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的效力层级
【速记内容】
法的形式 |
名称特征 |
制定单位 |
宪法 |
全国人大 | |
法律 |
《xx 法》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行政法规 |
《xx 条例》 |
国务院 |
地方性法规 |
《地名 xx 条例》 |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会 |
部门规章 |
《xx 办法》《xx 规定》 |
国务院各部委 |
地方政府规章 |
《地名 xx 办法》《地名 xx 规定》 |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①法的纵向冲突
②法的横向冲突
同一机关制定 |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
谁制定谁裁决 |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冲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
不同机关制定 |
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冲突 |
国务院裁决 |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提出意见) |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裁决 | |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 委会裁决 |
第二:法人的分类
关键词:营利、特别
【速记内容】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三记:法人与项目经理部之间关系
【速记方法】口诀: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关键词:民事责任,施工企业
【速记内容】
法人的分类 |
名称 |
范围 |
资格取得 |
营利法人 |
xx 公司 |
应当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 |
非营利法人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
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 不需登记的:成立之日 | |
特别法人 |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成立之日 |
法人制度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断。(记住:法人是组织,不是人。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2)近几年重点考察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四:无权代理
【速记方法】口诀:无权、待定
关键词:追认、不追人
【速记内容】
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效力:无权代理并不是直接无效,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
第五:表见代理
【速记方法】口诀:无权有效无意有理
关键词:无权,有效
【速记内容】
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
(2)须本人存在过失;(3)主观要件:须相对人为善意。
效力:无权代理、但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表见代理记住四个字:无权、有效。无权指的是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有效指的是对本人产 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第六:债的发生依据
【速记方法】口诀:不管合同要侵权
关键词:债权,债务
【速记内容】
合同 |
就施工任务而言,债权人是建设单位,债务人是施工单位; 就拨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是施工单位,债务人是建设单位。 |
侵权 |
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②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等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无因管理 |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 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
不当得利 |
没有法律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第七:知识产权的种类
【速记方法】口诀:著 5 专 2 商 10 年、211
关键词:独创性、新颖性、显著性
【速记内容】
知识产权 |
保护对象 |
保护期限 |
起点 |
展期 |
授予条件 |
专利权 |
发明 |
20 年 |
申请日 |
不予展期 |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
实用新型 |
10 年 | ||||
外观设计 |
15 年 |
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 |||
商标权 |
注册商标 |
10 年 |
核准注册日 |
可以展期 | |
著作权 |
建筑类 |
①自然人作者死后 50 年 ②单位发表后 50 年 |
作品完成日 |
不予展期 | |
文字作品 建筑作品 图形作品 |
第八:建设工程保证方式
【速记方法】口诀:保证合同要小三留置定金很坚定,其余要看情况定关键词:对象,第三人
【速记内容】
担保方式 |
谁担保 |
是否转移占有 |
对象 | |
人的担保 |
保证 |
第三人提供 | ||
物的担保 |
抵押 |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
不转移占有 |
动产、不动产 |
质押 |
转移占有 |
动产、权利 | ||
留置 |
债务人本人提供 |
转移占有 |
动产 | |
金钱担保 |
定金 |
转移占有 |
钱 |
第九:建设工程
【速记方法】口诀:建安是财产、人身需要看自身关键词:转让
【速记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 |
发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保费由发包人承担) | |
被保险人 |
有关各方:业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技术顾问 | |
保险责任范围 |
自然事件 |
地震、海啸、雷电、台风、暴雨、冰雹等不可抗力 |
意外事故 |
火灾、爆炸等 |
第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速记方法】:口诀:抢军用品的两个小 3 太低级
关键词:30 万元以下,建筑面积 300 ㎡以下
【速记内容】:
施工许可证 |
开工报告(官~民) | |
管理机关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
适用范围 |
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300m²、30 万元) | |
开工期限 |
领证后 3 个月内(3 个月内未申请延期,证书自行 废止) |
获批后 6 个月内(6 个月 外重新申报) |
不能按期开工 |
申请延期(可申请两次,每次 3 个月,超出时限自 行废止) |
不予延期 |
开工后在建项目停工 |
停工 1 个月内报告,停工<1 年,报告后即可复工 |
停工、复工应报告(无核验程序) |
停工 1 个月内报告,停工≧1 年,核验后方可复工 |
第十一: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
【速记方法】口诀: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每年的必考点,着重记忆。一般情况下先要求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时,再给予过重的处罚。
【速记内容】:
撤回 |
合法取得后,不再具备相应的条件;3 个月内整改(不得升级、增项、接工程),逾期未达标撤回证书; 企业可以在被撤回 3 个月内,申请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 |
撤销 |
发证机关违法发证、施工企业非法取证 ①资质许可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 |
注销 |
证书届满未申请延续、企业依法终止的、被撤回、撤销的 |
吊销 |
合法取得后,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严重处罚 |
第十二:注册建造师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形
【速记方法】口诀:相同工程要结束
关键词:担任,更换
【速记内容】
建造师同时担任两个项目负责人情形 |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建造师更换情形 |
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
第十三: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
【速记方法】口诀: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
关键词:公用,国有
【速记内容】
范围 |
规模 |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基金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建 |
施工≥400 万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货物采购) ≥200 万 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 ≥100 万 |
①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
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十四:不必招标范围
【速记方法】口诀:国军临时抢救小民文物 关键词:不招标,国家
【速记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有一家能做);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自行建设;
5、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第十五:招投标基本程序
【速记方法】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关键词:起算点,参与人
【速记内容】
第十六:投标不合格情形
【速记方法】口诀:当场发现要拒收不能发现看偏差关键词:投标、不合格
【速记内容】
拒收 (当场发现) |
否决投标 (拆封后发现)(重大偏差) |
要求澄清、说明 (细微偏差) |
逾期送达的 |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明显的文字计算错误 |
未密封的 |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第十七:投标保证金
【速记方法】口诀:法律规定必须有,二八定律要牢记关键词:2%,不宜超过 80 万
【速记内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
两阶段招标的 |
第二阶段提出 |
撤回投标文件 |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撤销投标文件(过错) |
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
