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完成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付房租了。

租房提取公积金必须用于租房吗 租房可以用公积金支付吗(1)

一 . 使用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满足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 . 可提取的额度

根据申请人承租的不同住房,分两种情况。

1.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

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 . 申请审核批准后有效期

市公积金中心采取“一次申请、三个月自动复核、次年复申”的办法。每次申请有效期最长一年,职工不用每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和要求为:

每月上半月完成申请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四 .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 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 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 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原廉租住房

a.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b. 租金缴纳证明;

原公共租赁住房

a.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b. 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 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