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个故事:

美国一位善心人去参观一家疯人院,院里有个病号劈开双腿坐在一座木架上作骑马状。善心人为了逗病号开心,趋前高声说:“你骑的马可真是一匹上好的马啊!”病号听了大声骂道:“马个屁!这不是马;这是个癖好。”善心人说:“那有什么不同?”病号说:“不同,天大的不同!骑马的人可以随时下马,骑上了癖好你一辈子也下不来!”

好一匹癖好马(hobbyhorse)!美国大藏书家爱德华·纽顿的书话名作《藏书之爱》中收录了一幅画,上面自得其乐的骑马人,实在就是这段文字的绝妙写真。

王宏超班长(王宏超癖好)(1)

爱德华·纽顿的藏书票,高登·罗斯设计,上色版

骑马者驾驭癖好,而随时亦有脱缰之可能。不过,尚未上马者却也不必因之而踟躇,藏书这匹“癖好马”较之真正的马,更加安全,大可安心踏镫。英国评论家约翰·罗斯金在《芝麻与百合》中再三解释:

若某人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藏书中,即可称之为藏书狂。但若某人每天骑马都把自己弄伤,我们却不会称他为爱马狂。你也从不会听说有人被他的藏书弄伤的事。

也有人以为把搜书、藏书比作钓鱼更为贴切,藏书家因此也被称呼为“书林钓客”:“一位藏书家在伦敦或巴黎的街上漫步,好比走在特威德河或斯佩河畔一样。”懂行的书痴就如老到的钓客,走在书店林立的街道上,用鼻子就能闻到好书的所在。

但要说藏书就一定很安全,恐怕实情也并非如此。比如若是住在公寓之中,家里堆书过多,也会是一种安全隐患。1950年11月,年届八十的美国藏书家托马斯·杰弗逊·菲茨帕特里克就遇到了麻烦,“市政官员因为他的房子违反了当地的建筑物法规而传唤他。多层寓所允许的最大载重量是每平方英尺四十磅,而检查员估计菲茨帕特里克房子支撑的重量超标逾八倍——总重量达九十吨,大部分是书籍的重量。”日本作家西牟田靖就专门针对这一问题写了一部书——《地板会被书压垮吗》。

欢书是人类的一项古老嗜好,文字初造时,就伴随着神秘和神圣,“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淮南子·本经》)卡西尔亦言:“在几乎所有伟大的文化宗教的创世说中,语词总是与至尊的创世主结成联盟一道出现的。”书本承载了文字,也有了神圣感。由此,读书、搜书、藏书,以此为乐和以此为业者,代不乏人。

尤金·菲尔德认为藏书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为了虚荣而收藏,为了获取知识而收藏,以及纯粹出于对书的尊敬和爱而收藏。”

学者是那种“为了获取知识而收藏”的,但学者的目的毋宁说在用,而不在藏。老子曰“得意忘言”,说学者“得意忘书”亦可。学者们对于书,涂画剪裁,用后弃之如履。而且,以学者的“穷酸”本性,在拍卖会上毫无战斗力,成为藏书家的仅为少数。罗森巴哈博士就说书籍千万不要落入学者之手:“购藏书籍在吾国尽落入工商巨子或所谓的富豪财神之手,而非归于学院教授和大学者,此真是无上好事。”

有些时候,学者拥有太多的书,反而是个累赘,“对家人稚子,下逮奴隶,言必据书史,断章破句,以代常谈,俗谓之掉书袋。” (《南唐书·彭利用传》)碰到这种人,真会令人抓狂。对书痴进行讽刺的鼻祖,要属15世纪的塞巴斯蒂安·勃兰特,那本《愚人船》勘破世间滑稽,一条船上坐着各色人等,占据船首位置的便是掉书袋的书痴:

我高高地坐在大船的前端,

这里的确有其特殊的怪诞;

那是不会没有原因的:

我常常无限地信赖书籍,

从书中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即使我仅仅理解了一个词义,

我便把它们崇敬地高高举起:

我乐意为它们驱赶飞舞的苍蝇。

在人们讲艺术和科学的时候,

我便说:“我家里藏着一批珍宝!”

