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阳避雨的方法有很多种

但在车上违规加装挡风罩

遮阳篷(伞)等装置

不仅对自己还会对他人的行车安全

带来极大影响

遂宁交通管制(遂宁车主注意给车)(1)

@遂宁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车主

如果你的车也“打伞、带篷”

那就要小心了

因为4月21日起

遂宁交警

将对这种行为“动真格”!

遂宁交通管制(遂宁车主注意给车)(2)

交警依法拆除非机动车上的遮阳伞。(资料图)

3月2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内容主要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已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应当主动拆除恢复原状。2021年4月2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逾期未拆除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凡是存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遂宁公安交警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部分市民私自违法在车上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看似实用,实则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预防和减少因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1年4月21日起,在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4月21日以前,已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请主动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为切实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不乘坐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的车辆,做自身安全的守护者、做文明城市的维护者。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22日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整治摩托车和非机动车

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已加装有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应当主动拆除恢复原状。

三、自2021年4月2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逾期未拆除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全媒体记者 吕苗

来源: 遂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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