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南朝宫体诗歌的靡靡之音,唐诗从诞生的那一刻便充满了雄浑的阳刚之气,这在唐代大量涌现的边塞诗中体现尤甚从军边塞,驰骋沙场,建功立业,报效国家,是很多唐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写下“男儿称意得如此,骏马长鸣北风起”的岑参,便是其中的一位,他那些脍炙人口的诗篇,为中国文学史留下了边塞诗的绝唱,也为大唐盛世留下珍贵的速写,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岑参极为绝妙的诗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岑参极为绝妙的诗句
不同于南朝宫体诗歌的靡靡之音,唐诗从诞生的那一刻便充满了雄浑的阳刚之气,这在唐代大量涌现的边塞诗中体现尤甚。从军边塞,驰骋沙场,建功立业,报效国家,是很多唐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写下“男儿称意得如此,骏马长鸣北风起”的岑参,便是其中的一位,他那些脍炙人口的诗篇,为中国文学史留下了边塞诗的绝唱,也为大唐盛世留下珍贵的速写。
一
在岑参35岁之前,安西、北庭对他来说只是两个遥远荒凉的极边之地。他的眼里只有长安和洛阳。这两座伟大帝都才是他的理想国,只有在那里他才有机会恢复祖先的荣耀。
岑参的远祖是东汉开国名将岑彭,追随光武帝刘秀荡平天下,官拜征南大将军,爵封舞阴侯,位列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当然,这只是缥缈不可寻的遥远祖先。真正让岑氏家族兴旺起来的,是他的曾祖父岑文本。
岑文本入唐之后,屡上谏言,深受唐太宗信任,称其“弘厚忠谨,吾亲之信之”,安排他参赞军机、掌管机要,累迁中书令,相当于宰相之职,最后随驾征讨高句丽,累死途中,陪葬昭陵。《旧唐书》对岑文本的评价是八个字,“文倾江海,忠贯雪霜”。
随后,他的侄子岑长倩将岑氏家族的权势推向巅峰。岑长倩由岑文本抚养成人,踏入仕途后,逐渐升迁为兵部侍郎,在征讨反对武则天的李唐诸王的战争中立功。天授元年,武则天改唐为周,岑长倩担任右相,进封邓国公,次年,又被授予辅国大将军的称号。在武周朝廷的排序上,仅次于武则天的侄子、左相、魏王武承嗣。后因反对册立武承嗣为太子而得罪了武则天,在酷吏来俊臣的亲自操刀下,岑长倩成了谋反作乱的乱臣贼子,被当众斩首,他的五个儿子也一并被罗织诛杀,就连岑家祖坟也被挖掘。
岑氏家族遭遇了灭顶之灾。等到20年之后,李旦即位,或许是感念岑长倩的恩德,将长倩的侄子陕州刺史岑羲召回,再度出任宰相,成就了岑家“一门三相”的荣耀。可惜,这只是回光返照。不久之后,岑羲就重蹈叔父的覆辙,被卷入太平公主与李隆基的政治斗争,被李隆基的士兵斩首于皇宫之中。
岑家随即被再度抄家,许多族人被流放。
岑参写了一篇《感旧赋》,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当是时也,逼侧崩波,苍黄反覆。去乡离土,隳宗破族。云雨流离,江山放逐。愁见苍梧之云,泣尽湘潭之竹。或投于黑齿之野,或窜于文身之俗。”
这一年是713年,大唐开元元年,帝国的伟大盛世拉开了帷幕。岑氏家族的荣耀,却已然谢幕。
二
5年之后,岑参出生了。
他出生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仙州,位于今天的河南叶县,根据《元和郡县志》的记载,叶县在开元三年改名仙州,原因在于东汉一个名叫王桥的人在这里做县令,后得道成仙,经常驾着两只野雁飞往洛阳朝见天子。唐朝皇帝自称是太上老君李耳的后代,普遍对道教格外尊崇,因此取了“仙州”这样充满道教色彩的名字。当时岑参的父亲岑植正在仙州做官,算是岑氏家族的劫后余生,然而没过几年,岑植便亡故了,岑参及两个兄弟与母亲相依为命,漂泊了很多地方。
