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危险品类别划分)(1)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划分:

第一类 爆炸品

1.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炮弹 礼花弹

1.2项 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烟雾弹

1.3项 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催泪弹

第二类 气体

2.1项 易燃气体

例:乙炔 丁烷

2.2项 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例: 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

2.3项 毒性气体

例:氨气,氯气

第三类 易燃液体

例:酒精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 易燃固体;

例:火柴 硫磺

4.2项 自燃物质;

例:椰肉干 湿棉花,活性炭

4.3项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例:镁粉等金属物质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剂;

例:高锰酸钾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例:过氧化二苯甲酰

第六类 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6.1项 毒性物质;

例:氯化汞

6.2项 传染性物质。

例:医疗废弃物

第七类 放射性材料

例:铀

第八类 腐蚀性物质

例:氢氧化钠 硫酸

第九类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例:电池供电车 救生设备(含小型氧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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