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
文 / 杨大侠
1那晚,如花终于见到了十二少。
53年的无声岁月,谈不上长,却也足够揉皱他的俏脸,漂白他的头发,折弯他的腰背。
他需要撑着扶手才能上楼梯。
撒尿的时候,他尿湿了鞋子。
他的烟瘾还没戒掉。没钱买大烟了,他点了一根稻草,用火柴盒吸食稻草燃烧的白烟,就算过瘾了。
他变得容易犯困,随手抄起一本破书,枕在后脑勺部位,就准备跟疲惫的一天告别。
但如花惊醒了他:“你看斜阳/照住那对双飞燕……”
她唱起了《客途秋恨》——那是他们初见时,她唱的那出粤曲。
他望着她——眼里是惊惧还是难以相信,谁也不知道;或许都有吧,同时在他心里,应该还有一丝愧疚。
如花解下脖子上的胭脂盒:“这个胭脂盒,我戴了53年。现在还给你,我不再等了。”
她转过身,任凭十二少在后面追着乞求原谅。
看着如花消失于夜雾中,十二少低着头,嘀咕了一句话。
那是十二少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不止我一人,估计很多观众都没听清这句话说的是什么。
2
这句话出现的时候很特别。
一方面,十二少嘀咕得很小声,而且断断续续。
另一方面,他说话的时候,主题曲《胭脂扣》同时在唱。字幕无法兼顾两方面,就只显示了歌词。
两个因素一叠加,就让人难以听清十二少最后的台词。
但网上还是有人听出了这句话的内容:
“又留下我,让我受罪。”
我对照国语版的口型和声音,还真是这几个字。
3
但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
“他如果真觉得活着受罪,后边也可以自杀,但他没有这么做。”
想想也对。
最初他们殉情的时候,十二少被救活。他知道如花死了,而且某种层面上来说,是为他死的。但他没有选择再次自杀,追随如花。
他选择了孤独地苟活。
50多年后,他依然选择苟活。如果苟活是“让我受罪”,那他不会两度做出“受罪”的抉择。
但我觉得“又留下我,让我受罪”的解读也没问题。
而且,“受罪”比“自杀”,还更有信服力。
梁祝
4很大程度上,我们宁愿十二少自杀赴死而不愿他苟活,是受了爱情传说与故事套路的影响。
比如祝英台在知道梁山伯病死后,毅然选择投身坟墓,与山伯生同衾,死同穴。
比如何贞夫得知韩凭被宋康王害死后,毫不犹豫从青陵台上跳下去。
这两个殉情的故事,前一个双双化成蝴蝶,后一个两两变成鸳鸯。
殉情的形式,也出现在西方故事里,比如《失乐园》《罗密欧与朱丽叶》。
这样的套路,也运用在影视里,比如《两小无猜》《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和结局,是大众所期待的,因为它让凄惨变成凄美,因为它足够“好看”。
但问题是:这些“好看”,都是传说与浪漫主义的产物,并不是真实的产物;因为——
“真的东西是最不好看的”。
这是《胭脂扣》里的一句台词,也是现实世界真实感情的反映;这是李碧华写男女情爱的创作主题,也是电影《胭脂扣》的主题。在李碧华的小说及其改编的影视作品中——《霸王别姬》《生死桥》《青蛇》等,你几乎看不到“好看”的故事结局;同样,在现实世界里,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很多也不会以圆满收场——
因为“不好看的”才是真实的。
具体到《胭脂扣》里,鬼是假的,但情是真的。
如花对十二少的情是真的,这自然不必多说——她把命都给了十二少。
十二少对如花的情呢?同样是真的。如花只是一名风尘女子,他为了她可以与家里人闹翻,可以放下公子哥的架子去学唱戏求生存,可以应承如花的殉情要求——尽管当中颇有玩笑成分。
但这种真情的结合,是“不好看”的。
如花的真情,是发轫于心、不顾一切的,是铭刻肺腑深入灵魂的;而十二少的情,更多的是一种浮于表面的爱,一种为了让如花开心而产生的屈就与退让,并非真正发乎内心。在他心里,除了“情”,还有“我”;“我”的心里,还有“生”。
两人的情,不是对等的,也不是互补的,甚至没有些许重叠。它们一个在表,一个在里;一个是东边日出,一个是西边雨水。它们是两条处于两个空间、永远不会交叉的平行线。
因为心里只有“情”,所以如花不顾一切地选择了赴死;因为心里还有“生”,所以心怀顾忌的十二少选择了苟活,选择了“受罪”。
这样的结局是顺理成章的,是“不好看”的,但却是最优解与唯一解,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的感同身受。
5
如花选择了投胎,留下十二少独自“受罪”,是最优解;那么,为什么“受罪”比“自杀”更有信服力呢?
