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过的所有人里我最喜欢你(在所有人物已非的景色里)(1)

1

大学快毕业时,班里的同学一起吃了顿饭。

班长站起来,鼓动着大家碰了杯,然后开启了新的话题。

记得当初为什么选择Z大吗?

有人吵吵着说,父母不让出省,而Z大是省内最好的大学。有人快快不快地回答,因为没考到心仪的学校就胡乱地选了一个还凑合的Z大。有个小个子女生红着脸站起来说,因为是和喜欢的人的约定……

到了宋央,她歪着头,笑了,她说,因为喜欢啊。

2

喜欢什么呢?

宋央也曾经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能喜欢什么啊?这里距离自己的家要十几个小时火车的车程,要好的朋友、同学都留在离家很近的学校,她大一刚来的时候,还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了几天,几乎将胆汁都给吐尽了。

难得出去逛一逛,从公交车下来,就发现包包被划了很长的口子,钱包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全都被偷光光。

被盗得一干二净的宋央站在深秋的街头,借了好心女生的手机,拨打了她唯一知道的号码。乔枫赶来时,宋央已经擦掉所有脆弱的眼泪。

她跟在乔枫后面,看着乔枫帅气的后脑勺,却始终不敢靠太近,到了红绿灯路口,乔枫回头看她,招呼她走快一些,然后开口同她讲话。

“你也在这里念大学啊?都三个月了,怎么不早些联系我?我还以为我们同乡的只有我一个人。”

宋央点头,微笑,摇头,这一连串的动作便是对他的回应了。

忽然,乔枫又开口:“话说,你为什么千里迢迢来这里念书啊?”

“因为喜欢。”

乔枫耸耸肩笑笑:“喜欢什么啊?”

她盯上了乔枫的眼睛,微微扬起了嘴角。“就是喜欢啊。”单单因为这里有一个你,无可比拟。

3

那时候,乔枫跟网恋两年的女朋友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那个比乔枫大两岁的女生,宋央见过,在人群里,她挎着乔枫的胳膊,眼角明媚了整个秋天。

宋央静静地站在人群对面,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然后也笑了。

后来,乔枫跟那个女生分手,宋央也是知道的。

夜里,她习惯性翻他的动态,发现他的个性签名改了。

高考填志愿期间他换了,有缘千里来相会。现如今变作了,我就是个臭傻子。

宋央想,他哪能是臭傻子呢?明明是个香饽饽啊,她挤破头都到不了他跟前。

4

宋央长得也不错,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好歹也是被人一路追到大的,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过了十七年,都没让谁追到,到了最紧张的高三,忽然掉了链子。

因为学校的元旦晚会,有个人唱了一首歌,好听且不说,最重要的是,那个人唱了歌之后,还带了个飞吻。

宋央坐在中间,觉得那个飞吻落在了自己的脸颊,虎躯一震,自知晚节不保。

她平日话并不多,那日也巴巴地找唱歌的男生讲话,结结巴巴地告诉他,自己叫宋央,三年七班,学习挺不错。

5

毕业的时候,乔枫约她最后吃一顿饭,两个人吃得都很饱,肚子鼓鼓的,然后轧马路。乔枫说起,这四年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条马路,车少,灰尘也少。末了,又转头问宋央,你呢?

宋央没回答,乔枫也没深究,两个人就这样走啊走。

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乔枫。你唱歌真好听。

啊?

真可惜你是个香饽饽。

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

乔枫打趣说,你一直是谜一样的女子,她听了哈哈大笑,笑了一会儿,然后又问乔枫,找好工作了?留在Z市?乔枫说,是,不走了,就这样,想定下来了,生活和感情都是。宋央点点头,这四年,谢谢你啊。乔枫问,谢什么?

她说,谢谢你请我吃饭。他点点头,略微想了一下,确实请你吃了不少饭。

她又说,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很开心,这四年来都是。宋央又说,除了吃饭,还有陪我一起坐火车,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图书馆占座。

乔枫说,这么伤感干啥?

宋央说,哭离别啊。宋央说着,眼泪果真掉下来。乔枫手忙脚乱,你怎么说哭就哭啊?

宋央说,因为离别来得太突然啊,我走了,今晚就走,想去哪去哪,不会回Z市了,你得再唱首歌给我听。

乔枫问,唱什么?

宋央说,唱我最喜欢的那首歌,唱我最喜欢的那句歌词。

那是什么?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乐里,我最喜欢你。

我还没唱呢,你上哪儿?

我最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宋央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叫,声音大得像是在骂街。

6

谁还没有一个喜欢的人呢?

把他仔仔细细滴水不漏地藏在心事里,藏在晦涩的歌词里,藏在一同吃过的饭里,藏在那十几个小时颠簸的归乡路程里。

我说离别要哭,你却不懂哭什么。

只是因为啊,你说的离别还会再见,而我说的离别是即便再见,我也不会再要你唱歌给我听,不会再问你会不会降龙十八掌,不会再……再……喜欢你。

(摘自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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