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况,即荀子,号卿。约生于公元前313年,死于公元前238年。战国时赵国(在今安泽一带)人。他是战国末期儒家学派中的大师,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唯 物主义思想象、教育家。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反映了战国时期人们同自然斗争能力的提高,对以后我国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影响很大。
荀况一生到过很多地方。曾在齐国游学,在稷下(今山东临淄北)学宫同各个学派的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并二次担任学宫祭酒(行礼时的首席)。后来又到过秦国、赵国。晚年在楚国任兰陵(今山东苍山县兰陵镇)令,着书立说,直到逝世。
荀子的思想体系
荀子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他也是秦儒家思想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在思想倾向上与孔孟一样,也试图从先王那里寻觅解释现实的依据。他的学问渊博,在继 承前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各家的长处加以综合、改造,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传统。现存的《荀子》三十二篇,大部分是荀子自己 的著作,涉及到哲学、逻辑、政治许多方面的内容。
一、哲学思想
荀子的哲学思想,以其理论的深度和逻辑力量,把我 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自殷周以来的历史哲学观,大都认为自然与社会之间存在某种神秘的联系,世间诸种物事及人们的思想行为方式,皆 受被神化了的自然力的鉴临与制约,并且认为社会的礼仪制度、典章规范也为超人格的上帝所创制。这种以自然现象解释社会历史的历史外因论观点不能正确阐释社 会历史领域所发生的一切变革现象,也无法寻觅社会历史发展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最终不得不诉诸不可知的神秘的外在力量。迨及战国末期的荀子,兼融众家之学 说,并收诸子之所长,在历史哲学观上,不囿于古人成见。
荀子割断了自然与社会之间神秘的联系纽带,以理性主义眼光重新审视二者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之分”理论。他指出,自然现象与社会治乱毫无内在联系。
荀子认为,人类作为自然界最高生灵,须遵循自然规律进行活动,如使民以时,加强农业生产,节约消费,顺适自然时令等,都是其表现形式。人类若背离此道而 妄行,就必然发生饥馑、疾病和灾难。他反对天命、鬼神迷信之说;反对孟子的“性善论”,首创“性恶论”,主张熔礼法为一炉,兼重道德教化、法治刑赏。在 “称先王”之外,又首倡“法后王”之论,这一点与孔、孟有所不同。荀子的哲学思想突破了长期以来僵固不变的思维模式,进行了一场具有时代意义的观念变革。
二、逻辑
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正名思想,创造了以正名为中心和目的的逻辑体系。他详细阐述了名的作用、名的认识基础以及制名的原则和方法。荀子十分强调正名。 他所谓的正名,就是要使名正确地反映实,做到“名闻而实喻”、“名定而实辨”。如果用最简约的方法来表现出荀子的逻辑特点与局限,我们就可以说,它是从儒 家立场出发,吸收了墨家的逻辑成果,通过了诸子思想的批判,就中特别是通过了名辩思潮及道家的诡辩方法的批判所完成的儒家的逻辑体系。
在名实观方面,淳于髡提出了“物名有畴”的思想。他说:“夫鸟同翼者而聚居,兽同足者而俱行。今求柴胡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及之睾黍、梁父之 阴,则郄车而载耳。夫物名有畴。”这里淳于髡从逻辑学的角度提示了“畴”概念。与此相似,荀子则用“类”概念代替“畴”概念,说:“草木畴生,禽兽群焉, 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荀子・劝学》)“物名有畴”和“物从其类”的含义是相同的。荀子和淳于髡所运用的推理方 法,很类似于现代逻辑学中的类比推理。他们认为运用这种方法必须依据种类关系按照一定的理由来进行。至于荀子进一步划分概念的种类,分成大共名和大别名、 单名和兼名,那就是对淳于髡的发展了。
荀子的逻辑体系,无疑是在维新的古代社会的一种总结,就其体系的环节来看,可以分成下列五个组 成部分:其一,名辩方法上儒家的规定;其二,对于墨家“故”、“类”概念的承藉与修正;其三,分类法与定义法的确立;其四,概念论与推理论的成就及其限 制;其五,荀子为韩非留下的未完课题。合此五个组成部分即可得荀子逻辑思想的全貌。
三、政治