当我在身旁拥有一堆书籍的时候,

我的思想已经十分地充实、丰富。

这一篇文字题曰“书籍成堆,收效甚微”,真是点睛之笔。

王宏超班长(王宏超癖好)(2)

丢勒为《愚人船》所作的木版画《书呆子》

多人买书藏书始于虚荣,但终于纯粹的喜爱,“就像一个乐于征服女人芳心的人,最后总是发现自己已经成了纯粹激情的俘虏,而本来,他不过是想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已”。

据说古罗马时期有附庸风雅的贵族,以收藏奴隶取代收藏书籍,让每一个奴隶背诵一部经典,有人背《伊利亚特》,有人背《奥德赛》,还有人背古希腊抒情诗。主子们“一发指令,奴隶们必须以希腊式的朗诵语调背给他们听。”塞内加说,一个这样的奴隶比一本真正的经典要多费好多钱,但权贵们看书本来就是为了炫耀和装饰,这样的排场确实足以博得旁人羡慕。只是可惜了这些好记性的奴隶,空有一肚子经典,却毫无用武之地。

其实藏书并非真的要看书。对于坐拥书城的人,当头一记棒喝往往就是一句反复被问到的话:“你读过这些书了吗?”刚开始有些书痴还会耐心地解释,这本真的已经看过了,那本看了几页,另一只手还会试图把一本没拆封的书藏起来。法国作家法朗士对于藏书家是否要读书的问题有过经典的说辞,此事经由本雅明的转述而意趣盎然:

假如我的经验可权作证据的话,借书者通常是届时还书,很少会读过此书。那么,不读书,你们会反问,应是藏书家的特点吗?这真是闻所未闻,你们会说。这一点也不新奇。我说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事,专家们可为我作证,但引用安纳托·法朗士给一个市侩的回答已足矣。这个市侩羡慕他的藏书之后问了一个千篇一律的问题:“那么这些书你都读过吗,法朗士先生?” “不到十分之一。我想你不会每天都用你的塞维赫瓷器吧?”

对于到底何为藏书家,巴斯贝恩干脆说:

如果一个人在买某本书之前,已预先料定自己绝不会读这本书,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是藏书家了。

除却为了虚荣而收藏和为了获取知识而收藏,就剩下“纯粹出于对书的尊敬和爱而收藏”了。藏书,与收藏黄金钻石及其他美物奇货既相似,又不同。爱书的原因很多,希尔·伯顿在谈柯克帕特里克·夏普时说:

他不是一名黑体字本党,也不是一名天头地脚宽大党,也不是一名书口不裁党,也不是一名毛边党,也不是一名早期英国戏剧党,也不是一名埃尔泽菲尔党,也不是一名宽边字体党,也不是一名讽刺文体党,也不是一名旧棕色小牛皮装党,也不是一名集画党,也不是一名摩洛哥羊皮党,也不是一名书边镀金党,也不是一名大理石纹党,也不是一名初版党。

这真是让我们外行能见识到藏书者类型之丰富。藏书成癖以至成神封圣者也大有人在:

17世纪佛罗伦萨人安东尼奥·马利亚贝基(Antonio Magliabechi)猎书欲之大,无法餍足,时人目为“书饕”。他的名字如果拼写成拉丁文是Antonius Magliabechius,把字母位置变换后可组成新词Is unus bibliotheca magna,意为“他本人就是一座大藏书楼”。

此人完全就是《哈利·波特》中伏地魔的化身。伏地魔原名汤姆·马沃罗·里德尔(Tom Marvolo Riddle),字母重新排列后就变成了I am Lord Voldemort。这种文字游戏或只是为了增加一点神秘感,但不知背后是否也有冥冥天意。

书游戏还能使人安顿精神,感觉安全、有伴。但爱书亦是一种贪婪的激情,稍不留神便靠近了病态,如野马脱缰。据说, “藏书癖(Bibliomania)”一词的命名权属于一位叫托马斯·弗罗格纳尔·迪布丁的牧师,他在1809年出版了一本书,名字特别长:《藏书癖,又名藏书狂;含该不治之症之历史、病征及药方之说明》,说是“此疾可四季作祟,祸害古今,并及后人”。而萧伯纳就比较宽容,他说“藏书家只不过是一群身陷自卑情结、没有坏心的傻瓜而已。”其实藏书亦有好处,比如说藏书家大多高寿,可能老藏书家在觊觎老友的收藏,拼着年纪等对方死后能有机会获得那些让他眼馋几十年的宝贝。