开元十七年(729年)的夏天,岑参跟着母亲辗转到达嵩山,在山的南麓,找到祖先遗留下的一处草堂,过上了隐居读书的生活。
唐代的隐士与前代有所不同。其一,隐居之地不同,前代隐士往往隐于山野乡村,比如诸葛亮躬耕隆中,陶渊明栖身柴桑,多非名山大川,南北朝时隐逸之士往往居于庐山,也是远离朝廷之地,而唐朝隐士多居于终南山、嵩山,原因很简单,终南山靠近西京长安,嵩山毗邻东都洛阳;其二,前代隐士往往不接世事,泛舟江湖,唐代隐士却常常出入于权贵之门,上至帝后公主,下至刺史县令,多是倾心接纳,甚至参与机要之事,等到岑参隐居嵩山的时代,嵩山已经超越终南山,成为唐代隐士趋之若鹜之地,这主要是因为高宗、武后两位“圣人”更喜欢洛阳的缘故,他们常常住在洛阳宫中,一住便是大半年。达官贵人纷纷从长安来到洛阳,在嵩山建造了大量的别墅,在此避暑,宴饮,狩猎,游玩,嵩山的隐士们也得此地利,出入权贵之门更为便利,踏上终南捷径也更为方便。“终南捷径”这个词也是唐朝隐士发明的。
大诗人王维也在嵩山隐居过,写下了大量诗篇,如《归嵩山作》:
清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
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
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
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
岑参选择在嵩山安家,究竟是生活所迫,还是也想踏上终南捷径,抑或真的试图修道,已不可考。从他这一阶段留下的诗作来看,他表达的更多是修道的想法。他甚至还发誓自己要坚定道心,“况本无宦情,誓将依道风”(《自潘陵尖还少室居止,秋夕凭眺》)。
不过,这时的少年岑参,已经初现豪迈之气,比如“秋风万里动,日暮黄云高。”(《巩北秋兴寄崔明允》)
古诗是含蓄的,人类的心境和情绪是复杂的。或许,岑参的心中既有孤独寂寥又有清高自赏,还有自命不凡的期许。在山中岁月里,他发奋读书练习写文章,与山里面的士人、僧侣结交,诗中也偶然吐露心绪。比如在一首长诗的末尾,他写下:“尚平今何在,此意谁与论?伫立云去尽,苍苍月开园。”(《缑山西峰草堂作》)一个少年能够感受到这种极致孤独,进而体悟到人类与自然的交融与迷离,是难能可贵的。
三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岑参二十岁,终于走出嵩山,奔着不远处的洛阳城走去,只为“献书阙下”。
献书阙下,顾名思义,就是把自己的文章著作献给皇帝,这是唐代士人常有的行径。如果隐居是博取声名的“文火”,需要长达数年的积累,那么献书则是冒险一击的“武火”,需要孤注一掷的果敢。
开风气之先者,竟是则天武后。垂拱元年(685年)的春天,武则天下令“铸铜为匦”,匦就是箱子,从此开启了唐朝的投匦制度。四个大铜箱立于帝都,分别被命名为“延恩”“招谏”“伸冤”“通玄”,其中那个名叫“延恩”的铜箱,专门供“献赋颂、求仕进者投之”(《资治通鉴》)。对于投匦之人,没有身份限制,即使是布衣,也可径赴长安,写书投之,也被称为“献书阙下”。
这就是大唐,从来不讳言求官。对于士人而言,“学而优则仕”是孔夫子留下的光荣传统。人类的所有才华都是不应该被淹没的。做官是士人合理的欲望,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终究是要靠做官,才能不负平生所学。
中唐时期,韩愈曾劝说一位穷困潦倒的朋友献书阙下:“虎有爪兮牛有角,虎可搏兮牛可触。奈何君独抱奇材,手把锄犁饿空谷。当今天子急贤良,匦函朝出开明光。胡不上书自荐达,坐令四海如虞唐。”(《赠唐衢》)他把朋友比作老虎和牛,这两种动物都是善于搏斗的。
“献书阙下”就是一场搏斗。
岑参为什么选择了出山搏斗?
