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后,接着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在那里我读完了所有课程之后,又立即被派往当时驻扎在印度的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已经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之后,发现我所属的部队已经离开英国,深入敌国腹地。我跟许多处境相仿的军官一路,前去追赶部队。我终于在阿富汗境内的坎大哈安全抵达,并找到了该团,报到履任。这次战役带给许多人的是升迁和荣誉,而带给我的却是灾难和不幸。在我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我就和这个旅的全体战士一起参加了在迈旺德的那场殊死的决战。在这次激烈的战役中,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了我的肩部,我被打碎肩骨,伤到了锁骨下面的一条动脉。若不是我那勇敢忠诚的勤务兵摩瑞救了我,把我抓起来扔到他的马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到英国阵地,我恐怕就要落到那些凶残可怕的嘎吉人的手上了。——————……丶……………………伤痛使我元气大损,长途跋涉、鞍马劳顿更是将我折磨得虚弱不堪。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总算还是和一大批伤病员一起,被转移到了位于巴基斯坦境内的白沙瓦后方医院。我在医院里得到了较好的休养。渐渐地能够下床在病室间来回走动,甚至已经可以走得到回廊上去晒晒太阳了。

可是就在这时,我们在印度属地留下的那个祸根——伤寒。又一次地让我倒在了病榻上。一连好几个月卧床不起,我的生命岌岌可危。最终我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出来,病情逐渐开始好转,可我的身体仍然极其虚弱,形容枯槁,医生经过会诊后便决定将我遣送回国,丝毫不能耽误。于是,我搭乘“奥龙特斯”号运输舰回到祖国,于一个月后在朴茨茅斯码登陆。当时我的身体状况实在是糟透了,幸亏承蒙当局的恩准,

福尔摩斯血迹的研究故事 血字的研究(1)

,我可以有九个月的假期来恢复身体

我在英国没有任何亲友,所以自由得就像空气一样;或者说就像一个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土收人的人那样道遥自在,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我当然很容易就被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吸引了进去,这里也正是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汇集的地方。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这一段时间、我过着这样一种既不舒心又寂寞的生活,钱到手之后很快就花光了,极大地超出了我所能负担的消费,于是我的经济情况开始变得非常令人恐慌。不久之后我就明白了:我必须搬出这个大都市。住到乡下去,不然我的生活方式就得做一个彻底的改变。我选定了后者,决定离开这家公寓,再去找另一个不怎么奢侈消费又不高的住处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当天,在我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回头,这人原来是小斯坦弗,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城里,居然还能够碰到一个

故人,这对于一个孤独寂寞的人,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时其实与我并不是特别亲密的朋友,但现在我竟也热情地与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狂喜之余,我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便一同乘车前往。

就在我们的车子缓缓地驶过伦敦喧嚣的街道的时候,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在做什么?看你现在面黄肌瘦的样子,只剩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惊险的经历简单地跟他讲了一遍。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听完了我的可怜遭遇后,他怜悯地说:“不幸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我回答说:“我想先找个便宜的住处,租几间价格不高而又舒服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件事情现在能不能完成。”

我的伙伴说:“这真有意思,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第一个人是谁?”

他答道:“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上班的人。就是今天早晨他还在连连叹气,说他找了几间不错的房子,但是却因为租金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实在找不到人合租。”

我说:“正好、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话,我倒可以跟他合住。我觉得有个伴儿比一个人单独住可要好多了。”

小斯坦弗眼光越过酒杯很惊奇地望着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否则你也许不会愿意和他做伙伴,长年住在一起呢。”

“为什么,莫非他有什么让人不喜欢的地方吗?”

“哦,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让人讨厌的地方。只是他在思想上有一点古怪——他总是在不厌其烦地研究某些科学。但是据我所知,他倒实在算个很正派的人。”

我问道:“他是学医的吗?”

“不是,我一点也搞不清楚他究竟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对解剖学十分在行,又是个出色的药剂师,但是,就我所知道的,他却从来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一点也不成系统,同时还十分离奇。他倒也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这些使他的教授都感到非常惊讶。”我又问:“那么你从来没有问过他,他到底钻研的是什么吗?”

“没有,他是个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人,虽然他高兴的时候,也总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我说:“那么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同别人合租的话,我倒是喜欢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因为我现在身体还不怎么结实,受不了什么刺激和吵闹。在阿富汗,我早就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体会。我怎样才能跟你的这位朋友见面呢?”

小斯坦弗回答说:“现在他一定待在化验室里。他有时几个星期都不出去,有时就从早到晚一直在那里工作。要是你愿意,咱们吃完饭就

坐车一块儿到那儿去。”

“那当然好啦!”我说,于是我们开始谈别的话题。

在我们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向我讲了一些有关福尔摩斯先生的详细情况。他说:“要是你跟他处不来的话,可不要怪我。我也只是偶然在化验室里遇到他、略微知道他的一些事情。此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既然这是你自己提议的,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说:“如果我们处不来的话,散伙倒也容易。”我紧盯着我的同伴。“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很希望拒绝,想撒手不管,这其中必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可怕,还是另有别的原因?别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说:“这件事真的有些难以形容,要用言语表达出来还真不容易。我是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注重科学了,几乎可以说是冷血。我还记得有一次,他竟拿一小撮植物碱要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倒也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他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他只是想要正确了解植物碱的效果而已。平心而论,我真的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对于确切的知识,他有着执着的爱好。”

“这种精神并没有错呀!”

