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郭庆文
记者从莘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依照规定将25名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以及有财产而不履行,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1. 被执行人:夏乐恩,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002106057,住莘县妹冢镇张王庄村。
申请人李忠英与被执行人夏乐恩、赵焕芹、冯喜玲、胡自奎、赵守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2.被执行人:赵焕芹,女,1978年7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807085340,住莘县妹冢镇张王庄村。
申请人李忠英与被执行人夏乐恩、赵焕芹、冯喜玲、胡自奎、赵守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3.被执行人:冯喜玲,女,1972年10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210016043,住莘县妹冢镇张王庄村。
申请人李忠英与被执行人夏乐恩、赵焕芹、冯喜玲、胡自奎、赵守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4.被执行人:胡自奎,男,1964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6402206058,住莘县妹冢镇胡集村。
申请人李忠英与被执行人夏乐恩、赵焕芹、冯喜玲、胡自奎、赵守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5.被执行人:赵守财,男,1986年8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60806531X,住莘县徐庄镇北周村。
申请人李忠英与被执行人夏乐恩、赵焕芹、冯喜玲、胡自奎、赵守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6. 被执行人:李秀秀,女,1994年8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408105721,住莘县柿子园镇商庄村。
申请人孙广强与被执行人李秀秀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8119.5元 。
7.被执行人:万帮刚,男,1963年5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410922196305016531,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文明路华清文苑4号楼3单元6号。
申请人刘进发与被执行人万帮刚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050000元。
8.被执行人:张银国,男,1973年11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31106081X。住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大姜庄村。
申请人莘县华牧畜牧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银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4640元。
9. 被执行人:辛纪国,男,1977年6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706126510,住莘县张寨镇殷庄村。
申请人陈云生与被执行人辛纪国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
10.被执行人:周保庆,男,1967年3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6703205315,住莘县徐庄镇南周庄村。
申请人高保月与被执行人周保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0000元。
11.被执行人:王公胜,男,1982年6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206076814,住莘县柿子园镇王顺庭村。
申请人聊城易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公胜、莘县东岭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39278.01元。
12.被执行人:莘县东岭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东升路中原国际商贸54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岭。
申请人聊城易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公胜、莘县东岭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39278.01元。
13.被执行人:山常华,男,1978年5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80513273X,住莘县董杜庄镇山王庄村。
申请人申汉席与被执行人山常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000元。
14.被执行人:岳要苍,男,1976年12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612245738,住莘县朝城镇王山村。
申请人杨霍军与被执行人岳要苍、田秋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8076元。
15.被执行人:田秋云,女,1973年5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305176568,住莘县朝城镇王山村。
申请人杨霍军与被执行人岳要苍、田秋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8076元。
16.被执行人:沈德杰,男,1966年2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6602032910,住莘县张鲁镇南沈庄村。
申请人宋彩华与被执行人沈德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98514.57元。
17.被执行人:张天禄,男,1995年7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411425199507065194,住河南省虞城县郑集乡张公店村。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天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8625元。
18.被执行人:耿现超,男,1977年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703041634,住莘县燕店镇后耿村。
申请人莘县举建钢材销售处与被执行人耿现超、耿现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9337元。
19.被执行人:耿现宾,男,1979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7902211632,住莘县燕店镇后耿村。
申请人莘县举建钢材销售处与被执行人耿现超、耿现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9337元。
20.被执行人:姜蕾,男,1982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204162778,住莘县董杜庄镇后朱家村285号。
申请人魏蕊与被执行人姜蕾、朱利涛、张元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5000元。
21.被执行人:朱利涛,男,1989年1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901282735,住莘县董杜庄镇后朱家村0268号。
申请人魏蕊与被执行人姜蕾、朱利涛、张元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5000元。
22.被执行人:张元帅,男,1990年10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01009273X,住莘县董杜庄镇后朱家63号。
申请人魏蕊与被执行人姜蕾、朱利涛、张元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5000元。
23.被执行人:孟斌,男,1983年1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301129654,住莘县古云镇古西村。
申请人邢留才与被执行人孟斌、刘青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0300元。
24.被执行人:刘青江,男,1980年12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012229691,住莘县古云镇西池村。
申请人邢留才与被执行人孟斌、刘青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0300元。
25. 被执行人:张海侠,女,1980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01198002206842,住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刘庄村。
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海侠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244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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