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女性面对不法侵害时,在到底要不要反抗中举棋不定,而这个也没有一定的答案,到底要不要反抗还得看当时的所处环境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及时去反抗是绝对最佳的选择,假如不反抗,那么将会面临对方的得寸进尺,从而引发更大的悲剧,而这个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回顾:
男子吴某今年已经47岁,在村里是特别的出名,一打听“吴老”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人有很好,而是因为他有家暴行为。
吴某妻子是邻村的,性格很柔弱,心也很软,而她的娘家人对于吴某家暴也是默不作声,这也就让吴某更加变本加厉,得寸进尺,而邻居每晚都会听到吴某妻子的惨叫声。
吴某这种行为一直持续到39岁时,妻子提出了离婚,随后带着孩子去外地打工,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要说联系,也是妻子每个月按时向吴某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以后,吴某便来到了附近的镇里,四处打听才找到某小区保安的一项工作,而自己还是住在村里,每天晚上都赶着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家,而那个点儿几乎没有人。
就在这天,吴某提前半小时下了班,看过时间后觉得还早就在路边摊吃了点东西喝了点酒,随后便来到了公交车车站等候车的到来。
而就在上车时,吴某遇到了正上高中17岁的小敏。
正处于高中时期的小敏不像其他同学一样穿着校服,早熟的她,喜欢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并且穿着很显身材,刚跟同学过完生日的她,不得不独自坐公交车回家。
而吴某一上车就注意到了小敏,单身几年的他瞬间被小敏吸引,于是便坐在了小敏的旁边。
小敏见状虽很反感,但也没有再多管什么。而就在这时,吴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跟小敏聊天,小敏出于害怕也是对付了几句。
突然,吴某的手放在了小敏的腿上,小敏立刻推搡过去,没想到这才刚开始。小敏选的位置是在广告牌后面,是监控盲区这让吴某更加大胆,于是吴某的手便慢慢开始上移,小敏又害怕又不敢出声,觉得这样太丢人。
半小时后,小敏终于到站了,下车后便开始加快脚步往回赶,原本以为吴某会停止龌龊行为,却没想到吴某竟跟了上去。
随后将小敏拖拽到公交车站牌后的绿化带里面,对小敏施行了侵犯。
事后,吴某心满意足的回了家,而小敏则是给父母打电话,没过多久,小敏父母赶到了现场,一看小敏便得知遭遇了什么,于是便报了警。
随后,警方根据公交车监控以及刷卡记录,很快掌握了吴某的信息,次日,吴某经传唤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他没有狡辩,如实承认了自己狠亵强奸小敏的犯罪事实。
案例判决:
在本案例中,吴某在公交车上对小敏施行猥亵,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猥亵罪。而在小敏下车后,吴某尾随将其对小敏施行侵犯,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案发后,吴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吴某以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结语:
有些心思不纯之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每每都会选择在公交车站,以及公园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对女性施行侵犯,在这里,想要告诉女性同胞们,在这种公共场所遭遇这种事时,一定要及时反抗,不要默不作声。
你的默不作声只会给施暴者带来变本加厉,如果不想声张,可以立马换个地方或者及时远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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