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其中对外的一份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行为;
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本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却出现在一起,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近几年,明星的“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9年,“范冰冰阴阳合同案”牵出了一大批“阴阳合同”案。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偷漏的税款进行了追缴和处罚。范冰冰补缴和被罚款总计近9亿元。一个多么巨额的罚款,在我们普通人看了,就是天价,无法想象。但这可能只是漏出了简单的冰山一角。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铤而走险大有人在,这不今年有爆出了郑爽的“阴阳合同”,正在调查中,我们无法预知最后的调查结果。却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些可能是潜规则的问题。
还有最近许多明星工作室注销,在这个风口浪尖之上,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体现嘛!
我想整治“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等问题必应该常态化,降低电影、电视的制作成本,让影视制作单位和人员,不再把过多的心思用在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之上,而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提高影视片的质量上。把明星片酬降下来了,可以大幅度降低票价,让更多的人走进电影院,守候在电视前,看到一些高质量的影视片。
为什么现在很多翻拍的电影,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呢,不仅仅只是先入为主的印象吧,当年那种困难恶劣的环境下,要资金没资金,要设备没设备,照样有那么一代优秀的影视工作者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纷呈的影视剧。
反而现在环境好了,一些珍贵的东西却拍不出那种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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