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提示
如果,你不在意那看看,将会面临怎样的结局?交警对持有A、B 类驾证驾驶人未及时办理年审、换证和满分学习业务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连续三个周期不审验,将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记满12分将被依法强制降级,记满12分不处理将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驾驶车辆“状态异常”支招~
提醒车主
要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三十日之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部分驾驶人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到交警部门变更新的联系方式,导致未能及时收到系统发出的提醒信息,而驾驶人本人也不注重定期查看自己驾驶证的信息记录,导致驾驶证逾期未办理审验、换证等。更有甚者驾驶证因超期未换、未审已被注销却还不知情。
提醒车主
AB驾驶证1年一审
自2013年5月1日起,A、B类驾驶证由原先每两年提交一次体检证明改为每年参加审验,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即: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对应的月、日)结束之后30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审验。
温馨提示:本记分周期内若没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可免审,以此鼓励驾驶人的守法驾驶行为(校车驾驶人除外)。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时,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校车驾驶人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罚款.
提醒车主
满12分依法强制降级
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多是因为超速、超员、超载、酒驾或加塞压线等多次违法行为积累而成。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即: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对应的月、日)内记满12分,驾驶人就须参加满分学习考试,未参加满分学习的,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一旦发现使用被公告停止使用的驾驶证,交警部门将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大中型客货车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如果驾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所持有的驾驶证最高准驾资格将直接公告作废。故请参加满分学习的A、B类驾驶人,在考试完三十日内,及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
提醒车主
长期不开大车可申请降级
对于手持A、B类驾驶证,却经常驾驶小型汽车的驾驶人,交警蜀黍也建议这类驾驶人可以考虑申请办理降级业务,以免因疏忽造成脱审被罚。
但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一旦办理成功后,就不能再申请恢复,若想再驾驶大中型客货车,就不是填表申请这么简单了,而要重新参加增驾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为1个周期。例如: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6年1 月18日,那么驾驶证第一个记分周期就是:从2016年1月18日的零时起至2017年1月17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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