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字可知古代社会,然古人于文字之认识,原与今人绝不相同,许慎的《说文解字》对此本有明确说明,而学者常常忽略。
张舜徽先生撰《说文解字约注》,乃揭示其说原义,还原古人本有之理解,使吾人得以真切了解古代社会及文化。
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三大册
《说文解字约注》自署
《说文解字约注》内页
此意若能善加推广运用,即为研究古书之通例。
张舜徽先生此种揭示注说,值得总结,这也是运用训诂方法的例子。揭示其说原义,就是依据训诂,不是望文生义。
许慎《说文解字》的“叙”中说:
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
许慎,《说文解字》的作者,东汉人。
宋本《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许慎的“叙”
此古人所言文字起源,今人以为传说,而常忽略之,岂知其中本有反映历史事实之内容。张舜徽先生并不简单否定,首先分辨何谓“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引《周易正义》所引郑玄注:
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
结绳为治的治,是指记。结绳为治,就是结绳记事,后引申为治国,治天下。
唯此说仍太简略,张舜徽先生又作探讨:
盖在文字未兴之前,聚众鸠工,皆资结绳以相呼召。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所云:“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是其事已。
此又进一步训释结绳之事为“约誓之事”,较郑说稍详,张舜徽先生以“聚众鸠工”“结绳以相呼召”,使其事之貌更详明,然其义不止于此,张舜徽先生继续辨析:
其次,盖亦用以记物。如五尺布,则用麻作绳而为五结,三斗米,则用稿作绳而为三结,使交易财物之际,可以免诈伪,备遗忘,而绝纷争,故谓之结绳为治也。后世边裔苗民,犹或存斯遗俗,则太古实有其事,不足怪矣。
于是所谓“结绳以治而统其事”之义终于大白。
由此例可知,虽以“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归于神农,此为传说并非史实,然“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则在“太古实有其事”。此可谓传说中之史实,能辨析之,始可谓科学研究,简单否定,则毫无科学精神。
故知此种辨析之法,实亦研究古籍及历史之一通例:
传说亦非尽属无稽,其中含有历史事实。
故于古代文献,当循此例,而不可轻轻放过相关记载。
司马迁言“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其此之谓乎。
而且这是根据训诂探讨古代史事,考释不限于一文一字,而是追寻更多内容。
许氏“叙”中又说:
庖牺氏……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
此言《易》在文字之前,当然不合历实,故张舜徽先生辨之:
以事物进化程序言,则结绳为朴,而行之在先,八卦较文,而创始在后。故伪孔安国《尚书序》曰:“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盖由简趋繁,势也,亦时也。……结绳八卦,皆只得目为荒古记事记物之符号耳。昔人叙述文字源流,必追溯及此,而托之庖牺、神农,亦如《淮南子·修务篇》所谓“高远其所从来”也。
以《易》与八卦当在结绳之后,许氏误倒,不如《尚书序》所说。
此处辨析凭借“事物进化程序”,合乎科学精神,又指出古人所以如此,用意在于“高远其所从来”,此乃古人普遍现象,多见于古书中。
由此亦可知此实亦为解读古书的通例之一:
在训释古书中的文字及其内容时,必须注意超出单纯训诂学的局限,而是放宽眼界,探讨更多的历史文化内容。
关于文字产生,古人有仓颉造字说,许慎“叙”中引用此说: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仓颉,传说造出汉字的人
