扭转被动局面、提升安全水平等3方面,谈一些意见。‍

中石化主要领导公示(约谈中石化集团主要负责人)(2)

一、清醒认识当前中石化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挑战

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当前中石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对此中石化集团要有清醒认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真正找出症结所在。

1.问题客观存在,不能也无法回避

从表观现象看,一是事故多发连发。截至6月18日,今年中石化炼油化工生产企业已发生14起事故,接近去年总和(16起)。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短短十天内,连续发生茂名石化“6·8”火灾和上海石化“6·18”火灾爆炸,风险极大,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二是人员伤亡明显增多。今年以来发生的14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起均死亡人数1.1人,是去年起均0.4人的2.5倍,更有3起事故死亡2人,险些造成较大事故。三是部分企业屡屡重蹈覆辙。2021年以来,扬子石化(4起)、齐鲁石化(4起) 茂名石化(4起),上海石化(2起)、巴陵石化(2起)屡屡重蹈覆辙,5家企业就占了中石化事故总量的56%。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年多时间先后发生3起事故,齐鲁石化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事故。

从表观问题看,一是设备设施陈旧失效。上海石化已经建厂50年,管级腐蚀减薄导致物料泄漏,茂名石化发生泄漏的乙烯泵已经使用26年,齐鲁石化还有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丁二烯、顺丁橡胶装置,扬子石化80年代建设的小乙烯、乙二醇、加氢等十几套装置依然在线运行。中石化现有22座移动式钻井平台中,9座服役超过30年;123座固定生产设施中,79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继续服役;全集团排查老旧生产装置392套,占全国总数的27.8%。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灾事故均涉及老旧设施装置。

二是人的能力不足。2021年以来,32起事故中有17起涉及违规冒险作业或操作失误,表明部分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专业素质和安全技能不高、操作基本功不扎实。巴陵石化“1·9”催化加氢丙烯泵泄漏着火事故,备用泵切换不及时,设备管理不到位;茂名石化“3·15”闪爆事故为清理液位计聚合物堵塞泄漏引发爆炸着火,涉事员工习惯性违章。

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不足,变更管理不履行相应程序,对承包商作业缺乏有效监管,没有体现出“大企业大能力”。上海石化“5·29”乙烯开车倒盲板爆燃事故,盲板没拆完就开阀送料,现场管理混乱;齐鲁石化今年“4·16”、“5·18”事故都涉及承包商。

从深层问题看,一是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所属公司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管理效能层层衰减,下级公司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有的基层从业人员严、细、实精神严重滑坡,不敢动真碰硬,严不起来,细不下去,实不到位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不够。部分二级公司负责人认为安全生产是“靠天吃饭”,对安全生产工作花心思不够、信心决心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多个地方反映,中石化及其所属企业不重视安全投入,有的所属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资金迟迟不到位。去年上海石化“6·29”爆燃事故造成14人受伤,企业嘴上说着重视,却不见真招实招,2021年企业利润总额增加了近20亿,安全生产投入却减少了17亿、降幅超过60%。

四是人才梯队青黄不接。一方面骨干力量流失严重,近年来,茂名石化先后有几百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调整或跳槽到新建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部分刚提拔上来的中层管理人员对装置不熟悉,不精通,不懂安全更别提管好安全。

另一方面基层人才断档,有的所属公司反映,中石化基层企业建组5到7年未招员工,部分岗位缺员严重,一石化分公司2012年至2017年退休了7000名员工,新招的却只有1000人。一线员工平边年龄近50岁,一石化分厂近五百人中,50岁以上老员工占比近85%。而危化品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要求高,培养周期长,现在不下大力气解决,今天有师傅没徒弟,几年后就有徒弟没师傅。五是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中石化已经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但多个所属公司反映,安全管理频繁换频道,基层“跟不上溜”,许多要求措施被“束之高阁”,企业自娱自乐,自我感觉良好,仍按自己习惯方式作业,制度和执行“两张皮”。

六是考核“指挥棒”导向有偏差。前几年,盲目强调装置只要停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扣分,导致有的企业不敢停车,“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年度大修盲目延长至四到五年,部分设备设施超出寿命周期还得不到及时更新更换,埋下“不定时炸弹”。上海石化事故乙二醇装置在事故发生前创造了历史连续运行记录,但半年前就已发现了水箱乙二醇指标超标,管线已出现异常。

七是自我要求标准低。自我放松,错误将“不出大事作为最高追求”,对小事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意识不足。总之,中石化安全生产已形成系统性风险,必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

2.敢于正视问题,决不能讳疾忌医

针对上述问题,中石化要敢于直面正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要坚决克服以下几种错误倾向:一是觉得没有造成大后果,不值得大动干戈。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在球罐区,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可能成为第二个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爆炸事故震惊世界。

二是觉得都是偶然的,没有看到其中必然性。我们反复讲海因里希法则,强调安全生产要以小见大,抓小防大,有的企业还是充耳不闻,“不见棺材不掉泪”,觉得事故都是偶然的,没有意识到小事不断,大事不远,这是统计规律。

