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天津某物业公司员工举报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保安加班工资的情况经调查发现,保安工作模式分为早晚两种班次,早班工作时间6:00-18:00,晚班工作时间18:00-次日6:00,每班均包含两次各一小时的用餐时间,每名保安每周工作四班因此,剔除用餐时间核算后,每名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不存在加班,但员工实际未享受两小时自由餐或离岗休息时间该员工咨询用餐时间是否算入工作时间?,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员工用餐可以计入上班时间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员工用餐可以计入上班时间吗(员工用餐时间能否计入工作时间)

员工用餐可以计入上班时间吗

2019年3月,天津某物业公司员工举报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保安加班工资的情况。经调查发现,保安工作模式分为早晚两种班次,早班工作时间6:00-18:00,晚班工作时间18:00-次日6:00,每班均包含两次各一小时的用餐时间,每名保安每周工作四班。因此,剔除用餐时间核算后,每名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不存在加班,但员工实际未享受两小时自由餐或离岗休息时间。该员工咨询用餐时间是否算入工作时间?

解答:以上员工用餐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我国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但是,每班12小时、每周四班,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公司若未申请该工时制度,即使劳动者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也存在每天超过8小时情形,需要支付加班费。同时,如果职工可以自主安排每班两小时就餐或休息时间,则就餐不属于工作时间,本案中职工未能享受自由安排就餐时间,存在加班现象,因此就餐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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