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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用户损失
中国XXXX集团XX有限公司员工退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的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力度,树立广大员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促进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人力资源的总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遵循“公正公开、优胜劣汰、自然流失”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展岗位退出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 员工退出的类型及条件
第四条 员工退出包括两种类型,暂时性退出和永久性退出,暂时性退出主要包含内部待岗、降级降薪;永久性退出主要包含员工辞职、员工辞退以及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
第五条 员工内部待岗情形,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
(一)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能力发展在岗认证(包含星级评定),正式考试和补考都不合格,被公司要求暂时退出现有工作岗位或参加原岗位、新岗位工作培训的;
(二)按定员和“岗位说明书”要求,达不到上岗条件的;
(四)年度绩效考核为D的或月度绩效2个D及以上的;
(五)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被客户投诉、申告,经查情况属实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损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因机构、岗位调整,本人不愿意参加竞争、或不服从组织其它安排的;
(八)其他经由民主程序确定后的待岗情形。
第六条 员工降级降薪
按照员工能力认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员工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或不再续存劳动合同:
(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公司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员工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主动向员工提出终止或不再续存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视具体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员工违反《中国XXXX集团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声誉等大损害的;
(三)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提供虚假信息,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员工经过待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要求的;
(七)员工年度绩效为D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工作,经培训并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
(八)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鉴定参见《中国XXXX集团XX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V1.0)》)满后仍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十一)其他经由民主程序确定后可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第九条 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
(一)根据新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相关规定执行;
(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具有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情形的;
第三章 员工退出管理
第十条 员工待岗管理
员工待岗期间,按照《XXXX待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