他似乎没有在诗作和文章中坦白自己的心迹,只是在《感旧赋》中开头追忆道:“参,相门子。五岁读书,九岁属文,十五隐于嵩阳,二十献书阙下。尝自谓曰:云霄坐致,青紫俯拾。”
开篇四个字“参,相门子”,或许就是他为何选择出山搏斗的答案吧。“一门三相”的家族荣耀历史,让他背负了天然的心理压力。他从5岁便开始读书,读了整整15年,在辗转漂泊的旅途中,在寂寥幽深的高山中,忍受了常人难以忍耐的孤独。岑参从钟鸣鼎食的宰相之家,坠入罪臣亲属之家,是从山峰之巅坠落到深渊。从某种意义上讲,幼年和少年的岑参并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他的身上背负着复兴家族的艰巨使命。
士大夫家庭的子弟,早在南北朝《颜氏家训》里便已被要求以“务先王之道,绍家世之业”为人生目的。岑参当然也不例外。一个生气勃勃的少年人,隐居在深山老林里,这本身就是反人性的,他的骨子里还是想要挣脱这个牢笼。
搏斗,除了自身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把握时机,争取一击而中。
岑参选择的时机,正是自己已到大唐的“二十成丁之年”,而这一年的史书记载,“春,正月,己巳,上发西京;己丑,至东都”。唐玄宗恰好在这一年的春天来到东都洛阳——这也是玄宗最后一次来到洛阳,两年之后才启程回到长安。
岑参对自己的“献书阙下”充满期待,“云霄坐致,青紫俯拾”,青紫为公卿绶带的颜色,向皇帝呈上自己的著作,立马就会被拜为公卿。当年他的曾祖父岑文本就是向太宗皇帝呈上自己的著作受到重用的,自己肯定也能够重现历史。
可惜,现实狠狠打了岑参一记耳光,他的献书,如泥牛入海,一去无踪。从20岁到30岁,岑参经历了“十载干明王”的奔走岁月,往来于长安、洛阳之间,可以说是,献书没有用,考试考不上,干谒没人理,穷困又潦倒。
唯一让岑参感到充实的是,在从20岁到30岁的岁月里,他游览了不少大好河山,北游河朔,东行大梁,结交豪杰,狂歌痛饮,交结了不少肝胆相照的朋友。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王昌龄。
王昌龄是唐代诗人中的“七绝圣手”,所作《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千载以来传布于儿童之口。王昌龄也被闻一多先生称为盛唐诗坛“个性最为显著”的两个作家之一,曾经西出玉门万里之遥,也曾贬谪岭南山海之远;曾在京城做过清要之官,也曾在地方做过州佐之吏,特别是叱咤文坛,与李白、孟浩然等大诗人都是莫逆之交,可谓是阅历丰富、见闻广博。他比岑参年长20岁,却与之成为忘年之交。
岑参日后的出塞,或许就是在与王昌龄的交往中埋下了种子。王昌龄身上的军旅气质和诗中的大漠风光,让其动容,让其从身边蝇营狗苟的环境中超脱出来,带给他一片别样的星空。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王昌龄要离开长安,赴任江宁丞,临行之际,写诗给岑参留别,其中写道“为君啸一曲,且莫弹箜篌。徒见枯者艳,谁言直如钩。岑家双琼树,腾光难为俦。”(《留别岑参兄弟》)在诗中,他为岑参的怀才不遇鸣不平。岑参也写了一首长诗为其壮行,开头几句就颇有汉魏气度,“对酒寂不语,怅然悲送君。明时未得用,白首徒攻文。泽国从一官,沧波几千里。群公满天阙,独去过淮水。”(《送王大昌龄赴江宁》)不得不说,在那个年代,写这样的句子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由此也足见其与王昌龄的情谊深厚。
四
天宝三载(744年),大唐帝国东北部的一个军官得到了范阳节度使的职位。他的名字叫安禄山。
同样在这一年,岑参终于考中进士,被授予了人生中第一个官职——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右内率府负责东宫仪仗和警卫,兵曹参军主要做的就是写材料、管档案的工作,是一个从八品下的小官。
岑参读书15年,奔波10年,在而立之年得到了这个官职,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自己终于“摆脱”了布衣之身,有了一个“岑参军”的官位;另一方面,这显然不是他喜欢的岗位。他写了一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其中并无“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欣喜之情,反而感叹“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5年之后,岑参辞职了。这一年,他已经31岁了,却毅然辞去了得之不易的朝廷命官的职位,踏上了远去的征途。
去哪里呢?一路向西,去安西。安西都护府,是大唐管辖西域的最高军政机构。
最初,他之所以要不远万里前往安西,是不甘于老死于案牍,要投笔从戎,博取功名。
这一点,从他在奔赴安西的路途上匆匆写下的诗作,便可看出:“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银山碛西馆》)“功业须及时,立身有行藏。”(《武威送刘单判官赴安西行营,便呈高开府》)“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
这既是岑参的个人选择,也是盛唐的时代精神。
不同于南朝宫体诗歌的靡靡之音,唐诗从诞生的那一刻便充满了雄浑的阳刚之气。早在初唐,作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就振聋发聩地喊出了“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魏征主动请缨,“请缨系南粤,凭轼下东蕃”;张说送友远行,“知君万里侯,立功在异域”;张九龄甚至还写诗勉励去安西的朋友以封侯为志向,“封侯自有处,征马去啴啴”。
在沙场建功立业,博取封侯,是很多唐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即使一向被视为文弱书生的杜甫,也认同“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的观点。这也是唐代连接汉代的一个精神链条。汉唐,之所以能够并称,绝不是偶然。大唐直追两汉,诗人们纷纷以从军塞外为幸,以博取功名为志,豪爽坦白!
