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6月16日下午,兴宁区法院集中审理并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三名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及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六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626国际禁毒日)(1)

六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626国际禁毒日)(2)

同时,为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让青少年认识毒品的危害,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兴宁区法院联合兴宁区检察院、兴宁区妇联、兴宁区关工委邀请南宁市第三十九中学师生到庭审现场开展旁听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及集中宣判活动,让同学们直击庭审、宣判现场,通过以案释法,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而严肃的法制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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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及集中宣判活动结束后,兴宁区法院的干警给同学们进一步讲解禁毒知识,同学们积极参与、提问互动,更深入了解毒品种类和毒品的危害。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提高法律意识、识毒意识和防毒意识,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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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高效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同时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营造持续打击毒品犯罪的浓厚氛围,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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