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勋说杜甫写给李白的诗(蒋勋说唐诗在历史上)(1)

年少时喜欢李白,中年后读懂杜甫

李白和杜甫刚好跨越中国诗歌的黄金时代,成为两个高峰,他们只相差十一岁,可是个性明显不同,我们称李白为“诗仙”,称杜甫为“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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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之所以被称为“诗仙”,是因为在诗的国度里,他是一个不遵守人间规则的人。可以说李白把道家或老庄的生命哲学做了尽情发挥,变成一种典范。杜甫是“诗圣”,“圣”与儒家学说有关,儒家生命的最高理想是成为圣人,“圣”需要在人间完成。“仙”是个人化的自我解放,“圣”则是个人在群体生活当中的自我锤炼。

虽然同时分享了大唐盛世时的诗歌高峰,李白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与杜甫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非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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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春期,很自然会喜欢李白。因为那个时候很想背叛学校的教育,很想背叛家庭的规矩,很想像李白一样出走冒险。这未必是对李白绝对正确的理解,可是李白令人感觉到他的生命可以豁达到孤独地出走。

今天对于杜甫的感动,是在进入中年的沧桑之后,开始明白他对人世间的悲悯,以及他把个人放入群体当中,对使命与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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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孰优孰劣?

“圣”与“仙”是非常不同的两种形态。在中国的整个思想极度成熟,文学达到登峰的时刻,李白体现了老庄思想的最高完成,杜甫体现了孔孟哲学的最高完成。

宋朝就开始讨论到底李白、杜甫孰优孰劣,从文学的技巧上来讲,杜诗可以学,李白不能够学。李白才气纵横,杜甫有严格的规范,在杜甫诗的国度中有踪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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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皓月当空,你一个人喝酒,感觉到生命的孤独与茫然,体会到李白的诗最美的部分;有一个寒冷的冬天的夜晚,在地下道里面,你看到一个乞丐在行乞,也许你会想到杜甫诗中最感人的部分,你会想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二者其实是不同的感动,我不觉得在皓月下喝酒的那个我,走到地下道看到乞丐就不会有悲悯之心。这中间并不冲突,而是生命的两种完成,一味争论李白与杜甫哪一个更好,是把文化弄得小家子气了。

李白、杜甫,令人感动的情谊

写李白写得最好的诗,是杜甫的诗;对杜甫怀念最深的诗,是李白写的,他们两人是很好的朋友,至少在创作领域彼此交汇,在生命领域各自发光。我们看不到他们对立的痕迹。从他们的作品中,可以很自然地看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于对方生命的怀念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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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常常造成互相欣赏。杜甫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像李白这么潇洒,所以他最喜欢李白;而李白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像杜甫那样关心生活里的小事物,所以李白也喜欢杜甫。这里有种生命的互补。

大唐盛世的迷人不止是李白生命的丰富,更是李白与杜甫一起构成的大丰富,因为他们如此不同,又是同一个花园里开出来的花朵。他们彼此也知道各自的定位都是对方不能取代的。如果没有了李白,历史上很多亮光就没有了,李白让人觉得生命还可以发亮。如果没有了杜甫,也会遗憾得不得了,因为杜甫是照到最角落的地方的光。我们从来没有发现有人在那个角落生活,可是杜甫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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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与李白之间有一种知己情谊。历史上最让我感动的画面,是李白与杜甫在酒楼上坐下来喝酒,谈他们的生命理想。这种感情就是“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大约七百年后,在佛罗伦萨,达·芬奇与米开朗基罗两个人的对话关系,是历史上另一个令我深深感动的画面。李白与杜甫,达·芬奇与米开朗基罗,他们的相遇是不可思议的生命的撞击。从李白转到杜甫,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更有趣的是在我们自己身上发现属于李白的部分和属于杜甫的部分。每一个生命里面都有这两个部分:对个体生命完成的追寻,让我们放歌山林;回到这世界上,对于最卑微的生命又有同情、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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