荀子政治哲学思考的 原点,是时代的混乱。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烽烟四起,政治社会由治而乱。荀子的政治哲学旨在思考如何以周礼为典范,重建政治社会的社会秩序。基于悲观 的人性论与乐观的社会理想,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儒家“礼治”的思想,同时“引法入礼”,提出“隆礼重法”,主张德法兼用来进行社会治理。荀子的“礼”是其政 治哲学的核心。
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他把礼看作是封建的伦常关系,贵贱、长幼、贫富、尊卑等 各有名份,就是礼的内容。荀子分析了作为国家和政治制度的核心“礼”的起源。他认为“礼”是“天下之通义”,只有“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即每个人 都应该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伦理等级内,才能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否则,如果社会没有等级,贫富贵贱之分,那么社会将会长久处于动乱不安的状态。因此,为 了建立和巩固封建新秩序,荀子还提出,不仅要有礼治,还要有法治。他所说的法,与法家所说的“法”不完全相同,有时指规范,有时指法术,有时也指法制。与 隆礼重法的思想相联系,荀子又提出了重“王道”兼采“霸道”的思想。“王道”政治主张“以德服人”;“霸道”政治主张“以力服人”。
荀子思想的影响
荀子在儒家经学早期传授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兼通诸经,应劭《风俗通》螳臂当车谓:“孙卿善为《诗》、《礼》、《易》、《春秋》。”清儒汪中着有 《荀卿子通论》,认为“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并对荀子的“传经”作了详细考证,为经学史研究的学者所基本同意。荀子是先秦非常重要的儒 学家、大学者,在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其地位比较高,但自宋代以后,理学家往往把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以主要继承者孟子抬高而贬抑荀子,将他从儒家“道统”中排 除出来。但荀子的思想学说对于历史和社会还是具有非常深广的影响,如汉初儒家受荀子学说影响很大,“六经”之学中的易、诗、礼、乐等学,都有继承荀子的学 说,而荀子礼法兼用的思想也普遍的被汉儒所接受和喜爱。相信大家都知道汉武帝刘彻吧,他的大臣中有一位叫董仲舒,是当时的大儒,董仲舒就建议武帝“诸不在 六艺(六经)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以后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所本。然而,从董仲舒本身的思想来说,也早已不是单纯的原始儒 学了。他不仅大力倡导礼法、德刑并用的理论,而且大量吸收墨家的“兼爱”、“尚同”理论,乃至墨家某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思想。而更为突出的是,在他专攻的春 秋公羊学中,充满了阴阳家的阴阳五行学说,使阴阳五行思想成为儒家学说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班固在《汉书》中评述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 儒者宗”卷二十七上,《五行志上》),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由此可见,经由董仲舒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汉代儒学,如同汉初的道家黄老之学一样,也是广采了阴 阳、墨、名、法、道各家之长的。
《韩诗外传》受《荀子》影响深刻,整篇《韩诗外传》54次引《荀子》,徐复观说《韩诗外传》“大量证 引了《荀子》的材料,甚至其着书体裁,亦由《荀子》发展而来,即可了解他受荀子影响之深。”张衡、王充、柳宗元、王夫之、戴震以及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 派,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他的影响。
荀子的文章也对后世产生了许多的影响。如:《劝学》总结了治学经验,为后世传诵宗法。在《富国》《王 霸》篇中,纵横于古今,引述历代兴亡鉴辙。而《天论》篇,则探微扶隐,极宇宙之玄奥,昌言“天道有常”之旨。文章气势雄浑,为诸子所不及。后人称其文“学 分之足,了数大儒”(《艺概・文概》)可谓中的之论。
正是这种容纳、吸收和融会的精神,使儒家学说不仅成为当时社会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成为整个中国文化精神的集中代表者之一。同时,荀子的性恶论有着深刻的内涵与严密的论证思路,其对法治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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