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
2.有理数分为整数和分数。整数分为正整数、零、负整数;分数分为正分数、负分数 。有理数也可以分为正有理数、零和负有理数 。
3.数轴必要的三个因素 :原点,正方向,长度单位 ,缺一不可。
4.符号不同数字相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
5.一个数与原点的距离叫做绝对值 。
6.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
7.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
8.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9.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
10.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
11.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
12.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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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拜,感谢你们的支持,我们下期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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