藏书癖终生难治。有些藏书家希望死后所藏之书流向有缘之书客,埃德蒙·龚古尔在遗著中强调:

凡我一生所乐之艺术品,切勿转交冷寂如坟之博物馆,苦待粗忽之看客,投以蠢笨一瞥。必交予拍卖师,槌起槌落,自此散出。然则昔年搜罗各藏品之乐,皆可传诸与我气味相投之后人。

但亦有贪婪的藏书家,死后也要带走他在人间的至爱,17世纪作家托马斯·布朗在遗嘱中规定棺材入土时要放入埃尔泽菲尔版之贺拉斯集。而19世纪美国作家尤金·菲尔德则称:“我已说服朋友,离开尘世后,要把一些书殉葬,书单就放在客房前方的红木旧书桌左上抽屉里。”

有关“书殉”故事中最悲情的一幕发生在1912年4月14日晚,年仅二十六岁的天才藏书家哈里·埃尔金斯·怀德纳遭遇船难,危难之际,他把母亲怀德纳夫人及其女仆送上救生艇,临别时对母亲说:“妈妈,我刚才往口袋里装了那本培根的小书,这本小书会跟随我的!”那本培根的小书是1598年版的《论说文集》。随后船就沉没了。那艘船叫泰坦尼克号。后来,怀德纳夫人为了告慰儿子,决定在哈佛大学捐建一座图书馆,这就是今日的哈佛怀德纳图书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图书馆。

藏书一旦成狂,就会不择手段。史上不乏偷书贼和为书杀人的罪犯。最厉害的窃书贼非斯蒂芬·卡里·布隆伯格莫属,他曾盗窃了23600多本书,涉及美国4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268家图书馆。他最终被抓倒不是因为自己失手,而是同伙的告发。在法庭上,关于他是否精神错乱,双方律师有激辩,但最终确认他患有精神病的是一位黑手党老大。这位老大在新闻中看到布隆伯格的事迹,大为惊叹,希望和他联手,偷一些黄金钻石之类。布隆伯格却说,他不是为了钱而偷书的:“我一本书也不卖,是想收藏的。”这位老大听后斩钉截铁地确认,布隆伯格是真正的疯子。

黑手党老大无法理解一位藏书家有时得到一本书纯属是想为了 “拯救”它。本雅明深谙此中奥妙:

一个收藏家记忆中最精彩的时刻是拯救一部他从未曾想过更没用憧憬的目光流连过的书,因为他瞥见此书孤零零地遗弃在书市,就买下,赋予它自由。这犹如《天方夜谭》中的王子买到一个美丽的女奴。你看,对一个收藏家,一切书籍的真正自由是在他书架上的某处。

偷书贼亦有不同于其他盗贼的地方,如一位被誉为“业界良心”的雅贼,“偷了一本书后又重新拿另一本抵上,心里认为这两本书是等价的。”这些偷书贼也或者如他们的东方同行孔乙己所认为的那样,“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藏书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犯是西班牙人唐·文森特,他为获取珍本而杀害数人。他得到了据说是存世孤本的《巴伦西亚法令集》。但在法庭上,控方律师竟然拿出另一个藏在法国的版本,“文森特一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顿时失控。他放声大叫,无法相信:‘我的不是孤本啊!’直到被处死那天,他还在喃喃自语,痛惜不已。”那位律师即使不是精通藏书之道的书痴,也一定是位洞悉欲望的心理大师,他要在法庭执行死刑之前,先对文森特实施一次真正的死刑。

缰之马,便成 “文雅的疯狂”。虽说“文雅”,但毕竟还是“疯狂”。对书的喜爱,还需回归到一种雅致的兴趣,静观把玩,以美的态度视之。藏书之乐趣无穷,新鲜不断,因人而异,罗森巴哈将之比喻成结交美人:

藏书就好比与一位魅力四射又神秘莫测的女郎交往。他不用担心某天会感到餍足,也不可能心生厌倦;也许就在书架的一角,永远藏着全新的经历或意外的发现。

作者:王宏超(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编辑: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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