对这一段话又要进行训释,张舜徽先生的辨析是:
周秦诸子中……皆以造字属之仓颉。至汉人更神其说……诞妄不经甚矣。且仓颉生於何时,所为何事,自来亦未有能指实者。昔人偶言及此,或谓为古代帝王,或谓为黄帝之史,或谓为神农时人,或谓为伏羲时人,或谓生於伏羲以前,众说纷纭,并其时世亦不能定,则有无其人,尚不可知,复何制作之足云乎?《荀子·解蔽》篇云:“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即使仓颉果有其人,亦特於文字有整齐画一之功,初无与乎创造之事。况文字之兴,由少而多,由简而繁,孳乳变化,皆由积渐,固非出于一手,成于一时,学者慎勿惑于旧说也。
传说仓颉造字,以为仓颉见鸟兽的足迹等,进行分别而开始造字,然后使百工以治,万品以察。这是古代人的传说,张舜徽先生对此一历史传说能按历史唯物观训释,以了解实其情。
此种方法,可以引申为一种通例,应用于更多的古书的解读之中,用于辨析古代诸种传说,又不仅指仓颉之事。一定要会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张舜徽先生强调“读书通其例”,或简称为通例,就是此义。
“文字”,今人将二字联成一语以说事,实际上古代的“文”与“字”并不等同,各有义训,互不相同。许氏“叙”中就有明确区分: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
此说符合历史事实,《说文解字》所以用“六书”分类文字,即以“文”“字”本有区别。此可谓一大通例,必明乎此,始可言文字学之研究,始可读古书而得原义,不致产生误解。故张舜徽先生高度评价许氏此说:
独体为文,合体为字,象形、指事为文,会意、形声为字。必先有独体之文,而后有合体之字,其衍变次弟然也。……许君为书,既说独体之文,复解合体之字,故命之曰《说文解字》,斯可谓雅达广揽(雅,文雅,达,通达。广,广博。揽,收取。谓许氏之学既雅又通,博而能揽)、卓尔不群者矣。
张舜徽先生如此揭示许氏《说文解字》命名之义,则知许氏此书实有深层含意。若非系统完整研究《说文解字》,绝无此一点睛之笔。而以独体合体说“文”与“字”,简明扼要,有以揭示文与字之别,及其所以有先后之别,此说已较许说更为详明,固当视为通例,用以研究古文字、古书及古代历史文化。从古文字到古书再到古代历史文化,三者之间互有不同,又有内在联系,从中可以解读出不少内容。
古文字与其组合之后之结果,二者又自不同。
文与字未得组合,乃单纯文字,其于社会的作用不会太大。
文与字必待组合,构成文章乃至书籍,始能于社会发挥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古书又称为“文献”,或曰“载籍”,名异而实一。“文献”二字,即表明它们来自于“文”(此处“文”包含“字”)。由此言之,“文”字之学(包括对“文”与“字”的意义训诂之学和声音读念之学)乃“文”献学之基础,自是其题中应有之义。
张舜徽先生一生重视文字学研究,而以文献学家终之,二者存在必然关系,于此可知之矣。
文字组合而为书籍,许氏已注意这一转化:
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
此二句正是许氏对“书”的直接训诂,但所训之义又有不同,必须注意。
“如”,如什么,如所记述之事情也。表示“书”就是对事物的记载记录与描述。这就是中国文字中“书”的原义。
书,是书写之义,不是现在所说的书本之义,书写就是描摹、描写,对事情的记述记录等,都是描摹和描写。著于竹帛的“著”,就是使附于其上的意思,“文”与“字”本来是单独存在的,与竹帛不在一起,书写就使文字著于竹帛了,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书”,即书写,所书写者,一定是“如”其所写的事物的,这是求真之义,忠实记录之义。
文字著于竹帛,已非孤立之文字,而成文章或载籍。此即文字组合及其应用,继之,此种组合及应用,又使文字附以载体而行世传远,于是文字已由单纯文字转化而为另一事物。此中多变,应严格区分,简而言之,即文字实有三种形态:
从原初孤立之文字(初文),变成文字之组合(载籍),再变成由载籍传承之文字。
此亦为解读古书之一大通例。
若不明乎其间区别,则于历史及逻辑均不相合,所发议论,必有错误。
为什么呢?