正常签订书面合同后或终止招标 |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严重过错) |
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第十八:评标要求
【速记方法】口诀:不得主动过程中 关键词:评标,不得
【速记内容】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③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④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审后,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⑤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否则就成了投标有效期内“补充投标文件”),也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就成了“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主动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
⑥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十九:实际开工日的认定
【速记方法】口诀:开工日约定为先
关键词:开工日期,实际情况
【速记内容】
(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2)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过错)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过错)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第二十:实际竣工日期认定
【速记方法】关键词:验收合格,双方责任
【速记内容】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
第二十一: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合同区分
【速记方法】口诀:违心情况可撤销
关键词:撤销,效力待定
【速记内容】
合同效力类型 |
特征 |
具体事由 |
无效合同 |
违法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
违背公序良俗 |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
可撤销合同 |
违心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
欺诈 | ||
胁迫 | ||
效力待定合同 |
无交易资格 |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
第二十二:权利义务转让
【速记方法】口诀:债务转让债权同
关键词:转让,同意
【速记内容】
1、合同的转让
(1)合同债权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合同债务的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三种合同转让行为无效: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二十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速记方法】
关键词:单方解
【速记内容】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正常解除 |
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时通知解除 (有细微过错) |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立即解除★ (无需通知)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预告解除 (无过错解除) |
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后解 除。 |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立即解除★ (劳动者严重过错) |
(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二十四:女职工保护
【速记方法】口诀:权利保护归弱者
关键词:女职工,未成年工
【速记内容】
一般规定 |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 |
具体规定 |
经期 |
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强度体力劳动 |
孕期 |
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孕期禁忌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 |
哺乳期 |
不得安排在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强度的劳动和 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其加班和上夜班。 | |
产期 |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 |
第二十五:承揽合同基本知识
【速记方法】口诀:定作拿钱话语多
关键词:合同解除,承揽人,定作人
【速记内容】
承揽合同
(1)承揽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注意】
①承揽人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过定做人的同意;
②承揽人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无需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 责。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不受定作人指挥管理,但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二十六:买卖合同交付方式
【速记方法】口诀:交付形式看归属
关键词:交付,买卖合同
【速记内容】
现实交付 |
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
简易交付 |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 |
占有改定 |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 |
指示交付 |
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
拟制交付 |
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
第二十七: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速记方法】口诀:10 点睡六点起,715 指标不超常关键词:噪声,防治
【速记内容】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昼间指 6 点至 22 点,夜间指 22 点至 6 点。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
噪声污染的申报 |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 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 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
夜间施工☆ |
①原则上:禁止夜间进行生产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②特殊: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第二十八:工伤认定
【速记方法】口诀:直接关系是认定,需要转圜是视为关键词:工伤认定
【速记内容】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二十九:三类安管人员的职责
【速记方法】
【速记内容】
单位主要负责人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项目负责人 |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
专职安全员 |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
第三十:保修责任
【速记方法】口诀:最低期限要达到
关键词:保修责任
【速记内容】
质量保修书:承包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三十一: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速记方法】口诀:五二二,基础主体为合理
【速记内容】
【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 2 2)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2)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 2 年;
(3)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0 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0 日后起满 2 年。
第三十二: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速记方法】口诀:监理工程师管小事,总监理工程师管大事
【速记内容】
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可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速记方法】口诀:撤销的情形都是发证人有过错
【速记内容】
可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速记方法】口诀:老弱病残 公司元老
【速记内容】
不得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
①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未做离岗体检的
②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患上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①长期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第三十五:可以不招标(依法直接发包)
【速记方法】口诀:国安国秘,紧急扶贫,专有不可替,否则自己干
【速记内容】
可以不招标(依法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而不适宜招标的;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第三十六: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的确定
【速记方法】口诀:1、看获利 2、看合理倍数 3、找法院
【速记内容】
(1)按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前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前三者都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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