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曾记载这样一则案例,案件之离奇,过程之曲折,令人叹为观止。
这件事发生在北宋的洛阳。
某天,有个云游和尚路过一个村庄,此时天色已晚,和尚想找地方借宿,他敲响了一户人家,房主开了门,发现是个和尚。
和尚说明了来意,请求借宿一晚,然而房主似乎不希望被人打扰,说家里没有多余的房屋,不好意思!
和尚再三请求,随便找个地方就行,住牛棚也行,房主无奈,同意和尚在牛棚里凑合一晚。
夜半三更,和尚歪着头,睡得不踏实,迷迷糊糊中,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和尚坐了起来,借着月亮,发现有个人翻墙进来了。
和尚大惊,想要喊叫,但又忍住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怕连累到自己。
那人鬼鬼祟祟钻进了屋,不大一会儿,领着一个女人出来了,手里还提着个包裹,两人一起又翻墙而出。
和尚寻思着:“这是一对野鸳鸯啊,是要私奔吗?这家男主人明天发现老婆带着财产跟别人跑了,会不会怀疑自己啊?算了,我也跑吧!”
和尚也翻墙而出,往前走着,大约走了一两里路,天黑看不清楚,忽然一个趔趄,一脚踏空,栽了下去。
和尚掉进了枯井里。
不过,和尚并没受伤,因为枯井里有个软绵绵的东西,和尚摸了摸,手瞬间缩了回来,妈呀,是个人,还是个死人!女的!
和尚欲哭无泪,真是见鬼了,怎么今天这么倒霉啊?什么坏事都被他摊上了!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和尚大声呼救,救命啊,救命!我掉进枯井里了!
喊了一两个钟头,终于有人来了,而且是一群人,和尚大喊,快点拉我上去,下面还有一具死尸呢!
不多会儿,众人用绳子把和尚拉了上来,和尚一上来,发现了一个熟人,此人正是昨晚借宿的房主。
很快,那具尸体也被拉上来了,大家一看,顿时傻眼了,居然是房主失踪了的老婆。
房主大哭一阵,接着揪住了和尚,大喊大叫,这个和尚是杀人犯,千万不要放他跑了!
和尚百般辩解,但众人不听,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和尚绑了起来,扭送官府。
到了县衙,和尚一开始不承认罪行,哭着喊着冤枉,县令下令打五十大板,和尚挨了二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再也撑不下去了,胡乱承认了罪行:
说他见色起意,勾引良家妇女,后来又害怕与妇女同行遭人怀疑,于是杀人灭口,把尸体抛入枯井,不成想脚底打滑,自己也跌入枯井之中。
犯罪情节似乎恨合理,官府就此结案,和尚被判秋后问斩。不久,县令被调离,新县令来了。
新县令翻阅案宗,发现这起案子十分蹊跷,既没有找到凶器,又没有脏物,假如是和尚犯罪,那么他没有理由不交代凶器藏在哪里了啊?
新县令提审了和尚,问他凶器藏哪去了?
和尚不停地叹气,让我去哪找凶器啊?我编不下去了!这都是我前世造的孽啊!该我这一世偿还,我无话可说。
新县令愈加怀疑了,他派了一个得力官员乔装成过路客商,前往发生命案的村子里暗访。
几日之后,真的发现了重大线索。
有一天,官员在村口小餐馆吃饭,和店里打扫卫生的老太太聊了起来。官员说他是洛阳来的商人。
老太太一听是城里来的,就问和尚杀人那件案子怎么样了?
官员留了个心眼,老太太对和尚一案如此关心,难道她知道线索,于是故意撒了个谎。
官员说道:“是那人和尚犯下的案子,他亲口承认了,人都已经被斩了!”
老太太闻言,长舒了一口气,继续问道:“如果真凶不是和尚,而是另有其人,那该怎么办呀?”
官员说道:“抓错了,就将错就错,不会再追究下去了,要不,县官岂不要跟着倒霉?”
老太太叹气道:“哎!那和尚上辈子没干好事,活该他倒霉,成了替死鬼,其实,杀人的不是和尚,而是另有其人!”
官员陡然变色道:“是谁?你怎么知道!”
老太太四下瞅了瞅,正好没人,她小声说道:“那天夜里,我拉肚子,起来上厕所,正好看见邻居张三急匆匆地从村口跑了过来,东张西望的,手里正好拿着包裹!当时,我很纳闷,特意问张三,你大半夜的干嘛呀?从哪儿来的?张三见我忽然出现,吓了一大跳,哆哆嗦嗦地说,没啥事?我出去散步的!净瞎扯,大半夜的,散什么步啊?”
听完老太太说完话,官员丢了二两银子,赶紧回到了县衙。
不久之后,县令带着几十个差役,分头包围了张三的家,当场捉住了张三,并在他家的鸡窝里,找到了包裹和凶器,人赃俱获。
后来,张三承认了罪行,被判死刑,和尚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