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认定申报平台使用指南

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我县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开始实施。

参保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或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参保人员需要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对于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乡镇卫生院、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等代办人负责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申报方式:

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详见“申报认定流程图”。

慢特病办理程序(慢特病申报指南来了)(1)

附:“二维码”

慢特病办理程序(慢特病申报指南来了)(2)

手机/个人网厅申报认定流程图

门诊慢(特)病认定政策问答

1、听说去定点医院认定慢(特)病前,要通过平台进行申报和提交病历资料?对上传的病历资料有什么要求?

答:是的,首先您需要登陆慢(特)病申报平台、进行注册。按照提示进行个人信息验证、特殊人员确认。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并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认定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2、哪些特殊病种可以平台随时申报、医院认定了?

答:从7月1日起,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脑瘤);需门诊治疗的白血病;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需门诊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门诊治疗的重性精神病;需门诊治疗的肺动脉高压;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这8种特殊病种全部启动平台随时申报、医院认定了。

3、原“石家庄市医保APP”申报平台还可以使用吗?

答:不可以使用了。原“石家庄市医保APP”等申报平台停止使用。可按照7月1日启动的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4、我年龄大了不会用手机怎么办?

答:您可以通过亲属、乡(镇)卫生院、参保人单位等医保专管员,负责帮助您完成手机平台申报。

5、医院认定必须本人去吗?

答:针对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人员,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6、去医院认定都需要带什么病历资料?病历资料能还给我吗?还需要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吗?

答:前往医院认定前,请您务必在申报平台线上完成“提交”材料这一步,再去医院时只需要携带已“提交”的相关病历纸质资料;医师审核后不再留存您的病历资料;也不需要填写《待遇认定申请表》了。

7、我怎么才能查看到认定进度?多长时间才能知道自己的认定结果?多长时间享受待遇?还需要定点吗?

答:您可以在申报平台“历史查询”中查看认定的全过程。在认定医院(确认材料齐全)受理慢性病20个工作日后、特殊病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到认定结果。当查询结果显示为“审核成功”后,您就可以到医疗机构选择定点,享受门慢(特)病的相关待遇了。

8、如果我没有认定成功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再进行认定了?

答:如您本次认定没有成功,是因为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慢(特)病申报条件,当病情有进展或有新的佐证病历资料,具备慢(特)病申报条件后,您可以再次申报。

9、我县慢性病认定医院有哪些?

县内有3家:可认定全部医保慢性病种的医院1家:井陉县医院;可认定高血压和糖尿病医保慢性病种的医院2家:小作镇中心卫生院、南障城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情况需要,参保人也可就近选择市内县外其他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申报。

10、我县特殊病认定医院有哪些?

县内有2家:可认定全部医保特殊病种的医院1家:井陉县医院;可认定恶性肿瘤放化疗的医院1家:井陉县中医院。

根据情况需要,参保人也可就近选择市内县外其他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申报。

重要提示:根据医疗保障有关规定,对参保人通过伪造虚假医疗资料和证明等,骗取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该病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解读

一、人员范围(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或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二、政策待遇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待遇。三、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已办理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目前我县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为井陉县医院、井陉县中医院。国家医保局推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专区,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四、备案流程1.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2.点击“公共服务”中“异地就医备案平台”;3.点击“石家庄”进入石家庄市异地就医备案平台;4.认真阅读《备案事项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5.输入手机号和密码后(新用户需先用手机号注册)登录;6.点击“新增备案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和密码等信息后确认新增;7.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异地转回本地”;8.填写完善信息后申请备案;9.备案后可点击“备案结果查询”查询备案结果。

井陉县医疗保障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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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石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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