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14批次
食品不合格名单
有零食、蔬菜、矿泉水等
一来看看吧~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6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01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苏奇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淮盐小花生(淮盐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4-2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小商品市场内(田作琴)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21-05-27),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03
苏州高新区乐得佳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鑫兴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打手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20-11-1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04
江苏吉麦隆超市竹行加盟店销售的鳊鱼(生产日期/批号:2021-05-26),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05
苏果超市(兴化)有限公司销售的苏果基地青椒(生产日期/批号:2021-06-15),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06
标称太仓市世纪秀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1-06-24),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07
扬州市广陵区辉建山东炒货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苏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西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21-05-26),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08
扬州渔家傲饭店销售的脆瓜海蜇头(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1-07-02),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09
宿迁市沭阳县尚江南主题快餐店城南分店使用的圆盘和方盘(生产日期/批号:2021-07-03),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园滨海人家饭店使用的集中清洗消毒餐具(生产日期/批号:2021-07-0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1
连云港华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友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沈阳市长鑫食品厂生产的肉松青豆(生产日期/批号:2021-03-01),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12
南通市如皋市运新小吃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21-07-1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13
标称泰兴市盛世源饮用水厂生产的盛世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1-07-18),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
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中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硫酸铝钾(又名明矾)和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残留量为≤500mg/kg(以Al计)。
铝的主要毒性表现在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没有致癌性。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餐饮具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黑芝麻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
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综合/江苏市场监管
来源: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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