初文是最初的意义,形状也是有如其最初之样子的。而第三步的文字,则是附著于竹帛和纸张之上的文字,与初文的性质不同了,而它们所承载和表达的意义与内容,也与初文不一样了。
所以,光有文字学还不行,文字学往往只注意文字最初的字形与意义,而忽略文字与文字结合之后,与载籍书籍竹帛结合之后的变化。所以,虽然同样说“文字”一词,实际意义是不同的。而且后来载于竹帛与纸张上的“文字”虽然与初文一样,实际内涵也是不同的。
正因为此,文字学一门学问,不足以了解和训释古书,也不足以了解古代文化与历史。
所以,文字学之外还要有训诂学(音韵学,不通古代文字的音韵,就无法对古代文字及其组合进行训释,所以前代学者特别注意声训,以声训释)、文学、史学、哲学、社会学等。
但文字学在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与文化时,是不可忽视的基础与前提。
文字既有上述三种形态,因此而在古代中国的社会及其文化中,发生了重要作用。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说的:
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视文学教育,把它作为社会评价的标准的国家。……受过文学预备教育——最初仅指通晓文字——的候补官员阶层,就作为向理性的行政管理进步的代表和一切聪明才智的代表,……构成了中国文化统一的决定性标志。……识文断字的人被视为神奇的卡里斯马(神性权威,如神一样有超能力)的化身,……这些人之所以有威望,并非由于魔力的卡里斯马,而是由于文字和文学知识本身。
文学教育以识文断字为基础,故文字及其各种形态,于中国古代社会均有极其重要之作用。研究历史与文献,于此必须深知而牢记。
人们研究文字,或只关注文字本身,却忽略文字与社会之关联与作用。文字本产生于古代社会,而社会又为文字赖以存在之背景,故将二者分割,忽略其间联系,焉能真正理解古代文字及其社会文化之内涵,亦于理解古代社会实有阙焉。
其实古人于此早有明说,许氏“叙”曰:
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则忌”,前人考证为“明忌”之误,即“以明禁忌”之意。纠正此误,对于文字之社会作用实有重要意义。张舜徽先生据许氏此说,论及文字之社会作用:
许君……申明文字之用,在能宣教明化,有利于治国安民,亦即《汉书·艺文志》所云“言其宣扬于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之意。
据张舜徽先生此说,可知文字于中国古代社会之特殊作用:
文字用来宣明教化,此即中国古代社会赋予文字之特殊作用。
今人常说“文化”一词,按照此说则可解读为:
用“文”字进行教“化”,反言之,识文字者始可称为已有教化,反之则为野蛮。故“文化”又称“文明”,而与野蛮相对言。
中国古代社会特别强调“文化”,其中深意,于此可见一斑。又于今人理解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深有启发。
此义之“文化”,于历史中实含两层义蕴:
一是教化,即正面倡导、教导、引导,
二是明忌,即反面禁忌、限制、禁止。
中国古代社会初看不重法制,其实它已含于“文化”之中,所谓“明忌”是也。
古人对此诸义非常清楚,倒是今人对此缺乏理解。张舜徽先生揭示此例,其用甚大。
许氏又言文字之社会作用: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
先生于此再作阐发:
以上言文字之用,至大至远。读书以识字为先,故为经艺之本,布化赖有文行远,故为王政之始。无文字记载,则往事莫由传后,不诵读遗文,则后世莫由知古。许君以数语概括文字之用,至为明白,固学者所当从事也。末又引《论语》及《易传》之言作结,以明己发愤编造字书之意。
细绎先生所说,归纳起来,实含五条通例:
1、研究中国古书,须以文字学为基础。古人所谓经艺,今皆可看作历史古书,整理研究历史古书,并进而研究历史与文化,不可不懂文字学。
2、文字及其组合,与古代社会历史有直接而内在之关系。若能真正明白文字内在含义,始可撰写易于传播之文章,于是政治布化得以行远,故文字学关乎“王政之始”。由此可知,文字与古代社会历史实为一个整体。始为文字学,中经载籍古书,而致古代社会政治及文化,其中含有严密逻辑关系,学者自应遵循之,则其研究论说始有逻辑,始得真实可靠。
3、由文字而古书,皆后人研究历史不可缺少之资料。文字为历史与文化之载体及传承工具,人类若无文字记载,一切历史皆归湮灭,故人们以文字记载其活动,此类记载即为历史古书,更为后人研究古代历史之基本凭据。只有依据古书研究历史,始可真实了解历史内涵。可知文字及其组合所成之古书,对于社会发展实有巨大作用。
4、解读古代文字及其组合之古书,重在理解文外之意。张舜徽先生据许氏所说,明白概括文字之用,可知先生之思想:
研究历史古书,不仅仅是整理、阅读、理解古籍表面上的文字及其文义,更要探究文外之意。文外之意,内容极为丰富,后世学者应知此例,作为治学之信条。
5、研究古代文字绝非终极目的,目的更在由古代文字及其组合而求知大道。
许氏引“本立而道生”及“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张舜徽先生由此看出许氏编造字书之用意。由此而言,无论古今,文字学皆为学问基础。有此基础,而上探大道,求“知天下之至啧”,此即古人治学精神所在。
后世学科愈分愈细,分而不能合,各守专门,常致忘记学问最终目的。或只知空论大道,而不以文字及古书为根基,所论岂有理据。宜知张舜徽先生治学从小学始,以博大终,遂“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
张舜徽先生据许氏所说而提示如此之多,后学当认真解读体会。所谓“文字之用,至大至远”,不唯研究许慎《说文解字》九千余字可致其用,更当“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学问宜以此为境界,则知文字之用,治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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