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轮岗意见(还是江苏省体现出了教师交流轮岗的真正内涵)(1)

现如今,为了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化,教师交流轮岗已经向纵深化发展。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规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对照这两个比例尤其是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就可以看出,教师交流轮岗不是现在很多地方推行的将竞聘落岗的教师异地交流到乡村薄弱学校使得城区强校更强以及乡村薄弱学校更薄弱而是将城区优质学校里的优秀骨干教师选派到乡村薄弱学校以真正实现城乡师资力量均衡优质化。

在教师交流轮岗方面,还是江苏省体现出了教师交流轮岗的真正内涵。近日,江苏省教育厅为了落实省委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专门印发通知,强调抓好交流轮岗的重点对象,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另外,江苏省在实行交流轮岗之前还预先解决了另一个影响城乡均衡优质化的问题。江苏省去年全省教育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狠抓中小学优秀教师无序流动问题。中小学教师的无序流动会导致城乡教育资源的严重失衡,使得强校更强,弱校更弱,更会进一步影响到城乡教育均衡化从而导致失衡。

在解决中小学教师无序流动问题的基础上,这次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的交流轮岗就可以说是一种有序开展了。这样的无缝衔接表明了江苏省对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均衡优质化的真正重视和精准把握以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宗旨,让教育强省的效应进一步扩大。

江苏省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任职任教,这可以说是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有福了,一来可以发挥自身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来也可以得到一些激励保障,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食宿和交通的资金补助等方面获得政策的倾斜,消除了交流轮岗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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