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版及2015新版要求一致:每次浇筑,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100方留一组,不足100方按100方计。连续浇筑超过1000方的,每200方留一组,不足200方按200方计,后浇带、筏板基础浇筑时外墙要单独留试块。灌注桩每浇注50方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方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二、抗渗试块《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4.1.11规定: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500方留一组,不足500方按500方计,每项工程不少于2组,一般龄期为28天。
三、拆模试块同条件养护,达到规范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楼板短向跨度L ≤2m,50%;2 m<L≤8m,75%;L> 8m,100% 。梁、拱、壳跨度L≤8m,75%, L> 8m,100% 。悬臂构件100%。
四、同条件养护等效龄期试块《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同一强度等级均不应少于3组,不宜少于10组。C.0.1 又要求每连续两层楼不应少于1组,且两次取样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方。等效龄期:设计按28天强度的等效龄期为600℃•d,新版10.1.2 条文说明中增加:设计按60天龄期的等效龄期为1200℃•d。冬期施工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当不采取保温措施时,同环境温度,当采取保温措施时,试块也采取同样的保温措施,且养护温度按构件养护期间实际所测温度计而非环境温度,负温不计入龄期,凡正温均应计入龄期。龄期不宜大于14d,新版取消了龄期不宜大于60d 的规定。等效龄期试块强度除以0.88后要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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