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风俗-婚嫁

旧时聊城莘县男婚女嫁沿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习俗,讲究门当户对。男女双方不能直接见面,单靠媒人两方说合。

一、提亲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1)

男子到十五六岁,甚至十二三岁,父母即央求媒人求亲,在婴幼儿、儿童时期定婚者,俗称“娃娃亲”。孩子未生下即联姻者称之为“指腹为婚”。若女方聘媒向男方求亲,俗称“倒提媒”。媒人将男女双方的年龄、品貌、地位、财产等情况告诉对方父母,经过反复考虑和查访,双方情愿后再传柬,交换生辰八字。如无“相克”和“冲犯”,则举行定婚仪式,俗称“就媒”。旧俗男女论婚,以女大为贵,男子八、九岁,女子十八、九岁,配婚者常见。俗话说“女大一,穿金衣”“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

二、送小帖(即定婚)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2)

由男方送“小帖”给女方,同时附带成双成对的彩礼,女家亦回帖,作为定亲的依据。这大概有点“恐后无凭、立约为证”的意思。

三、传大启(即备婚)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3)

男方送给女方的第二次帖称传大启。随帖赠送的聘礼,要比送小帖时带的彩礼多。建国前及建国初期的彩礼主要是衣料四套、六套或八套,金银首饰以及为数不多的现金等。七十年代后,彩礼逐渐增多,成套衣料多者达20身以上,现金1000-3000元,多者达5000-10000元。女方接受聘礼后,回敬男方“文房四宝”及退回小部分聘礼。同时将女方生辰八字送给男方,以备吉日完婚。

四、完婚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4)

男方称“娶亲”“娶媳妇”“成家”, 女方叫“出门”“出阁”,继传大启之后,男方根据女方生辰八字,按照阴阳五行天干地支预卜吉日,择日迎娶。建国前后尚有用轿娶亲者,后来则多用车,早饭前迎娶为“头车”。早饭后迎娶为“二车”。也有以日出前为“头车”,日出后迎娶为“二车”的。如果一村有两家以上同时娶亲的,则互相争早,以早娶到家者为吉利。到女方家中,新郎要拜见岳父母,行“谢亲”礼。新娘用红绸布蒙面,送嫁者用椅子抬至车上,新娘啼哭以示依恋,家人哭泣表达不舍。男方所派迎新娘的女客多为儿女双全的青年妇女称“娶女婆”,女方所派女客称“送女婆”, 女方派男客押(或抬)嫁妆。押嫁妆者多为男孩。送到后,需等待男家给足喜钱方下车。用轿时,到家需以男童两名持火把绕轿三周,谓之“燎轿”。同时燃放鞭炮,由两名娘家近人(送客的)用柳圈椅将新娘抬至院内拜天地,然后新郎、新娘入洞房,婚礼即算告成。

五、请亲家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5)

聊城莘县北部,完婚的第二天,男方向女方娘家下请帖。第三天,女方父母前往男家会面,男家备宴招待,彼此介绍家庭情况,相互客套一番。多数新娘当天随父母回娘家小住。此仪式在男方称“请亲家”,在女方称“叫闺女”, 也有统称为“会亲家”的。

六、回门

山东聊城婚礼习俗(山东聊城莘县风俗-婚嫁)(6)

聊城莘县南部,婚后第三天新娘回娘家,一般由娘家弟弟或哥哥接送,也有新郎随新娘一同去的,当天返回。再过十二天,接到娘家小住六天或九天返回。也有女方父母三天叫闺女的,其形式则基本与“请亲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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