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源于新民街,称村名的时间不长,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有的,只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民村名,主要以曾居住在今天城中区新民街的农民演变而来。

位置

新中国成立前,生活在西宁古城南大街、北大街以东,东古城以西,北古城墙以南,古城墙以北的无地少地农民,过着最受压迫,最受剥削,衣不遮体,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生活。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之指引下,他们不但有了土地,翻身 作了主人,而且自动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扬眉吐气,过 着新型的农民生活。村民的构成主要有斗行街、新民街、兴隆巷、饮马街、观门街、法院街、大新街、前营街、后营街、宏觉寺街、合作巷、石坡街、仓门街、莫家街等获得了土地的农民和一些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

西宁各个地名由来(西宁城北新民村村名的来历)(1)

新民街的由来

新民街位于西宁古城北城墙南侧,东西走向,东起斗行街,西至法院街,全长近四百米,宽三米多。沿街两边为居民住宅区和山陕会馆(背后)。要想搞清新民村名的来历,得先搞清新民街的来历。新民街名的由来,是从后涝灞、臭臭街、后道道(后后街)演变而来。(一)后涝灞。西宁城内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西南高东北低。那时排水不畅,所下的雨水、雪水和农田灌溉排出的剩水,顺着地势全都集中到西宁古城的东北角一个大水塘,面积达三千平方米,一般水深为二米,最深处达三米多。明清时,人们俗称“后涝灞”(即积涝地)。

(二)臭臭街。后涝灞的水冬夏不枯,仅是夏涨冬减。冬天天冷冻成冰还好些,到了春天,涝灞水解冻,水就发臭,味道难闻;夏天死水呈暗绿色,死狗、死猫、死耗子和其它乱七八糟的污物全抛在里面经烈日照晒熏蒸,发酵、腐烂,蚊蝇滋生,臭气冲天,人们只得掩鼻而过,下雨天则泥泞不堪,当街流水,举步艰难。于是给这条街送了妖名叫“臭臭街”。

(三)后道道和后后街。新中国成立前,沿后涝灞东、北、西三面基本上没有像样的民宅,只有临时搭建的一些简陋平房和住在城墙洞内的贫苦人家。这些人家有的是种地的菜农,有的是城市贫民,不是靠讨饭为生的盲人,就是靠“打褙子”的口袋匠。他们行走所形成的路,因在北玉井巷、下饮马街一带,其巷道统称后街(其意是距繁华闹市的前街--东大街较远、偏僻)的后面,后而又后,故称"后道道”、“后后街”。

(四)新民街。1951年春天,西宁市开展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根治“后涝坝”,彻底改变后后街的卫生面貌,成了当时西宁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的中心话题。经过一段酝酿讨论,一场填平“后涝坝”,整治“后后街”的爱国卫生运动战斗打响了。当时群众响应之快,热情之高涨,情绪之激昂,战斗力之顽强,确实是空前所未有。穿通城墙、开挖出水口、整治水井、修整道路,按照分工有序地进行。运土的运土、背砂的背砂,填土的填土,背斗、架子车、 抬筐、 铁锨 、洋镐 、抬杠、扁担等都是好的工具。参加的人上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儿童,不分男女,家家出人,户户出力,人们一起出动,忘我劳动。

1952年,后游坝整治好了,臭臭街不臭了,应该给后后街更换个新名字了 。有人提出叫“香香街”也有人提出叫“劳动街”还有人提出叫“爱国街”…… 集思广议,群众提出"我们是新中国当家作主的人,就叫“新民街”吧,由当时的区公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从此新民街诞生了。同时也为以后的新民村奠定了基础。

新民村名的由来及沿革

在西宁地区实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之后,1953年夏天,以高登弟、李九成等住在新民街的有土地农民,根据中共中央1951年12月发布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精神率先成立了第一个互助组。互助组采取“土地私有,自愿参加,互相换工,按劳分配,产品归己”的分配原则,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4年春夏,在高登弟、李九成的农业互助生产的影响下,周围的农民纷纷要求互助合作生产。根据中共中央1953年12 月(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互助组逐渐扩大,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斗行街、法院街、新民街很多农民参加了合作社。因新民街 的社员占绝对优势,办公地点又在新民街,给合作社起名时就称“新民街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新民街初级社”。社长就是原来互助组的组长。与此同时,前营街、后营街、宏觉寺街的农民,在李胜芳、魏学海的带动下,亦成立了“五星农业生产合作初级社”。初级社实行土地、大牲畜、大型生产资料入股,畜力、劳动力计工分,以工分分配为主,土地分配为辅的分配原则,总收入除去社员投资及生产费用,提取10%的公共积累外,其余“地四劳六进行分配”。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的发表,加快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过渡的进程。1956 年初,新民初级社与五星初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的发表,加快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过渡的进程。1956 年初,新民初级社与五星初级社合并,成立了新民初级社下设六个农业生产队。并成立了新民高级社党支部、魏学询任支部书记,高级社采取土地人社归集体所有,大型农具、牲作向社内投资,社内的总收入除掉生产费用、管理费用生产垫底、公益金、公积金外,全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西宁各个地名由来(西宁城北新民村村名的来历)(2)

1958年,中共中央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同年又发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精神,新民高级社改称为新民农业生产大队(以下简称大队),加入了东方红人民公社(以下简称公社)。公社实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生产由公社统一管理,生活由公社统一供给,要求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组织军事化,生产与建设等活动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所有人都进食堂就餐,吃饭不要钱,不许社员在家中另有炉灶。

同年年底,新民大队响应市人民政府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号召,集体迁往今互助县高寨公社曹家堡大队进行农业生产,而本大队的土地却分给了北园、友谊、先进等生产大队。

1962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和十二条政策的深入宣传贯彻,西宁市委开始处理1958年的一平二调问题。这年8月25日,中共西宁市委总号 210 委字 57 号文,同意新民大队迁回西宁,从此,新民大队社员又陆续回到了西宁。土地分布在四区一县(城中、城东、城西、城北和湟中县)。

从互助高寨公社曹家堡大队回宁后,根据西宁市人民委员会(63)市会办第126号文件,新民大队归西宁市城中区生产科管辖。1971年6月18日移交区马坊公社管辖。1984年7月,西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政社分离,改公社为乡人民政府,新民大队受马坊乡政府领导。这一年中共中央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民大队随之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新民村”。至此,新民村才正式定了下来。有“新民”二字有四十六年的历史,有“新民村”字有二十四年的历史。1999 年3月 11 日,为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建设步伐,马坊乡被撤销,新民村受朝阳街道办事处管辖。 截止二〇〇六年底,新民村有村民二百八十六户,一千一百五十四人,有劳力七百九十六个,有村办企业六家,有固定资产二千一百万元,年产值一百万元,人均收入七千多元。村民住得非常分散,主 要分布在城北区的朝阳、祁家城一带,城东区的乐家湾村、湟中桥、果洛路一带;城中区的斗行街、新民街、南山路一带。

参考资料:

①新民村发展概况。

②(西宁府新志》917 页。

③《西宁市志》(第三卷地名志)138 页至 140 页。

④(西宁城中文史资料》(第九辑)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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