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三玄之一”,《道德经》的难解程度可想而知,且不说老学爱好者,就连历代“大师”的“老子注”也很难不瑕瑜互见。今天就选几个章节,从那些大师的注解中,看看一本正经是怎么样被念歪的。
下面选择一些名家解读《道德经》的名场面,黑字部分是我的分析和观点,红字部分是著名专家的解读。您也可以就我的观点挑刺,能挑刺的,我都十分感谢!
“荒兮其未央哉”就是“精神领域开阔,没有尽头的样子”?
整部《道德经》中,老子只关心人与宇宙万物的关系,不涉及人本身的所谓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也不涉及所谓的境界,所以第20章“荒兮其未央”是对前面的“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人”,即相互畏惧,没有尽头情况的结论。
陈鼓应教授却把它解读成个人修身文化:精神领域开阔啊,好像没有尽头的样子!
陈先生不仅混淆了论述对象,同时抹杀了官民之间的关系,转而将它“儒家化”,成为个人精神层次的论述。
如何解决相互畏惧的矛盾呢?那就是“贵食母”。但是“贵食母”就是吃母乳吗?
第20章接下来说“吾将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王弼的解释是:食母,生之本也。
清代学者叶玉麟的解释是:我(当权者)所以不同于人者,只是抱着大道的源头,不离顷刻,好似吃奶的孩子,一刻离不了乳母——十分形象逼真,且切合文本文意!
余秋雨教授的解释是:我偏要与众不同,只把道作为母亲。
什么叫“偏要”?“贵食母”是圣人为道的自然选择,而不是故作清高的与众不同。圣人依道而行,也不是“只把道作为母亲”,难道亲生母亲就不是母亲了吗?或者,世人都把别的事物当作母亲了吗?
“为腹不为目”就是“人形木偶”吗?
这句话出自传本12章,这句话意在取与舍,“腹”代指本根,“目”指代浮华伪饰,取的是实实在在的本根,舍的是花里胡哨的浮华伪饰,阐述的是有道权力务本舍末,不求浮华伪饰。这是第三章“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的同义表达。
王弼的解释清晰明确: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就是说人要成为“物”的主人,不能心为物役,人为物役,被物欲所控。
齐善鸿教授把这一章定性为“人形木偶”,倒是很形象,却偏离了老子思想。
齐教授说:追求“五色”、“五音”、“五味”堪比“人形木偶”。
老子可没有这样的说法,他只是要告诉当权者(注意,是当权者,并不针对民众)“圣人去甚、去大、去奢”,不要以追求感官享受为能事。事实上,人是有情有欲动物,人法地,就是有情有欲的体现,“无为”本身就是一种选择,和光同尘于环境,也是一种主动选择,只有逝去的人才无欲无情!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即王者行天道,妖魔鬼怪全稍息?
《老子》原文是: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
这段话清晰明了:圣人为无为,民心所向天下归往,天下安宁稳定。张道陵(或云张鲁)出于宗教教化目的,将“道”神格化,并通过删、增、改字的方法,对《老子》原文进行一些有意修改,通过注释,最终将《道德经》改造成道教经典,这是众所周知的。
《想尔注》把这段原文改成“执大象天下往。佳而不害安平太乐。与珥过客止”。
张道陵解释说:王者行道,道来归往。王者亦皆乐道,知神明不可欺负……王法无所复害……王者乐也。安平大乐。如此之治,甚大乐也。一切天灾变怪,邪恶妖佞,疾疫之气,全部停息。
他把“饵”改成“珥”,从美味糕饼,变成了“天灾变怪……”
张道陵的话简言之就是:王者行天道,敬天礼神,因此王法利民,天下大乐,妖魔鬼怪,全都稍息。
学界泰斗饶宗颐大师引《史记·天官书》“客气”之说,以证明“想尔注”的“珥”之说,认为“客道就是指‘客气’以及星逆行”。
饶大师的本意是就张道陵的注解做出考据。然而他的见解理所当然地被宗教界奉为圭臬,于是当我们说“过客”就是普通人的时候,一定会遭到“修道”者的强烈反对:那分明是天之象,道教天师,加上学术大师,你比他们厉害?
其实,饶先生的考证只是揭示张天师那个“珥”的来历,他并没有说张天师的解读是老子的原意。而张天师的解读当然是借老子而创教,教义与老子原意相去甚远矣。
《道德经》中的宠辱若惊,是说“宠辱给人的影响就像马受惊一样”吗?