一方面如上所述,是出于情感的真实;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人物塑造的真实——
十二少没勇气自杀。
如花16岁开始做琵琶歌妓,后来做了妓女。于她而言,除了才艺和美貌,一无所有。整个世界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万物逆旅、百代过客。因此,当她遇到一生挚爱的时候,她自然可以放下一切,乃至生命。
但十二少不一样。他生于大户人家,自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他喜欢风花雪月、歌姬美女,以致将喜新厌旧视若平常。在这个世界上,他的选择权太多了,如花不过是他结识的万千“新”女人中的一个。因此,尽管他知道如花对他一片真心,但一个痴情种的真心,如何换得来一个多情种的真心?
因此,当他意识到如花殉情的要求不是玩笑时,当如花将鸦片送到他嘴边时,他皱眉了,迟疑了,后悔了——殉情后,她失去的不过是一条命,而他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的精彩。
不仅如此,十二少在学唱戏的过程中,遭到师父的轻蔑嘲讽、观众的质疑嘲笑时,立马就打了退堂鼓,跑回去继续当公子哥了。一个受不得半点委屈的人,又怎么舍得去死?
他两度选择求活,所以很多人说他“渣”。但客观来说,他不是“渣”,毕竟他是爱如花的——尽管这种爱无法以生命为代价,也可以随时抛弃转而另寻新欢。
他身上这种懦弱,谁又没有呢?像如花那种只要爱不要命的人,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人呢?
所以说,对于十二少,“受罪”比“自杀”更有说服力,也更具普适性。他不敢自杀,可是活着——心怀不安、愧疚、自责地活着,孤独终老地活着,那势必要比勇敢死去受罪多了。
“又留下我,让我受罪”,并非矫情,并非不合理,那不过是作为一名普通人于爱求不得、于己放不下的无奈感慨罢了。
6
“又留下我”中的“又”,是如花第二次离开十二少,同时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她只能在人间待三天;见面那晚,是最后一天。
假若如花在三天后不会灰飞烟灭,想在人间待多久就待多久,那么她会忍心地“又留下”十二少吗?
我觉得会——因为她受的“罪”不比十二少要少,而且她的“受罪”到头了。
“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栾;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
这是《古剑奇谭·琴心剑魄今何在》里欧阳少恭的一句话,它很适合十二少,当中的每一条都是“受罪”的具体化。
但我觉得,这句话更适合如花。
欧阳少恭是太子长琴的一缕残魂所化,这和作为“鬼”的如花异曲同工——
在“下面”,如花“飘零”了53年,却未等到与十二少的“团栾”。她再也受不了这种“别离”的煎熬,就怀着“不得安”的心来到了人间。
十二少活得很受罪,但当夜幕降临,他尚可闭上眼睛,在梦里暂别这份受罪。而如花作为无法休息的“鬼”,每天24小时都要承受这份罪;她受的罪是他的两倍,但她并不是有错的那位。
直到当她看到了十二少的贪生,看懂了十二少的懦弱,她才恍然:
原来真实,真的不好看。
原来那个曾以为值得托付生命的人,真的也不过如此。
原来那些受过的罪,真的一文不值。
原来那期待团栾的离恨,真的也只是一厢情愿的相思。
“三十三天觑了,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害了,相思病怎熬?”
就让这离恨和相思到此为止吧。
就让“三八一一”的约定散落风里吧。
就“又留下”他,让他“受罪”吧。
“我说我想等一个命中注定之人出现,然后刻骨铭心爱一场,不计得失,不计结果。”
但是,53年过去了,我依然无法教会那个人勇敢。
53年过去了,他依然贪生胜过贪爱。
那个盛满胭脂的盒子,注定无法扣上。
现在,是时候跟他告别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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