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有几个新发展(周至等15个县市)(1)

9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的通报。

通报称,2021年,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县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为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鼓励先进,经综合评估,决定命名周至县、麟游县、凤县、彬州市、潼关县、白水县、黄龙县、黄陵县、吴堡县、西乡县、留坝县、白河县、旬阳市、商南县、洛南县等15 个县(市)为“2021 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百理君了解到,2020年8月, 省住建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试点)活动方案》,并随文下发《陕西省县城建设示范县(试点)评价标准(试行)》。通过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县(市)开展“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县城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生态、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和谐宜居,实现“美丽县城”建设目标。对创建过程中工作成效明显、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提请省政府命名为“县城建设示范县”并通报表扬,以示范引领全省县城建设全面发展。

方案明确了创建试点活动的范围、内容和主要程序。按照组织申报、初评推荐、评审确定、动态管理4个步骤,由县(市)按照自愿的原则向所在设区市住建部门申报;各设区市住建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县(市)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上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组织对各设区市推荐的县(市)进行评审后确定试点名单,并在年底对县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陕西省县城建设示范县(试点)评价标准(试行)》参照《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等文件,按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生态、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和谐宜居,实现“美丽县城”建设目标,从顶层设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等方面着手,主要设置了规划合理、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特色风貌、管理精细、群众满意6个方面45项评价指标,为体现创建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适当提升部分指标评价标准。

“2020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为蓝田县、太白县、三原县、宜君县、富平县、洛川县、靖边县、洋县、紫阳县、山阳县等10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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