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缴纳办法新规(关于诉讼费的交纳)(1)

关于诉讼费的交纳

您了解多少呢?

今天,让我们来聊一聊

关于交纳诉讼费的相关规定吧

以下都是干货

大家请收好哦

诉讼费缴纳办法新规(关于诉讼费的交纳)(2)

诉讼费缴纳办法新规(关于诉讼费的交纳)(3)

诉讼费用交纳指南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那么,诉讼费的交纳标准是什么呢?

诉讼费的交纳标准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一、案件受理费 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额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计收方法

诉讼标的金额

计算公式

1万元及以下的

50元/件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

金额×2.5%-2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

金额×2%+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

金额×1.5%+13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

金额×1%+3800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

金额×0.9%+4800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

金额×0.8%+68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金额×0.7%+11800元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

金额×0.6%+21800元

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

金额×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受理费计收方法:

计收方法

财产总额

计算公式

不足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 20万元的

金额×0.5%-1000元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受理费计收方法:

计收方法

赔偿金额

计算公式

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

金额×1%-500元

超过10万元的

金额×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10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500—1000元/件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100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件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100元。

二、申请费 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一)申请执行: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按下列标准交纳:

计收方法

执行金额/价额

计算公式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50至500元/件

1万及以下

50元/件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

金额×1.5%-1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

金额×1%+24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金额×0.5%+27400元

超过1000万元的

金额×0.1%+67400元

(二)财产保全:

计收方法

财产数额

计算公式

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元/件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

数额×1%+20元

超过10万元的

数额×0.5%+520元

(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 其他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告催告

100元/件

申请撤销仲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件

申请破产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

所谓减交,是指当事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

所谓免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不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

一般来讲,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但需要注意的几种特殊情况是:

1.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收费窗口刷卡、支付宝、微信缴费。如立案时未直接缴费的,可根据人民法院开具的缴费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账号、期限等内容,去往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当事人交款后,应妥善保管交款凭证原件,以备核对,便于开具或换领诉讼收费专用收据。

诉讼费缴纳办法新规(关于诉讼费的交纳)(4)

温馨提示

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对公账户收取诉讼费用,任何个人通过微信、支付宝、QQ信息等方式索取诉讼费的,请大家要谨慎对待,加以甄别,并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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