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识别及处置措施(安全隐患识别126行为隐患)(1)

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隐患描述】作业人员没有佩戴防护眼镜,火星等杂物容易进入眼睛,使眼睛受到伤害;未能正确使用角磨机,违规手持工件打磨,违规戴手套操作角磨机;安全帽的后箍调节器调的过紧,导致安全帽没有彻底戴入,低头容易下滑。说明该作业人员未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隐患整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3.2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区域光线应充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31.5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定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不得违章作业。11.2.4 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且不得超载荷使用。11.2.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其他岗位安全操作要求:1.使用角磨机打磨切割作业时应佩戴护目镜和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止火星等杂物容易进入眼睛,使眼睛受到伤害。因为人眼部一旦受到伤害,在条件反射的作用下,会将正在旋转的角磨机扔掉,这样会导致其他人和自己受到次生伤害。2.使用者要戴防护镜,不得正对砂轮,而应站在侧面。使用角磨机作业时,不准戴手套,严禁使用棉纱等物包裹刀具进行磨削。3. 角磨机打磨前,应将工件进行固定,然后双手握紧角磨机打磨,严禁手持工件打磨或将工件踩在脚下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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