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三欢烧腊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187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批次咸香鸡“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200);二、处罚款伍仟元(¥5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三欢烧腊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6MAA4KALH84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泳其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13 00:00:00 | |||||
公示截止期 | 2025-09-13 00:00:00 | |||||
处罚机关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