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亚迪的一则财报消息透露,截至到2022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达931亿元,应付票据仅为29亿元,占比3%。由此分析,比亚迪正在抛弃票据,减少用票据进行支付结算。
这一现象简单来说就是“票据应收账款化”,这与票交所提倡的“应收账款票据化”背道而驰。为什么会发生这个现状?其中存在怎样的利益关系?
为什么会“票据应收账款化”?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里的应收账款是指核心企业推出的应收账款电子债务凭证,主要依据依据的是《民法典》,一般由核心企业自己或者第三方搭建的平台发放,比较封闭。而票据是依据《票据法》及其相关规范,由票交所推出,相对标准化、公开化,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成本、便利性等方面有很大优势。
两者的差别主要是融资市场是否公开!票据因为有《票据法》做支撑及国家的支持,加上发展了很多年,市场认可度非常高,所以票据融资的价格也相对公开。但是,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多级流转,不仅起步晚、市场认可度低,而且是个封闭系统,融资渠道单一。
很明显,对于供应商而言,票交所提倡的“应收账款票据化”更有利。
但现实是,越来越多的核心企业在抛弃票据,而大张旗鼓地开展电子债权多级流转平台。这就不得不说其中的利益关系了。
供应链金融的利益权衡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其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核心企业自己集团公司、经营实业子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还包括供应商(一、二...N级供应商)、银行、金融市场、竞争对手等。
我们认为,应该站在供应商的角度去客观评价。从供应商通过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需要支付一定成本来说,供应商确实是损失了。但是从供应商融资后再去经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多收益角度,供应商是受益了。
所以,我们应该从供应商通过融资后获取收益的角度来评价,不能拿供应商因为融资支付成本为标准。因为核心企业并没有强制要求供应商必须要融资。
但是在实践中,核心企业不仅会延长账期,往往还会在合同中限定支付方式,比如“票据应收账款化”,本来可以给供应商票据的,因为自己做了供应链金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强制把票据更换为电子债券多级流转的方式。
票据还是应收账款由谁决定?不管是票据还是电子债权多级流转,都是由比较有实力的、资信比较好的核心企业开具。那么核心企业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是开票还是开信呢?
第一,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强弱势地位: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是预付、现结、赊销、是开票还是开信,其实都和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强弱势地位相关。谁的话语权大,谁就有决定结算条款的权利。当然,这个话语权的因素有很多,也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核心企业的利益;如果自身流动性比较差,需要外部融资,一般都会用票据,因为票据的市场化认可度高,资金成本也低;如果自身信用足够好、流动性也比较充足,大部分都会用信或者应收账款融资。
“平等链接”的着力点无论是“应收账款票据化”,还是“票据应收账款化”,未来都有可能。
但是不管怎么样,应收账款的标准化、电子化将是大趋。所以,发挥“全电发票”的优势,尽早实施“内外协同” “业财融合”的“端到端”应收账款自动化,其通过衔接上下游的业务流程,不仅能显著提高业务效率、缩短结算周期,更能加快推动应收账款电子化,如此才能高效率、低成本的把优质的应收账款资产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以确保自己在产业链中的发展地位。
另外角度来说,结算方式的话语权与强弱式地位相关。而强势地位除了产品不可替代性之外,还要考虑到市场的布局,当通过一个商业网络链接更多目标客户时,不仅有大量采购寻源的机会,也建立了自己的商机渠道,从而扭转市场地位,逐渐变被动为主动。
不管是通过“税企直连”的优势搭建应收账款自动化系统,还是以财务供应链协同的着力点构建商业协同网络,中科迅联始终在践行“科技推动商业平等链接”的使命,帮助核心企业构建智慧供应链管理体系,为上下游提供互联互通的产业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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