“宠辱若惊”出自传本《道德经》第十三章,这一章的争议很多,干脆直接把这一章抄写下来,方便对照分析。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之为下也,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女可以寄天下。
1.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是“宠辱若惊”而不是“宠辱皆惊”,更不是“宠辱不惊”。前者是客观事实描述,主体是权力者;后两者具有管饭的普适性,针对的是个人修身文化。
河上公注:身宠亦惊,身辱亦惊。王夫之注:宠至若惊,辱来若惊。此二人的说法,大同小异,都是说“宠与辱都是惊。
两位皇帝的《御注道德经》,却大相径庭。
明太祖朱元璋的御注:人君能以身为天下,虑天下恐有大患,如同身有苦疾,则天下安也;不能如此者,则天下危也。
唐玄宗李隆基的御注:宠辱循环,宠为辱本。认为宠辱存在转化关系,并强调:一般人只害怕屈辱,而老子同时劝诫人们要畏惧得宠——他把对宠辱的感受结果全推给了臣民,似乎跟身为皇帝的他没有关系。
余秋雨:得宠和受辱都让人惊恐。 看重这种惊恐大患 ,就要比照自身。
王鸿飞先生则解释为:宠辱给人的影响就像马受惊一样,重视大患和重视身体没什么差别。
两位皇帝,朱元璋提到了“人君”,并把天下安危比作“若身有苦疾”,深得老子之意。
而唐玄宗则把这句话理解成了“为人处世”的修身教化,选择性忽略了自己正是那个给予宠爱的人。没有人君的赐宠哪里有什么宠辱之说。
余秋雨先生的解释莫名其妙,@王鸿飞先生则过分强调训诂,造成了以词害义。在“讲解”中,王先生再次强调:宠代表过分的亲,辱代表过分的疏。
亲就是亲,疏就是疏,不存在过分不过分的意思,老子只借事实而阐述道理,不讨论修身养性的中庸之道。
2.“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该如何断句?不少人是不屑于说文解字的,也不屑于如何断句。最典型的就是所谓“指月之手”“渡人之船”。可是,“不立文字,见性成佛”的六祖慧能还是有了它的指月之手《六祖坛经》。
不同的断句有不同的意涵,比如: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本来是指导“修道”的文字,有人可能修成魔,很难说不是自以为是的所谓“悟道”造成的。
从王弼的注解“为下得宠辱荣患若惊”可知,他是在“为下”处断的句,即: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只对“宠”做出解释,而不对“辱”做出解释,因为老子针对的是侯王,用意在于限制王权,因为他是尚贤施宠的给予者,由此可知,“宠辱”是个偏义复词,“辱”的作用是陪衬,没有具体意义。
但是,大多数的解读者,虽然知道老子针对的是王权,却在解读老子思想时,往往走不出自以为是的解读套路,把宠辱并列解读。憨山德清大师就是这么做的。
他说:宠为下,谓宠乃下贱之事耳。
@王鸿飞则由“宠为下”的错误断句,联想到儒家教化,认为“宠和辱都不利于修身养性”。
3.为了没有大患,就要先毁掉身体?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大意是说:当权者之所以遭遇大祸患,是因为私欲(自身利益)所致,若能做到无私,又能有什么祸患呢?
余秋雨:如果没有自身,哪来大患?——难道老子要当权者都来做个死人吗?
@王鸿飞挑刺余秋雨100条错误,但是他对这句话的解释跟余秋雨大同小异:人若没了身体,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陈鼓应:防大患,应先贵身。然而,当权者“贵身”,天下百姓就得“贱身”。
一个要丢掉自身,一个要贵己为身,观点相左,却各有拥趸万千。但都陷入了宗教修身文化的泥潭。
这些误读,其实只是历代大师们误读《道德经》的只鳞片羽,比这更有意思的太多太多,比如陈鼓应把“有罪以免”解读为“有罪的就可以免除”,齐善鸿理解为“犯了罪过的也可得到它的宽恕”等等,把大道原则神化,把老子思想世俗化。
所以理解老子思想,既不能完全依赖文字,也不能完全相信专家,只能以老解老,在经文中寻找老子的思想逻辑,尽力做到一以贯之,逻辑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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