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很多的影视剧中和小说、读物中,我们可轻易见到“大理寺”这个名词,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比较熟悉的名称。但是对于大理寺为什么叫寺?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很少有人能说出大理寺的历史由来及职能,我们对大理寺的认识仅停留于表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历史中的“大理寺”。

大理寺相当于古代什么部(古代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1)

现在“寺”这个词多指的意思是寺庙的意思,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寺”这个词所指代的意思是“”这个意思,“廷也,有法度者也。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据《星经》说:“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古人迷信,认为负责刑狱的官员取这两个星名利于量刑决狱。秦汉时期,最高法官改称“廷尉”,西汉景帝、哀帝,东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先后四次恢复了“大理”的官名,到北齐时才正式确定“大理寺”为掌刑狱的官署名。所以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

到了北齐,廷尉正式改名为大理寺,而隋朝唐朝也都沿用这一称呼,都把廷尉称之为大理寺。大理寺中上班的人按级别被称之为: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大理寺丞,寺正。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由大理寺与刑部会同御史会审,称三司会审。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

在唐时有所规定,大理寺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古代,我国的刑法法律已经很健全了。大理寺已经具备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对案子都可以进行复审合议。

大理寺相当于古代什么部(古代最高审判机构大理寺)(2)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看重大理寺的作用,他于洪武十四年,任命李仕鲁为首任大理寺卿,官居正五品,少卿为从五品。担任左右寺丞的官员,则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明朝又对大理寺任职官员进行升阶,大理寺卿由原本的正五品升至正三品,少卿升至正四品,左右寺丞则为正五品。他曾如此道:“大理寺卿,就如同古时的廷尉。唯有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才能口耳相传,流芳百世。今时,朕命你们担任大理寺职,应该推情定法,务必明允,使刑必当罪,才能不辜负朕的期望。”

《梦余录》记载称:明吏部尚书蹇义曾担忧大理寺任职人选。他在向宣宗的上书中称:“凡是担任大理寺职务的人,必然需要能力卓著者,挑选官员时,首先,从堂上官精加考。平庸顽劣之辈不可录用,贪婪苛刻者应当按罪论处,其中,若有徇私枉法之人,应鼓励相互纠错举报,以正法纪。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三法司”之一的大理寺,在明代中期后,逐渐失势,执法权利则逐渐被另外两司瓜分,平日职能仅剩核阅案卷罢了。清光绪二十四年,大理寺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改为大理院。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民国。民国中期,西方文化入侵更名为最高法院,一直到现在,依旧沿用最高法院这个称呼。

所以我们要清楚,大理寺并不是像我们所理解的那样是一所寺庙,而是古代是新一个正儿八经的政府机构,而且大理寺和云南大理也没有任何关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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