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劳资关系中,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例常有发生,明显看出用人单位在双方之间处于强势的地位,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属于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我们劳动者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一、情况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一)、(二)、(三)、(四)其实都是同样的性质,就是指用人单位没有依据相关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相关权益,简言之就是用人单位违法,只要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则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五)提及的第二十六条的内容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是我们《劳动合同法》秉承了民法意思表示一致的精神,既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肯定是要你情我愿,如果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就明显不是劳动者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像以前的包办婚姻,所以劳动者肯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六)是属于一个补充性规定,因为法律也是不断修订的、社会复杂的现实也是不断变化的,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则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的时间规定: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如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

2.例外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简言之,就是只要用人单位强迫你执行有可能危害到人身安全的行为,你就可以立即解除。

三、解除的实务操作:

劳动者只需要向用人单位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该通知书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你只需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该通知书的模板可以在网络搜索就可以找得到了,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你在向用人单位提交纸质的通知书后,建议你用微信、邮件等电子数据的形式向用人单位的人事发送一张电子照片或文档,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说你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得先做好电子证据的保存。

四、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以上提及的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都必须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具体补偿多少钱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条件(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3.特别注意:

A.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刚好6个月或刚好1年,则补偿金标准为1个月工资。

B.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大于1年呢,每满1年就是1个月工资,而多出的月份数,如果小于6个月,则再加0.5个月工资,如果大于等于六个月且小于等于1年,则再加1个月工资。

C.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每月的平均工资是员工的应得工资,不是你实际到手的工资,简言之,就是不扣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之前的工资总额。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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