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华盛顿纪念碑。 (人民视觉/图)
美国是不是新罗马?那要看看是共和罗马还是帝制罗马,名义罗马还是实质罗马。
美国在20世纪中叶一跃而成世界两极之一,又在世纪末成功加冕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此情此景,不由得让世人将其与两千多年前那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罗马帝国相提并论。“新罗马”这个称号,混杂着世人对美国的敬拜、畏惧,或许还有嫉妒与仇恨。英语世界也出现了《新罗马?帝国的衰亡与美国的命运》这样的专著。
不过,将美国与古罗马联系在一起的人,论点也容易陷入“牵强比附”(forced analogy)的窠臼。持此论者喜欢从政治军事霸权、文化价值观影响力出发,论证美国对古罗马的继承,论据既有形式也有实质,但他们往往忽视了两点:1)美国历任领导人并没有将自己与古罗马联系起来;2)美国对古罗马只是有限度、有选择地模仿或是继承。
罗马早已灭亡,但自命罗马者数不胜数。从“神圣罗马帝国”到“八分之三罗马(威尼斯)”,再到德意志与沙俄两大帝国的“恺撒”头衔,罗马的荣光与伟大始终扰动着后世王侯的心弦。但美国人更愿意以“山巅之城”(City upon a hill)而非“新罗马”的称号自居,这个殖民地时代(1630年)温斯洛普牧师发明的新词,近四百年来以清教徒理想国的代称见诸美国政治家之口。至少从口头上,美国并未如数百年来旧大陆帝国那样,将自己打扮为“第三罗马”。
实际上,美国与罗马的连结早在美国独立之初就已经蔚为大观。费城制宪之后,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与约翰·杰伊使用“普布利乌斯”的笔名,阐述他们对共和制政府的洞见,撰成了《联邦党人文集》一书。普布利乌斯是古罗马英雄,推翻王政肇建共和的第一人。联邦派用这个笔名,意在阐扬共和美德,游说纽约州公民拥护刚刚订立的宪法。
建国之初的美国面临严峻的内外形势,几代精英都熟稔古罗马典故。汉密尔顿在1800年末到1801年初的选举中痛斥总统候选人伯尔:“只要可能,他肯定会搅乱我们的制度……他就是美国的喀提林。”将伯尔比作喀提林,汉密尔顿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终极指控。喀提林才华过人、作风明快、腐化堕落、奸诈阴险,几乎颠覆了罗马共和国;其举止作风放肆、浪荡,致使西塞罗发表关于美德的演说,这一演说被数代美国学生熟记于心。共和国早期的政治领袖中,没有人需要被提醒,喀提林是什么人。为了反抗他心目中的新喀提林,汉密尔顿在与伯尔的决斗中丧生。
1790年,美国独立战争老兵来到俄亥俄建立新的城市。在给城市命名时,他们不由得地想起了古罗马的共和英雄——辛辛纳图斯(Cincinnatus)。这批独立战争老兵奋起毁家纾难,流血流汗甚至失去生命,最终换来了美国的诞生。解甲归田的他们获准向西开拓土地,在俄亥俄河上建立新的家园。他们并未贪恋权势,也没有汲汲富贵,而是继续用双手双脚自食其力建设家园。他们给新定居点起名——辛辛那提。
辛辛纳图斯用一生书写了典型的罗马德性公民形象:他本是一名专心稼穑的勤恳农民,却在埃魁人入侵时投犁从戎,带领罗马人奋起反抗外敌入侵,刷新了堕落贵族把持的败坏政治。功成名就的辛辛纳图斯享受了凯旋式与月桂花冠,却在声名鼎盛时毅然铸剑为犁、急流勇退,回到自己的农场,一切如常。在当时,辛辛纳图斯就是乔治·华盛顿的代称。
准此,罗马对美国的影响,更多地在于“共和罗马”而非“帝制罗马”。美国在政治体制上借鉴的是共和罗马:总统=执政官,国会=元老院,各级选举=公民大会,最高法院=保民官,国民警卫队=公民兵,武装力量=罗马军团……
如果说“新罗马”意味着“第三罗马”掩映下的“新罗马帝国”,那么美国人从建国之初就非常警惕于这种倾向。以陆权国家之姿奠立霸业的罗马帝国,并不是美国这个海权国家追求的内涵与外壳。甚至于,在欧陆强权仍然举足轻重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往往还被法德俄这些真心希望继承罗马的“老欧洲”国家贬为“迦太基”。
“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Glorious That was Greece, Grandeur That was Rome)。美国与其说是对古罗马的复刻,不如说是对两希文明、罗马与英伦这四者制度遗产综合继承的产物。传统顽强地存续下来,就像那个脍炙人口的笑话传递出的内核一样:“今天世界上最先进的运输系统(美国航天飞机)的设计,或许是由两千年前(古罗马)两匹战马的屁股宽度来决定的。”
(作者系互联网从业者、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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