“是的,但不是太过分了吗?后来他甚至还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应该算是一件怪事了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只是为了想要看看人死以后还能有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

“你刚才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知道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东西。咱们到了,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你自己看吧。”正说着,我们就下了车,拐进一条小小的胡同,穿过一道很窄的旁门,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面前。这正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需要任何向导,我们便走上了白石台阶,又穿过一条深深的走廊。走廊的墙壁刷得雪白,两侧有一些暗褐色的小门。在靠近走廊尽头的地方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这条过道便一直通往化验室。化验室的屋子十分大,许多瓶子杂乱无章地摆放在四周。有几张纵横排列的、又矮又大的桌子,桌子上边放着许多诸如试管、蒸馏瓶和一些有蓝色火焰跳动的小小的酒精灯之类的东西。

只有一个人在里面,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面前,他正在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转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高兴地跳了起来,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边对我的同伴大声叫喊着,一边向我们跑来,手里还拿着一个试管,“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我想即使是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的他显得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做介绍:“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就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十分热情真挚,一边有力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

知道他如何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看得出来,您曾经到过阿富汗。”我很吃惊:“您是怎么知道的?”

“这很简单,”他咯咯地笑着说,“我们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当然,您已经看出我这发现有多重要了吧?”

“当然从化学上来说,这无疑是很有意思的,可是在实用方面……”“您还不知道吗,先生,这可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最实用

的发现了。您难道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鉴别血迹的时候做到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拽住我的袖口,把我拉到他刚才正在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先弄点鲜血。”他正说着,就用一根长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鲜血滴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看起来以乎与清水无异。血在这个溶液中还占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是这样,我确信我仍然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

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的结晶放人这个容器,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

很快,溶液就开始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在了瓶底。

“哈哈!”他就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一样拍着手,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这怎么样?”

我说:“这倒确实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棒极了!简直太棒了!过去一直使用的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复杂,准确率又低。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好,在血迹已干了的几个钟头之后,显微镜的检验起不到任何作用了;而现在,不论血迹是新是旧,这种新试剂都会发生相同的作用。假如这个检验方法能早些被发现,那么,这世上许许多多的罪人就不会再逍遥法外,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小声地说:“的确是这样的!”

“很多的刑事犯罪案件往往都取决于这个。也许在查出一个嫌疑犯时,罪行已经发生了几个月。检查了他的衣物后,的确能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而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残留的果汁,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实在是难住了许多专家,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就不会再有任何困难了。”在说话的时候,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个躬,像是面对许多想象中的观众的掌声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我惊奇地说:“祝贺你!”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方发生了冯·彼少夫一案。当时如果能有这检验方法,那他一定早就被绞死了。还有布莱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扬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二十多个类似的案件,在这些案件里,这个方法都一定会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时,斯坦弗忍不住大笑起来说:“你可真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呢。你实在是可以创办一份报纸,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伤口上,一面说,“我可一定得小心一点,”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接着说,“我可是常和毒品接触。”他伸出手来让我看。

我看到他的手上几乎都是同样大小的橡皮膏,而且因为强酸的腐蚀,手也已经变了颜色。

“我们来你这儿有点事情,”斯坦弗坐上了一只三脚高凳,伸出脚把另一只凳子朝我推了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也要找个住处,你不是正抱怨找不着人跟你合住吗?我想正好让你们两人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似乎很高兴与我合住,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完全适合咱们两个人。但愿您不要太讨厌强烈的

烟草味。”

“我自己也总是抽‘船’牌烟。”

“那好极了!可是我经常会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会做做试验你也不讨厌吗?”

“绝不。”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的缺点呢?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一连好几天不说话;这种时候,请您不要以为我生气了,不用在乎我很快就会好的。您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吗?在同住以前,两个人最好能够彼此先了解一下对方的最大缺点。”

他这样寻根问底,让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我说:“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曾经受过刺激,最怕的就是吵闹。每天起床的时间非常不固定,并且非常懒。身体健壮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就现在来看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那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的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提琴的声音了。若拉得好,那真是仙乐一般美妙,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话……”福尔摩斯高兴地笑了:“啊,这样就好了。如果您对房子也能满危的话、我认为咱们就算谈妥了。”“那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吧,您先到这儿来找我,我再带您一起去,把事情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的,我们明天中午见。”

离开的时候,他仍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去我所住的公寓。

“哎,”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住了脚步,转过去问斯坦弗德,“他究竟是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的呢?”

我同伴的笑显得神秘兮兮的。“这就是他那有点奇怪的地方了,”他说,“不只是你,有许多的人都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料事如神。“哦!这里面还有奥秘?”我搓着手大声说,“这实在太有趣了。非常感谢你能够让我认识他。有道是‘研究人类要从认识人开始”嘛!”“想必你是要研究他了,”跟我分手时,斯坦弗说,“不过,你一定会发现他是个难嚼的果子。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绝对会比你对他的了解要多得多,再见。”

“再见。”我回答道,信步往住所走去,对新结识的朋友,我的心头充满了好奇。……:……接下来更精采,未完待续——摘自柯南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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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码字不易请关注点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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