岑参放弃了长安安稳的生活,历尽艰辛,从军塞外。这一路的艰辛,也保留在他的诗作里了。比如在大沙漠里面对狂风奔走十天,“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他一天到晚都在面对沙漠,“沙上见日出,沙上见日没”(《日没贺延碛作》)。以至于在大风中,他满眼流泪,“银山碛口风似箭,铁门关西月如练。双双愁泪沾马毛,飒飒胡沙迸人面”(《银山碛西馆》)。只有在沙漠里真正行走过的人,才能理解这种眼睛不断流泪的痛苦。
其实,岑参的那首著名的《逢入京使》:“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双袖龙钟泪不干”,未必是思念家乡而流淌,而是终日面对风沙造成的。
岑参从长安出发,一路途径经凤翔、陇州、秦州、渭州、临州、金城、凉州、甘州、肃州、瓜州、伊州、西州、焉耆,最终抵达安西都护府治所所在地龟兹。到达安西之后,他出任安西节度判官,也是大将高仙芝的幕府掌书记。这是岑参一生遇到的大唐两位名将中的第一位。
比起岑参的不得志,高仙芝的前半生是“开挂”的人生。他是高句丽人,但却从小追随父亲生活在安西,由于父亲有军功,他也被授予“游击将军”的官衔,进入军队。很快,因为相貌俊美、善于骑射,20岁就当上了真正的将军,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路青云直上,成为安西都护府的“二把手”——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立下了俘虏小勃律王的奇功。
岑参却没有专门为高仙芝写过诗。流传下来的岑诗里,只有一首《武威送刘单判官赴安西行营,便呈高开府》,算是写给同事兼呈上司高仙芝的。这首长诗里虽然盛赞了高仙芝及其安西军队的军容,随后却笔锋一转,写下:“曾到交河城,风土断人肠。寒驿远如点,边烽互相望。赤亭多飘风,鼓怒不可当。有时无人行,沙石乱飘扬。夜静天萧条,鬼哭夹道傍。地上多髑髅,皆是古战场。”
这种完全不同的情绪,混杂在同一首诗中,很是不寻常。原来,这首诗描写的正是石国之战的场景。
石国,西域古国,昭武九姓之一。高仙芝认为石国国王“无蕃臣礼”,讨伐石国,却在石国国王已经投降情况下,还把他抓到长安砍头。这就是犯了“杀降”的大忌了。
按照古人的理解,“祸莫大于杀已降”,古代名将白起、项羽、李广都有杀降的举动,结局都不好。古人按照朴素的道德或者迷信角度,都是排斥杀降的。特别是高仙芝作为大唐在西域的长官,更是不应该杀降邀功的。这一点让西域各国君主也深感不满。
而这场战役触发的另外一个后果也很快降临。石国王子逃亡到大食,请求大食出兵。数万大食军队与大唐安西军队在怛罗斯城遭遇。两万唐军苦战五日,只有数千人突围而出。
战后,高仙芝还朝。
岑参也随之返回长安,依然是参军的官衔,只是满面风霜。
五
回到长安之后,岑参与亲友相聚。天宝十一年(752年)秋天,他参与了文学史上一次著名的相聚。
地点在慈恩寺塔——也就是大雁塔。这座塔是高宗皇帝为其母亲修建的,是玄奘法师亲自督造而成的。
与岑参一起在大雁塔参加这场聚会的,也是“那些不得意的人们”。他们的名字是:杜甫、高适、薛据、储光羲。
杜甫,时年40周岁,还是一身布衣,前一年刚向唐玄宗献了三大礼赋,3年后他才会得到一个河西县尉的官职。
高适,时年48周岁,刚做了3年封丘县尉,便辞去公职,在长安闲游。这年冬天,他会去凉州投奔一个叫哥舒翰的人,在河西节度使幕府任掌书记。
薛据,时年约60岁,时任大理司直,从六品上,20年前与王维是同榜进士,王维比他小10岁,已经做到了吏部郎中——吏部仅次于尚书、侍郎的三把手。后来,他会在安史之乱后关进监狱。
储光羲,时年46岁,做过几任县尉,时任太祝,官名听起来唬人,实际上是正九品上的品级,做做宫廷神庙的祭祀。他的命运跟薛据一样,也会在安史之乱后入狱。
这几位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爱写诗。他们为了纪念这次聚会写下的诗,除了薛据的失传之外,其他的都流传了下来。
不得不说,还是杜甫写得最好,特别是那句“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简直就是诗谶,预示着诗人们在即将到来的大变之中的人生命运。岑参在诗中“誓将挂冠去”的“誓言”则是苍白无力。
写下这首《与高适薛据同登慈恩寺浮图》之后的第二年,他便再次踏上通向远方的道路。
目的地比安西还要遥远,那就是大唐的北庭都护府。
