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鐡板魷鱼”“兔頭”……走在大街上,你是不是能经常见到有商家喜欢标新立异,在招牌上使用繁体字的现象,其实这些都是不规范用字行为。为进一步塑造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新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跨上新台阶,我市日前开展了以“护航文化家园,守望文明城市,你我携手同行”为主题的规范城市社会用语用字、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象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可以积极行动起来,争做“城市啄木鸟志愿者”,给城市社会用语用字挑错。

安装招牌字技巧(招牌用字不规范)(1)

13日上午,记者在走访时发现,部分户外广告、招牌中出现的繁简混用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商家喜欢在招牌上使用繁体字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比如把“铁板鱿鱼”写成“鐡板魷鱼”,“帅府街兔头”写成“帥府街兔頭”,还有“过桥米线”写成“過橋米綫”。在平城区迎泽北街,有一家店铺在招牌中写着“聖金德蘭”字样,令人看了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安装招牌字技巧(招牌用字不规范)(2)

“这些不规范用字行为存在种种弊端,如果一些商家滥用繁体字还写成了错别字,那么小朋友看到就很容易被误导。”对此,有市民表示,繁体字的运用其实很有讲究,并不是随便可以用的,用不好还有可能闹笑话。

据了解,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只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而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招牌、广告用字等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广告牌、招牌是一个城市商业文化的反映,但同时也是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在此,也呼吁各行各业积极行动起来,开展自查整改,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创造一个正确的语言环境。

纠错启事

市民如发现平城、云冈、新荣、云州四区范围内标牌、店牌、指示牌、楹联、广告牌、地名、路牌、公交站牌中有错别字、异体字等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用语用字,标牌残缺、字迹漫漶、内容过时等现象,以及印刷出版物市场图书、广告宣传品、音像制品等各类出版物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问题,可通过随手拍、热线反映、网络跟帖等方式挑错,也可把相关信息发送至大同日报社电子邮箱dtrbsxmt@163.com或大同广播电视台电子邮箱1390188578@qq.com,记者将针对您的反映进行实地采访确认,并记录“啄”错、“纠”错的过程,助力消除社会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

记者 张志忠

责编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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