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吉林市南部,地处长白山地的吉东低山丘陵区。市境东北部、中部有吉林哈达岭,南界为龙岗山,最高峰鸡爪山海拔1049米。辉发河流经东南部,其支流呼兰河、富太河、档石河、亮子河以羽状西北一东南向流经境内,经东北部、中部地区形成带状河谷盆地。

清朝初年,为封禁地区。先属盛京围场和围外禁区,后为吉林西围场,封禁约200年。

1882年(清光绪八年),围场开放,在磨盘山之南设磨盘山分防巡检,归伊通州管辖。1887年9月13日(清光绪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吉林将军希元因磨盘山地区方圆500里,山深林密”,一员巡检难以“镇摄”,而奏请“添官设治。”1888年9月23日(清光绪十四年八月十八日)议准,裁去巡检,改设磨盘山分州。分州治所设于磨盘山脚下,州同王育枢借民房阎宅理事。

吉林省磐石市近代遗址(市县地名溯源安如磐石)(1)

磨盘山分州设治数年之后,“人烟稠密,农工商业发展,极宜修建城池,便于施治,以保民主,而固边守。”为此,分州衙门开始选地,筹划修建磨盘山城垣。最初选在七个顶子山西侧,挡石河以东,那里地势平坦、开阔,建城规模可大可小,有伸缩余地。而当地乡绅大户却考虑如在那里修建城垣,自己家的宅院则远在城外,不安全;如若拆迁,则损失又甚大。便暗借风水先生之口,以找不到“绝地”不能修监狱为由,出面劝阻。当时迷信说“收押犯人的监狱必须建在‘绝地’之上”,否则囚犯就要闹事,甚至逃跑。又说磨盘山下有可以修监狱的“绝地”。州官认为,监狱的安危,关系到自己的前程大事,遂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把城址改在磨盘山脚下。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工程委员赵仙演主持修建磨盘山城。砖城为正方形,周长约2公里,城墙高5.5米。设5个门,东曰东来门,西曰丽泽门,南曰崇礼门,北曰天一门,直对北门修一小南门曰阜成门。门洞一律为青砖起券拱门,宽约7米,深5米,装有木制对开板门两扇,门板表面密排直径约5厘米的铸铁大帽圆钉。城门上建城楼,飞檐叠拱,雄伟壮观。墙外周围开凿护城河,五门之外均设吊桥。城内每个方向打水井两眼,四面共凿水井8眼。监狱正修在县衙院内“绝地”之上。

1902年9月30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吉林将军长顺奏请:“磨盘山州同辖境宽阔,地势袤延”,“应即改建县治,以资治理”,“设知县一员,名磐石县”。同年月25日(十月二十六日),旨准设县。

磐石县名来自磨盘山。磨盘山坐落在城区偏东北2.5公里处,海拔501.4米,相对高度170米,东山坡曾有巨石,形似磨盘,因此当地垦荒者称此山为磨盘山,此石为磨盘石。今福安街道辖区内仍有磨盘山村。后因磨盘山名不雅,取“安如磐石”之意而名,定名“磐石县”。磨盘山城也随之改称磐石城。县衙署设在磐石城,沿用原州衙署。

1910年(清宣统二年),磐石县划归吉林省西南路分巡兵备道吉林府管辖。

1912年(民国元年),成立磐石县公署。1914年(民国三年),磐石县隶属吉长道。1929年(民国十八年),磐石县直隶于吉林省。沦陷时期,建立伪县公署,隶属伪吉林省公署,为乙类县。

1945年“八·一五”光复以后,10月东北挺进纵队解放磐石,月初建立民主政府。新中国成立后,磐石为省辖县。1966年1月24日,磐石县归永吉专区所辖。1969年5月14日,磐石县划归吉林市管辖。1995年8月30日,撤销磐石县,设立磐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