北庭都护府负责管理大唐天山以北的疆域,治所在庭州,即今天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如果是今天开车从西安市出发,走定武高速、连霍高速,一刻不停,要开整整30个小时,里程2500公里。
而在唐朝,骑一匹快马日夜不停赶路,也要走足足3个月时间。
岑参这次要投奔的人,是他一生中遇到的大唐名将之二——封常清。岑参这次万里赴北庭,也是应封常清的征辟。二人在安西都护府便已相识。封常清特意征辟岑参,也是欣赏他的才干。所以,在岑参的心目中,封常清集偶像和伯乐于一身,他为封常清写了很多诗。比如《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使交河郡,郡在火山脚,其地苦热无雨雪,献封大夫》《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首》《奉陪封大夫宴,得征字,时封公兼鸿胪卿》,等等。
这几首诗里面,不乏千古流传的名句。第一首更是岑参诗歌中的巅峰之作,也是中国边塞诗的顶级代表作: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初九(755年12月16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20万装备精良、久历战阵的胡汉大军拔营而起,直扑防守空虚的洛阳,改变唐朝历史乃至中国历史走向的安史之乱爆发。
恰好此时高仙芝在长安,封常清也正好入朝。于是唐玄宗任命高仙芝担任副元帅率兵东征,封常清兼任范阳、平卢节度使,负责防守洛阳。当时,战斗力强悍的安西北庭边军尚未到达,高、封二人只好从长安、洛阳临时募兵作战,应募的大多是未经训练的市井子弟。洛阳很快失守,在封常清的提议下,二人率军退守潼关,这是关中的东大门,只要守住潼关,长安便可无虞。
可是,唐玄宗却听信了宦官边令诚的谗言,认为二人讨贼不力、闭关不出、克扣军饷,于是派遣宦官诛杀二人。他们招募的士兵纷纷高呼“冤枉”。大唐帝国的两颗将星就此陨落!
此后的历史证明了封常清是正确的。代替二人镇守潼关的哥舒翰迫于朝廷压力,开关迎敌,结果唐朝潼关20万守军毁于一旦,长安迅速被攻破,从此大唐盛世结束了。
六
岑参也终于从北庭回到中原。与他一起回来的,还有安西北庭的大军。这时已经是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正月,史书记载:“安西、北庭及拔汉那、大食诸国兵至凉、鄯……陇右、安西、西域之兵皆合。”安西、北庭的精锐部队全部归来,只有老弱士兵留守西域。
这支部队的确没有辜负大唐朝野的信任,在之后收复长安的战斗中,“步卒二千以陌刀、长柯斧堵进,所向无前”。在平定安史之乱、抵御吐蕃进攻等战争中,这支部队伤亡殆尽,直到30年后在藩镇混战的历史大环境中番号被撤销,再也没能重返西域。
而留在西域的安西北庭残军则一直苦撑到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安西北庭的最后一处据点龟兹城才被攻破,而这时距离安史之乱爆发已经整整50年,创造了军事史上的奇迹。
“暮雨旌旗湿未干,胡烟白草日光寒。昨夜将军连晓战,蕃军只见马空鞍。”(《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首》之六)岑参的这首诗,或许可以送给安西北庭的白发士兵。
岑参回到中原之后,辗转被派往四川等地做官。约大历四年(769年)的秋冬之际,客死成都旅舍。
不知道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会不会想起雄兵十万、重归西域?
千年之后,新疆吐鲁番唐墓出土了一批唐代文书,其中有一份驿站马料出入账,赫然写着:“岑判官马柒匹共食青麦三豆(斗)伍胜(升)付健儿陈金。”大意是,岑判官所用的7匹马吃了麦子三斗五升,所需费用支付给了士兵陈金。
而当年安西北庭幕府判官里只有岑参一人姓岑。
“男儿称意得如此,骏马长鸣北风起。”(《卫节度赤骠马歌》)不知岑参的一生,是否称意?
后人应该感激的是,他为中国文学史留下了边塞诗的绝唱,也为大唐盛世留下珍贵的速写!
(作者:徐佳,系专栏作家,著有散文集《苏东坡的山药粥》、长篇小说《烟柳倾尘——柳如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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