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专为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具有全封闭性、高速行驶、安全性等一系列特征。
组成:
中央分隔带、行车道、内侧车道、外侧车道、路肩、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坡车道、跨路桥、匝道、外环、内环、入口、出口等组成。
规定:
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比如: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电瓶车、自行车等。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不得妨碍已经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如果有特殊情况应该在外侧车道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能做行驶以外的事情,二轮车不能载人,不能向外抛弃物品,不准站立。
载运危险物品时,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车道行驶。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以及减速行驶。
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二轮车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车辆行驶时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灯。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在超车之后,应当立即回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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