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及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历史时间轴:

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发展脉络(原始社会奴隶社会)(1)

历史时间轴

一、原始社会

我国是世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历史可追溯到几十万年乃至170万年前的原始社会早期阶段。

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发展脉络(原始社会奴隶社会)(2)

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公元前170万年~到夏朝前),它的历史可分为原始人群和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三个时期。从考古角度看,原始社会相当于石器时代。石器时代主要分为旧石器和新石器两个时期,前者为打制石器,后者为磨制石器,另外,陶器的出现也是进入新石器时代的一个标志。猿人生活在旧石器时代早期。新石器时代的早、中期,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和繁荣时期,后期为父系氏族社会时期。

原始社会的土地是公有制。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由全公社的人一起耕种,获得的产品在全体公社成员之间平均分配。

二、奴隶社会

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发展脉络(原始社会奴隶社会)(3)

奴隶社会

夏王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公元前21世纪,夏破坏了传统的民主选举首领的惯例,佣兵自立,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奴隶社会以国王为中心的官僚机构,军队、监狱等国家统治工具已经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制度,奴隶主享有一切权力,奴隶只是奴隶主的一种会说话的工具,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买卖。

奴隶社会的土地是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但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设施,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三、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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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

战国时期,我国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直到1840年结束(公元前475 - 1840),持续了2300多年。

中国的封建社会能够延长那么久,主要还是因为古代的思想,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采取了高度集权的政策形成了君臣思想,这种制度是有等级的,统治者为了统治自己的国家,也会对老百姓和朝臣进行洗脑,这些臣子又会为皇帝制定维护统治的制度,让封建体系不断的进行完善,直到达到一个最巅峰的状态。经济上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小农经济,在政治上实现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封建社会是地主占有土地,但不占有农民。关系是雇佣关系和租用关系。当然也占有关系,如家奴等,但这已不是主要关系了。到了封建社会,才产生了正的平民,不属于任何人,是独立的人。

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主要有四种:地主占有制、领主占有制、国家占有制和自耕农占有制。“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部族联盟对各部族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制度化管理方式。

四、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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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的鸦片战争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至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 - 1949),又称“双半社会”。国家形式上保持独立和主权,而实际上政治、经济都被帝国主义所控制的社会形态。其中,1840-1919年称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间所有的革命都是由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领导的。1919-1949年称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间的革命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

五、新民主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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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1956年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持续地实行土地改革,1947年9月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六、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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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底三大改造(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路线就是党现在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劳动者小土地私有制,在几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都存在,是在这些社会里处于从属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公有制决定了我国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为了保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受侵犯,同时也为了保护的我国的耕地资源,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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