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一句诗的流传之广,丝毫不亚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且其内涵更为动人,比初遇的追求多了几分相识、相知、相许的深刻。

每每电视剧里的男女主,相互说出这句诗,为他们的爱情许下誓言,你都能听到背景音乐主题曲响起,那么唯美而动人。

男主是小舅子的宠文(娇妻变糙汉你敢信)(1)

可要是你突然知道,这首诗讲的可能不是爱情,而是基友情,你什么感觉?

是不是, 瞬间有种软萌娇妻变糙汉的惊诧之感?

咦!好眼熟,这不是琉璃里面璇玑变成罗喉计都的情节吗?巧了。

男主是小舅子的宠文(娇妻变糙汉你敢信)(2)

不如我们来了解一下这句诗背后的故事吧。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句出自于《诗经》中【邶风】,名为《击鼓》。

原文是这样的: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从前三段来看,很明显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战争场面,以一个士兵的角度讲述自己出征打仗的情境:

又是击鼓,又是排兵操练,又是修筑城墙,又是出军南方。

而且还交代了打仗的概况:

跟着一个叫孙子仲的统领,平定了陈国和宋国。打了那么久的仗都没办法回去,这个士兵心中很是忧愁。

而且中间还有一个插曲,这个士兵感叹:

一路打仗,都不知道能在哪里歇一歇,还丢了战马,要跑到树林里去把马给找回来。

到这里为止呢,自古以来的理解都还比较一致,但就是从传唱度最高的这句开始有了分歧。

我们来看看最后这两段。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意思呢,也不难理解:

要一同生一同死,彼此立下誓言。双方携手,一直到老。然而现实是,我可能活不了了,那么关于誓言,我也没有办法坚守了。

现在,暂时请你抛开对爱情一说的先入为主,再看看这句诗,如果说它是讲同生共死的战友情,你觉得说得过去吗?

其实,从东汉之后的几百年间,这首诗一直都被认为是讲的战友情,而不是爱情,这主要源于一个人的影响——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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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是汉末经学的集大成者,他遍注群经,广泛阅读古圣经典,而且加以批注。就在他为诗经所编写的《毛诗笺》中,他就明确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毛诗指的就是诗经,诗经在流传过程中有多个版本,我们如今的版本大都是毛诗。)

郑玄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

“与其伍”,不就是指的在同一个队伍里的士兵么,也就是战友。

所以,他认为死生契阔的誓言,是同伍士兵之间的誓约,而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即是希望大家都能够携手共进,一起活下来。

然而,战争残酷,有人活有人死,因此他们之间,就没有办法信守彼此的誓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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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解释,也是很合理的,袍泽之情深到如此地步,谁又能说不感人呢?况且,同生共死的患难之情,携手活下去的信念感也不比爱情逊色啊!难怪郑玄的说法在其后几百年里被奉为圭臬。

转眼到了魏晋时期,夫妻之情的解读出现了,第1个讲将这两句解读为爱情的人是王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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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这个观点就与我们今天的主流看法不谋而合了。虽然讲的是国家大事,但也表达了小家的心愿,内心希望能与自己的妻子扶持到老。

在我看来,如果说把这里理解为士兵对妻子的思念,又有了新的一层含义。

长期征战背井离乡,以致于不能与亲人团聚,他倍感痛苦,为无法信守当初的海誓山盟而忧心,也由此引发他的悲愤之情,更进一步表达出他对战争的怨恨。

“我答应要陪我妻子到老的,可这该死的打仗,让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

从他希望回到妻子的身边,去过白头到老的平凡生活这一愿望来看,这首诗是在控诉个体幸福于残酷的国家战事中被毁灭的事实,是个体思想与集体要求的背离和抗衡。

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理解。但男女之情的“执手”,还是非常容易想象的。

结语

随着时代不断变换,每个人对诗经的理解也出现了变化,而历史已经越来越远,史实的考证也难有绝对而准确的唯一说法。

令人惊讶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男女之情的解读只流行了不久,官方主流和科举考试还是以战友之情为标答。

直到如今,战争越来越少,爱情成为了每个人生命中最热烈的主旋律,我们都追求一起慢慢变老的浪漫。于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所体现出来对爱情的美好愿望,简单而永恒,让人刻骨铭心。

究竟第1个吟唱出这首诗的人,心中是怎么想的呢?我们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

事实上也没有那么重要了,两种诠释都能够带给我想象和感动。无论是战友情还是爱情,含义都是完整而丰富的。

就像我们现在,也能够欣赏各种感情的美,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奇奇怪怪的cp又增加了,能磕到糖就代表我们能够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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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追求诗的本意是为了找到最初的故事背景,去体会诗人本身的情感。

但也有时候,诗的多种解读方式,恰恰能体现出诗在传达意义时,还有着独特的唤醒人类感情的神奇力量。

我想,可能是人的情感体会到了最终的状态都会具有某种共性,而诗经恰恰将人类共性的情感表达出来,所以才能够那么经久不衰,含义隽永。

想想看,如果一个创作者,能与他的读者们,此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想是不是也挺震撼的?

如果是你,你还会把这句话用在哪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呢?留言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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