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定期根据记账凭证分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也可采用通用的统一格式),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其显著特点是,根据记账凭证先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采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时,需要设置三类记账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以便据以登记总账。在这种账务处理程序下,需要设置的账簿主要包括特种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其中特种日记账一般采用三栏式;总账采用三栏式,并按照各个总账科目(一级科目)开设账页;明细账则可视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三栏式、数量金额式或多栏式。

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会计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七个基本步骤,如图1所示(图中的序号分别与基本步骤的序号对应)。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1)

各基本步骤说明:

①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者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包括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三类);

③根据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特种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④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编制有关的明细分类账;

⑤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⑥月末,将特种日记账的余额以及各种明细账的余额合计数,分别与总账中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⑦月末,根据经核对无误的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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