三是觉得都是基层的,与管理层无关。主观盲目认为发生事故都是基层分厂、车间、班组的原因,追责也是追究基层人员责任,不会追究管理层责任,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6·2”火灾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中石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对中石油总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明确提出,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觉得都是个别企业问题,不是系统问题。2021年以来中石化集团所属企业共发生32起事故,开采、炼油、化工等上下游企业事故齐头迸发,石油工程公司发生3起事故,炼化企业更是多点开花,37家炼化企业中20家发生事故、10家发生亡人事故,充分说明,事故多发已成为系统性问题。

五是觉得安全生产就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业务部门没有树牢安全第一思想,管业务管安全不落地,安全管理部门没有权威性,成了背锅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是落实不到位。

六是发生事故后才重视应急处置,平时无所事事。应急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急可应",但无急可应不是无事可做。有不少企业平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上心,不在“防”和“备”上下功夫,事故发生后才开始着急“救火”,焦头烂额,上海石化“6.18”事故发生后,初期应急处置一片混乱。

七是觉得都是别人欠的账,我不用还。觉得自己过几年就调走了,退休了,就当没事人,作壁上观,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人才梯队建设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重视,置之不管。

二、奋起直追、知耻后勇、立行立改,全力加快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强调,直面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水平。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知耻而后勇,痛下决心、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夯实基层、基础与基本功建设,尽快迎头赶上,抓紧扭转被动局面。

(一) 要用实际行动着力解决全员思想认识问题。

各有关中央企业要有序组织开展“管理者进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安全生产关系每个企业员工,没有人能置身事外,要推动高层领导、基层干部和企业员工深刻认识“1”与“0”的关系,真正把安全作为石化化工企业的命脉和基础。

(二)要用实际行动解决安全生产摆位问题。

一是要真正扛起一把手安全生产职责。强调,安全生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是一把手工程,中石化集团及所属公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安全领导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多花时间精力、多下功夫,以上率下,增强穿透力,带头引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地位问题。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赋于安全管理部门“亮红牌”的权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多提拔重用安全管理抓得好的干部,有效树立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威性。

三是要解决绩效考核安全权重问题。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隐性效益,在绩效考核中增加安全生产工作权重。

(三)要用实际行动解决本质安全问题。

一是要实实在在深化老旧装置安全排查整治。保质保量完成现有392套老旧装置风险评估整治,评估结果由各地区公司一把手签字负责,对安全没有保障的该退出退出,该改造改造,对运行不稳定的要列出清单目录,专题研究,彻底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要针对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整治,有效管控老旧装置风险。

二是要保证年度安全投入。设备设施折旧费等安全投入费用要应花尽花,不花不行、乱花也不行,倒逼企业残余风险值通过投入逐年降低。三是要畅通隐患整改绿色通道。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过夜”,严禁装置“带病”运行;对于需要资金投入的,要畅通隐患整改资金拨付渠道,决不能因资金问题延误整改,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要用实际行动优先解决短板企业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来都是取决于短板企业、短板单位,短板板块、短板装置的水平,要抓紧优先解决短板问题,带动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要深剖问题根源。集团总部要强化体系审核,进一步提升安全量化水平,定期给系统内企业、板块开展排队,督促企业给车间、装置安全排队,找出最短板、深入分析根源性问题,对症下药,不断提升。

二是要采取断然措施。集团公司层面要组织“一企一策”细化整治方案,集团总部要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盯不放,要对频繁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小灶”,坚决避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决不允许重大风险点的隐患过夜。对后三名的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考核奖惩、调整领导班子等手段,督促推动短板企业迎头赶上。

(五)要用实际行动解决人员梯队建设和能力建设问题。

人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要深入研究、系统谋划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一线人员老化问题。要采取定向培养、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途径,尽快补齐岗位人员缺口,深入发挥师傅带徒弟“传帮带”作用,抓紧提升一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二是干部队伍问题。对于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选配懂化工懂安全,敢担当敢作为、综合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对于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的明白人,专业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必须满足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问题。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聚焦基本功训练,异常情况处置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落地等方面,强化全员安全培训。

(六)要用实际行动解决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问题。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层层传导压力,从总部到分公司、车间、班组,全链条同频共振,才能形成合力。‍

三、举一反三,不做旁观者,提升中央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上述6方面问题,尽管是针对中石化集团所讲,但在座各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因此,部里所提出的工作要求,各家企业要对标自查,对表整改,做到“见不贤而自省”,不能无动于衷,更不能置身事外、作旁观者。

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决定对中石化这两起事故挂牌督办并要求广东,上海两地提级调查。在这里,我们进一步明确:不论哪家企业,谁破坏了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谁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没有例外!

中央企业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是国家队、排头兵,必须率先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率先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按照刘鹤副总理“理直气社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举措,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强化风险管控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如果不能确保万无一失,就会一失万无。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与管控,及时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最终目标的实现靠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国之大者”牢牢扛在肩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好职、尽好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在考核评优、职务晋升中“一票否决”。

(三)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使命感,主动自发高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中央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社会责任,也是法定职责,更是维护企业员工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就是与隐患斗争、与风险较量。与事故赛跑、“大企业要有大担当”,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人财、物、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主动作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与排头兵位置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匹配,与建设现代化强国匹配,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就讲这些。

来源 :应急管理部、化工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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