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认识借条借条,是个人或单位在借款、借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证据那么你对借条的格式、效力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借条有什么套路?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借条有什么套路(一文带你认识借条)

借条有什么套路

一文带你认识借条

借条,是个人或单位在借款、借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证据。那么你对借条的格式、效力了解多少呢?

上面这个借条就属于格式比较规范、要件比较齐全的模板。借条的结构一般是:1、标题;2、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双方的关系;3、正文部分需要写明借款人某某向出借人某某于今日借得币种、数额,数额一定要用大写数字(壹亿贰仟叁佰肆拾伍万陆仟柒佰捌拾玖)写出,写上借款人借钱的原因、借款的用途、交付的方式,还有利息的约定,包括本金的利息计算方法。4、违约责任,通常是逾期利息;5、如果有保证人也需要写身份信息以及保证类型。最后需要双方或者三方的签字、指印以及立据日期。

很多人分不清借条和欠条,认为两者属于同一种东西,但事实上借条才是你与借款人发生纠纷后具有直接效力的证据。欠条是指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

以下为几个需要注意的点

一、借款事由以及用途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也能进一步将借款不还的风险降低,配合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对方将款项用于借条用途之外的其他,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交付方式

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会有人留下转账的证据,导致事发之后诉讼无门,一方面建议双方借款当日打借条,尽量选用网络、银行支付,因为现有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以金钱交付为成立要件,且出借人对于这一事实负举证责任。现金支付往往很难留下网络、银行转账那么清晰明了的记录。

三、出借人、借贷人身份信息以及关系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如果借条上缺乏身份信息无法让法院找到被告、甚至是无法证明被告是谁,那么就会非常棘手。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公告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会把整个诉讼周期拉的很长,而且也间接给了被告转移财产的机会。如果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最好要求对方写下微信号、支付宝账号。

刑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因此最好在借条中明确写出双方熟人关系,避免被认定为 “向不特定人借款”。

四、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

五、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借款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诉讼时效并不是固定的,只要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就能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这种请求可以是诉讼、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要注意留下证据。

七、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违约责任及其他费用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九、保证人

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是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可以是分开写的,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下的保证条款。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参见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三章保证合同。

十、落款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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