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誉卡”办理条件
1.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2.符合上述申报奖项条件已在我市申报相应奖项的个人。
二、“荣誉卡”办理方式
1.将身份证(有照片的一面)电子版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1份、《临沂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1份发送到邮箱szxxzywk@ly.shandong.cn。
2.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献血点进行办理。
3.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血站520办公室现场进行办理。
三、“荣誉卡”使用范围
1.不限次数免费游览我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
2.不限次数到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3.不限次数免费乘坐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四、“荣誉卡”使用范围查询方式
1、关注临沂市中心血站公众微信号,依次点击献血资讯 、献血条例、“三免政策”待遇享受范围。
2、登录临沂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依次点击通知公告、“三免政策”待遇享受范围。
五、“荣誉卡”使用方式
1.通过亮证方式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
2.通过亮证方式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3.通过刷卡方式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通过亮证方式乘坐县区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
六、“荣誉卡”使用注意事项
1.“荣誉卡”终身有效,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一经发现,当场收回。
2.使用刷卡方式乘坐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2021年2月1日以前办理的无偿献血荣誉卡,根据审卡提示,需要审验一次,此后每3年一审(到期需审验时刷卡会有提示)。2021年2月1日后办卡、审卡的,每3年审验一次。
3.使用亮卡方式乘坐县区公共交通工具的不需要年审。
4.审验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无偿献血荣誉卡到办理网点进行审卡,可自愿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10元/年,30元/3年),(他人代审需持卡片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逾期未审则失效,乘车刷卡时提示“请投币”,此时持卡人应按投币乘车方式全额投币,审验后可继续免费使用。
5.审卡办理网点共8处,分别为:
①公交综合服务大厅(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与开源路交汇处南100米路东公交换乘中心0539-7291935)。
②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双月湖路与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③北城新区市政务服务大厅(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五洲湖东侧)0539-8773023)。
④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兰山区金一路与八一路交汇处83号(原市公安局)0539-8226253)。
⑤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北京东路与东兴路交汇处南200米)。
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IC卡服务窗口(高新区龙湖路与科技大道交汇路西)。
⑦公交IC卡服务大厅(罗庄区沂州路与清河南路交汇处向东500米路北,临沂公交集团院内0539-7291939)。
⑧临沂老年医院窗口(北城新区长沙路与汤河路交汇向西 50米路南)。
-8313159; 7253988。七、咨询电话
荣誉卡咨询电话:0539-7017036。
八、附件
《临沂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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