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发展、成熟和成型,内生性继承并超越传统原有体制,同时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构建起两种优势分工结合的新型经济制度,在长期实践中满足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度解析?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度解析(从内生性看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度解析

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发展、成熟和成型,内生性继承并超越传统原有体制,同时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构建起两种优势分工结合的新型经济制度,在长期实践中满足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发展和形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最直接重要的制度支撑,新时代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它。

智库观点

李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内生于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历经70年长期积累、逐渐定型并走向成熟。

基本经济制度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

经济制度是一个社会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现实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经济关系的制度化形式,反映着特定社会的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益关系及其格局。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不是一成不变、固化的定式,有着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它是由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共同决定并逐渐累积形成,其中生产力水平起着根本作用,决定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构成及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具体制度形式及其演变。

经济制度可以分为决定性制度和基本制度。决定性制度反映特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在属性,是一个社会与其他社会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或根本标志,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内在稳定性要求,在全部经济制度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制度安排。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结构决定,并在其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定,具有特定功能和渐变特征。在我国制度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和经济演变内在规律看,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有着不少共同点,如市场机制、财政金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但二者存在根本的制度性区别。实际上,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规定和具体形式有着客观历史基础和科学理论支撑,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时代超越。

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理论逻辑是资本主导的个体利益最大化推动经济发展,通过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为表现形式的技术进步过程,企业的资本积累、产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全社会物质财富数量确实都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超过以往任何一个人类社会形态。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无法始终驾驭和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产生结构性产业技术失衡、自由竞争的过度浪费和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等天然病症,摧毁了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等各个环节正常循环周转,最终以周期性爆发的经济危机来强制结束每一轮的经济增长过程,危机对生产力的破坏力和社会的穿透力,逐渐超过资本主义初始制度的承载力,面临要么改革要么被推翻的历史境地。因此,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为避免制度性破产,先后改良创造出私有和国有经济混合、雇用劳动和工人保障联合、竞争性市场与政府有限干预结合的后工业社会形态。这些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形式,一方面在不根本性改变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制度前提下,延续了其生命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传统资本主义思想和模式的部分超越。实际上,资本主义这些新形态恰恰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对未来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设想,资本主义的改良型做法不是对社会主义的否定,反而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超越资本主义弊病内在优越性、合理性和必然性的历史证明。

二战后以苏联、中国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建立了公有制经济,用按劳分配的公平劳动制度,取代按资本要素分配的雇用劳动制度,发挥计划调节的宏观性、长远性和战略性优势,克服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分散性、局部性和短期性的先天不足,在工业化、城市化和民生福利等现代化事业上取得了巨大进步。由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改革日趋僵化的政治经济计划制度,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相继蜕变为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巨变尽管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挫折,但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保罗·A·巴兰研究发现:二战后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标志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需要改革,但是不去改革和完善这个制度,而是放弃这个制度,转向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则是更大的失败,落后国家的资本主义化并不能导致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发展、成熟和成型,内生性继承并超越传统原有体制,同时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构建起两种优势分工结合的新型经济制度,在长期实践中满足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基本经济制度内生于新中国两大发展阶段

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矛盾走向统一的进程,经历着各项制度及其相互之间初始形成——改革调整——成熟定型的复杂过程,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的历史性成就。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历两大经济建设阶段,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有机完整的经济系统。

第一阶段是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等决定性经济制度,奠定发展我国现代工业的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政策”,经过“‘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个制度建立的理论思想基础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设想,主观认识基础是学习先行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客观环境是朝鲜战争和国际资本主义阵营封锁扼杀新生社会主义政权的生存发展挑战。当时新中国经济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农业经济,工业生产力基础十分薄弱,建立全面的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并不成熟,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政策存在着改造过急、过粗、范围过宽等不足和局限,但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却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成功完成和实施了“一五”期间“156项工程”和“两弹一星”等重大战略,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根本性制度为条件的举国体制,展现出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奠定了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能够有机结合的制度前提,也奠定了国民经济全面工业化和协调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

第二个发展阶段是逐渐形成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现代化进程中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病,难以充分释放经济社会活动主体的内在潜力和发展活力,甚至各种体制性问题把社会主义优势遮蔽起来、阻碍发挥,以致于这种优势面临实践中被放弃和理论上被误解、推翻的严峻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辩证地把握传统经济体制优势和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探索建立起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享发展,把不同制度凝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初步现代化的政治经济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是各种制度力量和思想认识反复碰撞和互洽融通的聚变合成过程。一方面,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制度变革看,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重要原则的认识深化和制度完善过程,是市场经济的私有产权、自由开放、报酬激励等竞争性机制嵌入到社会主义制度过程,在制度创新和碰撞中逐渐形成不同所有制、分配制度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内在融合。另一方面,从两个发展阶段演变的内在逻辑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实质是,科学准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两种体制的历史作用。指出,两个历史时期是相互联系,不能相互否定的,“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的实践探索积累了条件,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是对前一时期的坚持、改革、发展”;“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在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过程,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发展和形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最直接重要的制度支撑,新时代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它。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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